中图分类号:D67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557(2018)02-0013-12 台湾当局所谓的“转型正义”为英文Transitional Justice的台湾中文译法,不同翻译所体现的法理意涵、政治诉求及法律含义不尽相同。联合国的文件一般将其翻译为“过渡司法”“过渡时期司法”,指的是政治转型中司法扮演的角色,已发展为法学研究中的一个次领域。①本文认为,不应掉进台湾学术界翻译的概念陷阱中,而应明确指出“转型正义”的译法本身不仅包含有岛内学术界及政客的政治诉求,而且在具体立法、司法中被赋予了建构“台独”的使命。近年来,经过西方学界的整合,过渡司法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历史谱系,最早可上溯到纽伦堡审判,最近则可以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重建中寻觅踪迹。台湾地区自诩为亚洲民主的灯塔,自然紧跟国际潮流,特别是台湾地区政治转型刚好与苏东剧变处于同一历史时期,国际过渡司法实践为台湾地区开展“转型正义”提供了鲜活实例,而在台湾地区特殊的政治、社会环境下,“转型正义”经过民进党的不断操弄,其外延不断拓展,最终成为民进党清算政治对手的利器,成为民进党推动台湾地区社会变革的核心论述,也成为民进党构建“台独”统治的根本基础。 一、台湾地区易“过渡司法”为“转型正义”的学术建构 (一)台湾地区对过渡司法的嫁接 “转型正义”这一翻译是新潮流大佬吴乃仁之弟吴乃德首译而来,“转型正义”也似乎是民进党的专利,但其实最早在台湾地区推行“转型正义”实践的并非民进党,而是李登辉领导的国民党当局。虽然对李登辉当局是否正式启用“转型正义”这一摩登的词汇尚且留有疑问,但他们对“二·二八事件”的处理在某些方面符合了“转型正义”的基本要素,因此可以视为台湾地区“转型正义”实践的滥觞。 首先,李登辉对“二·二八事件”进行了真相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李登辉在行政机构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研究“二·二八事件”的真相,该小组后来出版了《“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报告中对这个台湾地区政治史上最重要的政治事件、同时也是台湾地区民众最大的历史创伤,有详尽而不偏颇的叙述。更难得的是,这份报告提到“旨在说明事实之真相,并无判别责任所在的企图,然对于数位关键人物之所作所为,不能不加以检讨。”② 其次,李登辉对“二·二八事件”的受害者进行了道歉并赔偿。1995年2月28日,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李登辉在“二·二八”和平纪念碑落成典礼上代表台湾当局致歉;3月23日,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正式通过了“‘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因“二·二八事件”而致“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遭受公务员或公权力侵害”的受难者可得到补偿;第二,受难者认定及具体补偿事宜将由新设立的“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负责执行;第三,定每年2月28日为纪念日。“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于1995年10月设立,同年12月开始受理受难者申请,其可受理申请的期限一开始规定为7年,后来又数次延长。③虽然有人对当时的赔偿额度以及赔偿判定标准提出异议,但不能否认李登辉在“二·二八”受害者赔偿和道歉上所做努力。 此外,李登辉当局还推动了机构改革,军队、警察和司法等机构的主要任务已由强化国民党的威权统治转为维持台湾地区社会的正常秩序,也因为台湾地区政治转型是和平过渡,机制改革无论在部门设置还是人员更替上幅度都比较小。 李登辉在推动“转型正义”上所缺少的要素是对加害者的处理,即谁应该为人权侵害事件负责。关于李登辉为什么回避加害者处理议题有多种解释,一方面,李登辉之所以对“二·二八事件”进行调查、赔偿与道歉,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并非真心为了“转型正义”事业;另一方面,彼时国民党保守势力依然强大,李登辉不可能公然与之决裂;此外,也有人提出,新民主社会经常需要借重旧政权底下的政治菁英的治理经验而寻求和解与淡忘。各种解释不一而足,但因为缺少对加害者的追责这一核心要素,李登辉当局对“二·二八事件”的处理未能得到民进党的认可,这为民进党持续不断地通过“二·二八事件”来撕裂族群找到了借口,也为日后民进党的操纵“转型正义”提供了突破口。 (二)台湾地区“转型正义”的一阶扩展 李登辉当局的“转型正义”实践不完满并没有因为陈水扁的上台而立刻得到改善,甚至相反,陈水扁在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初期,对“转型正义”议题并不十分关心,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民进党没有完全执政,贸然推进“转型正义”未必能有所斩获;另一方面,陈水扁想以全民领导人形象示人,希望通过和解来巩固自身地位。陈水扁真正开始推动“转型正义”是在2004年谋求连任时,因为执政状况不佳,陈水扁面临着连任的巨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和解已经不再是有利于连任的因素,所以转向试图通过“转型正义”来攻击挑战者成为必然选项。随着陈水扁的成功连任,“转型正义”又被逐渐淡化,并没有真正推行。 “转型正义”真正被热烈讨论是在陈水扁执政后期弊案频发的时候,彼时的“转型正义”成为转移舆论焦点的障眼法,受制于执政期限等,也并未能实质推行。尽管缺乏生动的实践,但当时陈水扁领导的民进党对“转型正义”的构思可谓精巧、建构堪称严密,蔡英文领导的民进党执政后推行的“转型正义”可以隐约看出当年陈水扁时期的影子。例如陈水扁在电视专访中就曾经指出“司法只问蓝绿,不问是非”,基于“转型正义”,陈水扁认为法官和检察官应公布党籍,④蔡英文上台后任命“绿色大法官”,推动司法改革与此不无关联。此外,民进党在2007年通过的“正常‘国家’决议文”中也明确指出,政府应全面推动“转型正义”,消除威权统治遗留的政治符号与资源分配不公,革新司法与检调体制,追讨中国国民党不当党产,平反并调查“白色恐怖”时期政治事件的真相。⑤从当年民进党对“转型正义”的设计来看,如今蔡英文推动的促转会、党产会乃至年金改革、司法改革都在这一决议文中找到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