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美学思想的创造性及其当代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立勋,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深圳 518028

原文出处:
深圳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杜威美学思想以经验范畴为基础和核心,视经验为有机体与环境、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活动和过程,着力恢复经验与自然的连续性,超越了二元分立的传统哲学。他把艺术纳入经验范畴,主张恢复艺术与经验的连续性,并从经验出发重新审视艺术性质、特征和作用,创造性地阐述了审美经验与日常经验、艺术作品与日常生活、艺术创造与审美欣赏、情感表现与材料媒介、艺术表现与艺术再现、艺术形式与内容意义等相互关系及艺术规律,超越了二元分立的传统艺术观念,对阐释当代艺术和审美实践日常生活化的转向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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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575(2018)01-0136-10

       20世纪的西方美学,思潮更迭,学派林立,各种不同观点的美学著作可谓汗牛充栋。但是,真正具有重要学术创新价值、在美学发展中产生重大影响、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著作,并不很多。美国著名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的《艺术即经验》便是这些为数不多的著作之一。翻开近几十年欧美出版的西方经典美学著作选本,杜威的这部名著都被视为必选的20世纪最重要的美学著作之一。美国著名美学家门罗·C.比尔兹利在其20世纪出版的《美学简史:从古希腊至当代》中评价《艺术即经验》说:“人们普遍认为,这是我们这个世纪到现在为止用英语(也许是用所有语言)写成的美学著作中最有价值的一部。”①直到今天,这个评价也仍然适用。要了解这部美学名著的价值为何能够长盛不衰,就必须深入研究和分析杜威美学思想的创造性及其对美学和艺术理论发展的重要意义。

       经验:杜威美学的哲学基础和核心范畴

       在《经验与自然》一书中,杜威将自己建立的哲学称为“经验的自然主义”或“自然主义的经验主义”,强调把经验当作哲学思想的出发点。经验是他哲学思想的核心范畴,也是他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我们要深入理解杜威美学思想,首先要从深入分析他所阐明的经验范畴入手。

       经验这一概念,西方古代哲学早已有之。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使经验问题成为哲学研究和讨论的中心问题。尽管各派对经验性质和作用的认识存在分歧,但都把经验当做主观意识,当作主体对于对象的一种认识。这实际上就是把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对象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将经验和自然、精神和物质的关系看作二元分立的关系。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经验的来源问题上虽然彼此对立,但在把精神和物质、经验和自然分割开来上则是一致的。杜威认为,这种建立在主、客分裂二元论基础上的经验概念,是被传统哲学非经验的反思所歪曲的产物。他说:“自17世纪以来,这种把经验和主观自私的意识等同起来的对经验的概念,就一直和全部由物理对象构成的自然对立起来,并且大大地蹂躏了哲学。”②他之所以要重新解释经验,就是要纠正对经验概念的误解,进而改造传统哲学二元论的思维方式。

       杜威认为,经验和自然不是互相隔绝和对立的,而是互相联系和结合的。“经验并不是把人和自然隔绝开来的帐幕;它是不断地深入自然的心脏的一种途径。”③“经验是关于自然的,也是发生在自然以内的。”④自然是被经验的对象,当它和另一种自然对象——人的机体相联系时,就是事物如何被经验到的方式。经验就是主体和对象、有机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过程。杜威这种看法是以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为基础的,认为人作为生物有机体,为了生存必须对环境做出反应,并且要适应于环境。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在彼此之间确立了连续性,使有机体和环境、主体和对象、经验和自然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所以,在杜威看来,经验既不是主观对客体的认识,也不是独立的精神存在,而是主体和客体、有机体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和有机统一,也就是人的行为、活动和过程。

       对于经验这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杜威做了进一步的具体分析和阐明。他说:“‘经验’是一个詹姆士所谓具有两套意义的字眼。好像它的同类语‘生活’和‘历史’一样,它不仅包括人们做些什么和遭遇些什么,他们追求些什么,爱些什么,相信和坚持些什么,而且也包括人们是怎样活动和怎样受到反响的,他们怎样操作和遭遇,他们怎样渴望和享受,以及它们观看、信仰和想象的方式——简言之,能经验的过程。‘经验’指开垦过的土地,种下的种子,收获的成果以及日夜、春秋、干湿、冷热等等变化,这些为人们所观察、畏惧、渴望的东西;它也指这个种植和收割、工作和欣快、希望、畏惧、计划,求助于魔术或化学、垂头丧气或欢欣鼓舞的人。它之所以是具有‘两套意义’的,这是由于它在其基本的统一之中不承认在动作与材料、主观与客观之间有何区别,但认为在一个不可分析的整体中包括着它们两个方面。”⑤

       这里,杜威指出经验范畴的内涵包括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或“两套意义”。它们分别是被经验的事物和能经验的过程。杜威在其他地方也明确称这两方面为“所经验的对象和能经验的活动”“能经验的主体和被经验到的自然”。被经验的事物,包括人们所作、所遭遇、所追求、所爱的事物,人们所观察、畏惧、渴望的东西等等,属于自然和客体;能经验的活动包括人们的活动、反响、操作、渴望、享受,以及他们观看、信仰和想象的方式,人们的劳动、工作、希望、畏惧、计划、失落和欢欣等等,属于人和主体。无论从对象还是从主体来看,这里所包含的内容都大大超出了传统哲学把经验仅仅看作人对客体的认识的观念。杜威认为,将一切经验过程都当做是认识的一种方式,是一种武断的“理智主义”,它和原始所经验到的事实背道而驰。因为事物在它们是被认知的对象之前,它们便已是为我们所对待、使用、作用与运用、享受和保持的对象,是被享有的事物。人们并不是首先认识事物,而是拥有、使用和享受事物,由此而产生的人的意志和情感、希望与信仰等等在经验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这实际上肯定了经验包括非理性的内容。

       杜威对经验的独特理解和阐释,突破了传统哲学把经验当做一个认识论概念的看法,纠正了近代哲学中居于支配地位的将人与自然、主观和客观、心灵与物质割裂分立的二元论,代表着西方现代哲学试图超越以二元对立为特征的传统形而上学的思潮。从认识和实践来看,强调经验和自然、主体和对象、主观和客观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确有其合理性。但是,杜威对经验的解释,是以有机体适应环境的学说作为基础的,具有明显的生物学色彩。他在否定主客、心物分裂的二元论时,也将自然和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问题排除在哲学研究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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