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老子》三段另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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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铭 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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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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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根据帛书《老子》与通行本《老子》文字上的一些细微而又关键的差异,使用语言分析和逻辑分析的方法对帛书《老子》中的三段文字重新进行了解释。所得的解释与目前流行的解释很不相同,甚至是完全相反。新解释消除了《老子》释义中的自相矛盾的现象,使得《老子》一个章节中的内容有了一个完整的意思,而且各章之间、各段之间、各句之间也不再互相矛盾。这是一种新的尝试。

      关键词 帛书 老子 小国寡民 道德 自然

      长沙马王堆汉墓中的帛书《老子》出土已经二十三年了,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外学者对帛书《老子》进行了许多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在将帛书与通行本(王弼本)进行对比研究时,人们却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习惯于站在通行本的角度看帛书,而很少有人站在帛书的角度看通行本或完全客观地从外部对两个本子进行比较,因而许多细小的差异似乎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本文拟将帛书《老子》与通行本《老子》中三段文字进行对比,对这三段文字作出另一种解释。文中所引通行本《老子》原文及帛书《老子》原文均取自《老子新译》(任继愈译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5月第二版),帛书中的异体字、通假字据通行本改为通用字,标点符号则根据笔者的理解作了一些修改。

      我们先来看第七十四章,这一章的情形最为典型。

      通行本《老子》第七十四章为: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帛书乙本中与之相应的文字为: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为畴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则希有不伤其手。

      两本文字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帛书乙本第一句句首的“若”字在通行本中被移至第二句句首;二是通行本少了“若民恒且必畏死”一句。这两处差异使得两本中的这一章文字的结构大不相同,意思也大不一样。

      如果我们不理会通行本第七十四章的文字,只看帛书乙本的这段文字,其结构和意义都相当清楚:第一句是说如果老百姓不怕死,那么“以杀惧之”没有意义;第二句是说如果老百姓怕死而“我”又有能力杀掉那些“为畸者”,那也就没有人再敢“为畸”,因而也就用不着再“以杀惧之”。(总之“以杀惧之”毫无意义。)这两句话是一个典型的、省略结论的二难推理。以上两句是本段文字的第一层意思,其核心是反对“以杀惧之”。应当强调的是,在这两句话中并没有对“民畏死”还是“民不畏死”作出任何断定,第一句中的“民恒且不畏死”与第二句中的“民恒且畏死”只不过分别是两个条件句的条件部分。

      接下来的第二层意思则是反对滥杀。这里的“若民恒且必畏死,……”仍是条件句,是在退一步说话:即使老百姓肯定是怕死的,也总得有个专门负责杀人的机构,不能随便杀人。后面以“代大匠斫”比喻“代司杀者杀”,说明滥用杀权必定自取其祸。

      从语气上看,这段文字像是在向统治者进言:奉劝统治者对老百姓不要“以杀惧之”,至少不要滥用杀权。

      在通行本中,由于第一句的句首没有了“若”字,前两句话的结构和意思就完全不同了。第一句话就不再是条件句,而变成了陈述加反问,“民不畏死”也就不再是一个条件句的前件,而是一项断言。整个句子就变成了在肯定“民不畏死”的前提下质问“奈何以死惧之”。单就这一句来看,当然也只能如此解释,而且这句话十分精彩,早已成为脍灸人口的成语。由于第一句话已经断定了“民不畏死”,于是接下来的“若使民常畏死,……”就变成了反事实的条件句,其意思应当是:如果“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倒也不妨“以死惧之”,那么这下面就还应再有一句话回到“民不畏死”的观点上来,或者将第一、第二两句话对调位置,先说反事实的条件句,然后亮出“民不畏死”的观点;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后面再也没有回到“民不畏死”上来,而是讲起了“司杀者”,结构上不完整,逻辑上也说不大通。

      第二部分内容由于少了“若民恒且必畏死”一句,“常有司杀者杀”也就不是一个条件句的后件,而成了一个陈述。可以理解为陈述一个事实,也可以理解为陈述一项主张。但不管如何理解,这与前面的“民不畏死”总显得联系不紧。因为在“民不畏死”的前提下,“常有司杀者杀”也好,“代司杀者杀”也好,其结果不会有多大差别。

      对比这两段文字,笔者认为帛书的文字在结构上要比通行本清楚,在意思上要比通行本完整。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看第八十章。通行本第八十章为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帛书乙本中的这段文字为

      小国寡民使有十百人器而勿用;使民重死而远徙,有舟车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两书文字相差不大,明显的差别只有两处:一是通行本的“不用”,帛书作“勿用”,二是通行本的“不远徙”,帛书作“远徙”。“不远徙”与“远徙”从字面上看恰好相反,但也可以解释成相同的意思:将“远徙”解释为远离迁徙或躲避迁徙即可。“不用”与“勿用”看起来完全一样,但这一字之差却使得我们可以对《老子》的这一章文字作出完全不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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