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红楼梦》中的不少词汇成分一样,《红楼梦》中的姨类称谓,即对母亲之姐妹的称谓,也不反映北京话的状况,而与南京方言一致,即母之姐与母之妹分别称“姨妈”和“姨娘”。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这对词的语义切分,及姑类称谓的类似切分,在汉语方言和相邻语言中具有一定的类型意义。据初步考察,这种语义特点不是北方汉语及南京话所在的江淮方言的特点,而是南京历史上曾归属过的吴语区的特点,也是广泛散见于南方汉语中的一个语义类型特点。再与相邻语言比较,可以推测,这种语义类型不像是原始汉语和藏缅语的共同祖语的类型特点,而更接近百越语言的现代成员壮侗语言的类型特点。汉语南方方言中姨类姑类称谓分长幼的情况,反映了汉语的许多南方方言和壮侗语言在这一类型参项上的一致性。不过,这种一致性既不是词汇上的同源关系,也不是语音类型或语法类型的一致性,而是纯语义层面的类型一致性。可见,无论是研究语言间关系,还是研究语言的共性与类型,纯语义范畴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下面我们先从《红楼梦》的情况谈起。 一 《红楼梦》的姨类及姑类称谓与南京方言 《红楼梦》的姨类称谓及其与南京方言的关系,刘丹青(1996)已经作出过较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因为该文发表于香港,内地不易见到,所以这里再作一个简要的转述。 《红楼梦》的姨类称谓用于人物口语的有两个——“姨妈”和“姨娘”。在前80回中,这两个词的用途有明显区别。它们主要用于由王氏姐妹薛姨妈和王夫人为中介所构成的姨甥关系。基本情况是贾府的下一辈称薛姨妈为“姨妈”,并以“薛姨妈”作为小说对她的叙称(因全书以贾府为视点);薛家的下一辈称王夫人为“姨娘”。此外“姨娘”又指父之妾如“赵姨娘”,这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这里讲的语义分工,在前80回中也有个别例外,不过从统计数字得到的分工倾向仍是非常清楚的。在前80回中,贾府小辈或以他们口气称薛姨妈为“姨妈”的有27次,称“姨娘”的有两处4次,比例是7:1;薛府小辈或以他们口气称王夫人为“姨娘”的有17次,称“姨妈”的有1次,比例是17:1。这样的比例不可能是偶然造成的,倒是那个别的例外,不排除有版本或传抄等方面的特殊缘故。以上用法的具体例子,详见刘丹青(1996)。 在前80回中,“姨娘”还多次用于贾蓉对其母之妹尤二姐和尤三姐的称呼,甚至在带上排行字仍说“二姨娘”、“三姨娘”而不说“二姨”、“三姨”,更不说“姨妈”或“二姨妈”、“三姨妈”。只有一处以贾蓉为视点的作者叙称出现了带排行字的单音节“姨”,即“贾蓉又和二姨……”(63回),与“姨娘、二姨娘”的叙称同见于一段中。贾蓉对她们两个人的称呼为我们探讨上面所说的分工提供了有用的线索。 据我们了解,今天北京话称母之姐妹都是“姨”,常儿化,可加排行成“大姨、二姨、小姨”等。“姨妈”虽已被普通话吸收,见《现代汉语词典》,释为“〈口〉姨母(指已婚的)”,但据张伯江先生告知,北京人还是觉得“姨妈”不是地道的北京口语,不管已婚未婚都以称“姨”为常。指母亲姐妹的“姨娘”则被该词典明确标为〈方〉,普通话和北京话都不用。《红楼梦》的上述情况显然不是北京话的情况。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据认为北方和北京背景更明显的高鹗所著的后40回中,“姨娘”一词消失了,贾宝玉叙称面称薛姨妈都是“姨妈”(84回、91回),薛姨妈对薛宝钗称王夫人也用“你姨妈”(95回)。可见“姨妈”、“姨娘”之分的确只是曹雪芹的方言特点而不是北京话的特点。 再来看另一种与曹雪芹关系密切的方言——南京方言的情况。南京话(老派)的姨类称谓主要是“姨妈、姨娘”两词,这与《红楼梦》一样。其语义分工是前者指母之姐,后者指母之妹。这种分长幼的情况甚至延及非亲属称谓:小孩对略长于母亲的女性称“马马”,对略幼于母亲的女性称“阿姨”。至于“姨”,远不如“姨妈、姨娘”常用,主要用于叙称,而且多半前面有排行字,这也与《红楼梦》的情况相近。 以上情况有助于探讨“姨妈、姨娘”在《红楼梦》前80回的语义分工。“姨妈”和“姨娘”不可能是已婚和未婚的区别,因为王夫人和薛姨妈都是已婚的。既然这两个词在今南京话也存在,那么也应当像南京话一样是母亲的姐妹之别。书中关于王夫人和薛姨妈的关系,只说两人是姐妹并都是王子腾的妹妹(4回),看不出长幼。但尤二姐、尤三姐是贾蓉的母亲之妹,面称“姨娘”,这与南京话正好一致。由此推知,被薛家小辈称为“姨娘”的王夫人当居幼为妹,而被贾府小辈称为“姨妈”的薛姨妈则居长为姐。这样,才能解释书中“姨妈、姨娘”二词的明显分工。 《红楼梦》的姨类称谓符合南京话而不符合北京话,既不偶然也不奇怪。《红楼梦》中有不少北京话不说的南京方言词,如称生育子女为“养”(27回)、面条为“面”(62回)、尊称男性少年(而不是丈夫)为“相公”(7回)、马桶为“马子”(61回)、午觉为“中觉”(5回、24回)、头晕为“头眩”(11回)、做菜为“弄菜”(62回)等等。《红楼梦》的亲属称谓,多数是北京南京共有的,两地有差异的称谓《红楼梦》也有舍北取南者,如不用“姨父”用“姨爹”(4回),不用“舅妈”用“舅母”(3回),不用“爹妈”用“老子娘”(6回)等(南京话上述词语的详情请参阅刘丹青1995)。曹雪芹儿时生活在南京,其时他家已在江南四代,举家迁往北京后,家庭内部保持部分南京话要素也极有可能,尤其是亲属称谓,最易保持老家的习惯。只是以前过多强调《红楼梦》的北京话之纯,以至对其中的南方成分未予重视,只有少数学者注意到曹雪芹语言中的南方成分,如俞敏(1992)。当然从全书的语言看,北京话的比重超过南京话,基本的方言背景当是北京话的,例如书中有首字为入声的“鸭头”和首字为舒声的“丫头”构成的双关玩笑,这是口语说南京话的作者不大可能想到和采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