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毛泽东工农阶级社会地位思想的逻辑脉络

作 者:
张明 

作者简介:
张明,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46 张明(1987- ),男,江苏溧水人,南京大学哲学系助理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中国研究。

原文出处:
毛泽东思想研究

内容提要:

毛泽东关于工农阶级社会历史地位的认知,并非如一般宽泛性研究所言的只是固守农民在革命中基始性作用,而是经历了系列复杂的逻辑“异轨”过程。受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般规定性影响,毛泽东理论视角最先触及的是关于工人阶级社会历史地位的理论判断,其从理论基础与政治立场上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对民主革命的领导权,并且这种理论上的坚守一直延续到革命与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但与此同时,从历史辩证法的具体逻辑导向层面出发、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农民阶级在民主革命过程中重要社会历史性地位的思想,从另一维度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出独创性发展。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引申出在研究毛泽东过程中必须要加以注意的方法论转向问题,即实现从质性判断向量化深入的转移,不断推进毛泽东研究向精细化层面的转变。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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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8)03-0021-05

       深化毛泽东研究,不仅需要坚守正确的理论立场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科学的理论判断,而且需要在科学的宏大历史框架之下进一步深化对毛泽东研究中微观细节的考察,即从宏大历史叙事层面的“质性判断”向微观层面“量化深入”的方法论转向。然而,由于受研究者主观叙事偏好和客观研究素材相对不足等多重因素的限制,研究过程中往往呈现出“质性判断”有余而“量化深入”不足的困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深化拓展毛泽东研究仍然面临着系列瓶颈。以毛泽东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为例,通常学界以毛泽东在接受斯诺采访中所提到的1920年夏天为界划依据,但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毛泽东此时所言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其中所具有的深刻意蕴。换言之,尽管从总体上来看,可以对此时毛泽东的思想进行“质性判断”——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并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通过进一步“量化深入”的研究,不难发现,这种整体上的接受更多的是从政治态度的标准层面而言的,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观随着后期革命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深入而不断深化与发展。在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观中,关于革命主体问题的认识与发展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以往研究普遍认为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风格与内涵,因为最明显的一个特征便是发掘了农民阶级在中国革命中的显著作用。因而,只要一谈及毛泽东关于革命主体问题时便自然而然导向一种理论研究上的路径依赖,即将研究视角立即聚焦于农民问题的分析之中。其实不然,通过对毛泽东思想发展史的微观分析与透视,不难分析,毛泽东关于工农阶级社会地位思想的理论建构,经历了从感性现象层面直观到深入历史唯物主义层面加以把握的动态历史过程。本文拟就从毛泽东关于工农阶级社会历史地位思想认识的文本学分析入手,以期揭示毛泽东在此问题上思想逐步发展的历史性过程,并进而讨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由质性判断向量化深入的方法论转向问题。

       一、工人阶级社会历史地位:初步认识与不断深化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中,现代工人阶级即是无产阶级的代名词,其被先在赋予了革命主力军与资本主义掘墓人的角色。[1]近代中国因资本主义发展的不足,现代产业工人力量极其弱小。但毛泽东因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影响,首先将视角转向了工人阶级而非农民阶级,这是一个重要理论关节点,并非如一般所言从一开始就将全部视角聚焦农民阶级。正如毛泽东所言:“1920年冬天,我第一次在政治上把工人们组织起来了,在这项工作中我开始受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俄国革命历史的影响的指引。”[2]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关于工人阶级在“改造世界”过程中身份属性的理论界定之后,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其自然将上述理论规定运用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之中,因而,组织工人运动、发动产业工人革命构成了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开展革命斗争的主要方式。毛泽东对工人阶级在中国革命中地位的认识与判断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不断丰富与发展的辩证历史过程。

       根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毛泽东对工人阶级社会历史地位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式理解,发生在1921年。针对湖南省省长赵恒惕于1921年4月21日发布的《湖南省宪法草案》中缺乏劳动事项的相关规定,毛泽东在《大公报》上连续发表《省宪法草案的最大缺点》(同月25-27日)进行批判,认为财产问题是根本问题。“关于劳动问题,文章认为宪法应规定劳动者的工时、工值、红利、教育等项”[3]。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节点,在此之前,毛泽东尽管有关于劳动问题的议论,但更多的是基于朴素平等观基础上展开的伦理批判,即对现实劳动者劳动境遇非人道的伦理反抗。但此时开始正式提出劳动权的问题,表明他开始突破以往伦理层面的呐喊,转向深入经济层面对劳动加以分析与解读。将劳动问题从伦理维度提升到经济维度加以分析,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区别于民粹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形形色色思潮的根本特征,在这一点上,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本质属性。

       中共一大之后,毛泽东将确定的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工会、发动和领导工人运动的思想,带回到湖南革命运动之中加以贯彻落实。他曾亲自了解粤汉铁路工人生活情况,并派党的干部赴长沙新河总站办工人夜校。1921年11月21日,他在湖南劳工会主办的《劳工周刊》上发表题为《所希望于劳工会的》一文,文章进一步发扬了“劳工神圣”观念,明确提出了劳动工人阶级的阶级自觉问题。[4]“阶级自觉”是理解毛泽东工人阶级社会地位思想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因为“阶级自觉”问题的提出,标志着毛泽东对工人阶级的理解上升到一个重要的阶段,即关于工人阶级身份认同问题的判断抑或是阶级意识的培育问题。在1922年5月1日劳工纪念日发表的《更宜注意的问题》一文之中,毛泽东进一步发展了关于工人阶级阶级意识与阶级自觉问题的认识。在谈及劳工需注意的三件事:生存权、劳动权和劳动全收权时,运用“劳力”即劳动力概念作为分析立论的基础。他认为:“劳工从他们身上所产生一面他们自己恃以得食一面资本家又恃以获利的唯一东西的‘劳力’,一定靠着一件东西,就是工人本身的‘生存’。不能‘生存’,自然就不能有‘劳力’。”[5]这里“劳力”概念即“劳动力”的提出,表明此时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问题的理解上,其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得到了质性飞跃。众所周知,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统治的批判主要依托雇佣劳动与剩余价值理论,并且明确区分了“劳动”与“劳动力”概念,即不是抽象的劳动创造了价值,而是劳动背后的“力”创造了价值,这样就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隐藏的秘密剥离出来。正如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阿尔都塞在其《读(资本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资本批判中所使用的“劳动力”概念,其实是以空缺形式出现在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结论中,其不过是运用“症候读法”读出了以隐蔽形式存在的“劳动力”概念,从而提出了新的问题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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