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布局调整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解读“大跃进”时期的财政放权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丹莉,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wangdl@iccs.cn(北京 100009)。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尝试探讨“大跃进”时期财政放权的核心内容、深远影响及其真正动因。促成“大跃进”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期新中国工业发展战略的细微调整,财政的放权缓解了中央政府的投资压力,通过提高地方政府财权实现了工业再积累。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和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央地财政关系服务于工业化进程并依工业化不同阶段而适时调整。对于“大跃进”时期财政放权的认识和解读不应仅局限于财政管理体制的层面,还应该更多地关注它与新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内在联系及其对工业布局产生的长远影响。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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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计划经济时期,还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财政关系,都是新中国经济发展历程中最重要的命题之一。如何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利分配中找到一个合宜的均衡点,不仅关系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配合,更重要的是,还会对新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一般有三类文献会涉及“大跃进”时期的财政放权问题——或者更为宽泛一些,涉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放权问题。第一类是财政史特别是关于新中国财政史的著作。①这类文献多侧重于介绍和梳理“大跃进”时期财政管理体制、税收制度、信贷制度、基本建设管理等政策层面的变化,因此讨论多以财政放权的内容为主,而不过多涉及对放权影响及原因的分析。第二类是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文献。讨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文献很多,以财政关系为核心的只是其中的一少部分,不同学科的研究者从法治化进程、政治治理、财政制度变迁②等不同视角探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变化、影响与意义,这为我们全面地认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提供了帮助。国外一些关注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与政治遗产的研究者在讨论中国经济改革进程时也会谈及“大跃进”时期的放权,③但讨论一般并不单纯针对财政放权,极少数学者会专门探讨这一时期财政放权对政府资源分配及地方投资的影响。④从经济史的角度而言,对于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考察最应该关注的因素是工业化,不论我们从何种视角切入,都不能忽视工业化战略及其路径的选择对央地财政关系所产生的深刻影响。计划体制下的信息与监督问题会导致财政分权,⑤但不同国家(比如中国和苏联)的计划体制下的分权方式以及何时开始分权仍不尽相同,这种差异的形成与工业化路径存在着密切的内在关联。笔者认为,在探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形成原因时,这种联系还应当引起研究者更多的关注。第三类是专门探讨财政分权的文献。在最近的二十余年中,财政分权几乎是经济学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研究者热衷于探讨财政分权对于经济增长、公共品提供、不同层级政府或官员的行为、公平分配、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等诸多方面所产生的影响,相关文献不胜枚举。但是,研究财政分权的文献多侧重于探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分税制以后的财政分权,尽管一些文献会提及“大跃进”时期的财政放权,⑥但“大跃进”乃至整个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利的调整多是作为认识改革以来财政分权的背景资料,对前者的阐述并不是重点。研究者对于“财政分权”这一概念的理论内涵似乎达成了一个共识:这是一个用以考察市场经济条件下或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概念。我们的确难以用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中关于财政分权动因及结果的探讨解释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权利的调整,工业化后期甚至是后工业化时期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与工业化初期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是不同的命题,不能放在相同的理论框架下讨论。正因为如此,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还有待更多的关注和探讨。

      而“大跃进”时期的财政放权尤其值得关注,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这是继由统一财经实现了中央高度集权之后新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向着分权方向的第一次重大调整。从这时起,中国经济已经急剧地偏离了传统的苏联式的中央计划模式。其二,“大跃进”时期的财政放权以及同一时期许多其他经济权力的下放,与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期新中国对于中央工业与地方工业发展理念的细微调整有关,厘清两者之间的联系为我们理解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演进乃至新中国经济发展的路径提供了另一把钥匙。“大跃进”时期的财政放权是中央政府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权实现了工业再积累,而且对此后新中国的工业发展乃至经济发展的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尝试探讨“大跃进”时期财政放权的核心内容、深远影响及其真正动因。

      二、为什么尝试放权:“大跃进”前夕的独立探索与中苏关系

      工业化早期的苏联,是典型的中央集权体制,而作为苏联经济体制的学习者和模仿者,新中国为什么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前后就开始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大幅度向地方放权——当然也包括财政放权,是值得探讨的。1956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年份,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以及斯大林时期所推行的政治经济等方面诸多政策的全盘否定令世界震惊,但这也成为人们重新认识苏联的契机。1956年4月,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发表,开篇即提到“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⑧中国的反思当然并不单纯是因为苏共二十大,更多地是基于新中国自身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同年召开的中共八大上,中央领导者有不少关于计划与市场、集权与分权的反思和探讨,尝试改变此前对于指令性计划以及中央集权的过分强调,这是新中国独立探索发展路径的一个重要起点。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无疑是这一探索所必须包含的内容。

      实际上,在写《论十大关系》时毛泽东就在考虑,“苏联和中国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不是可以搞得快点多点,是不是可以用一种更多更快更好更省的办法建设社会主义。”⑨从“一五计划”后期的一些事件中已经可以看出毛泽东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高度重视:1955年10月,国家计委提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十五年远景规划及“二五”计划轮廓,毛泽东明确表示对规划“设想中的发展速度不满意”;这一表态促使各部门各地区开始提高计划指标,而1956年夏周恩来主持的反冒进大幅度压缩了预算和计划指标,取得明显成效,但毛泽东对于反冒进并不认同,所以才会在1957年10月的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把反冒进作为一个严重问题公开提出批评”。⑩这些事件预示着后来对“高速度”的过分强调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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