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表性状的词“词义成分—模式”分析也要从总结词典的释义模式建立分析的框架。笔者在《表性状词的释义》[①]一文中分析了表性状词的释义方式,除了用单个同义、近义词释义外,主要有四种类型,现简介于下。 1.准定义式和定义式,如(释义引自《现汉》): 黄 像丝瓜花或向日葵花的颜色。 甜 像糖和蜜的味道。 索然 没有意味,没有兴趣的样子。 其中被释词“黄”同解释词语中的“黄”的类词语“颜色”词类不同,“黄”是形容词,“颜色”是名词,“甜”和“味道”,“索然”和“样子”的情况也一样。我们把“颜色”、“味道”、“样子”看作是它所解释的词的“准上位词”[②]。以准上位词作类词语的释义叫准定义式释义。少数表性状的词可以有定义式释义,条件是被解释的词有上位词,如青绿、深绿。 2.“(适用对象)+性状的说明描写”式,如: 糨 液体很稠。 滑稽 (言语动作)引人发笑。其中“液体”、“(言语动作)”是适用对象,其余是对性状的说明描写。它们组成主谓结构,适用对象处在主语位置上。性状的说明描写本身,还可以是一个主谓结构,如“硬朗”解释为“(老人)身体健康”。其中“(老人)”是这个词的适用对象,“身体健康”是对这个词表示的性状的说明描写,而“身体健康”本身又是一个主谓结构。 从适用对象出现的情况来看,有出现一个的(如“糨”例),有出现多个的(如“滑稽”例),有不出现的(如“安康”解释为“平安健康”)。适用对象不出现,可能是适用对象广泛,也可能是适用对象本来有限制而未说明。表性状词可以修饰限制的对象是复杂的,词典为了反映这种词义的也是用法上的特征[③],在释义词语的主语位置上列出主要的、一般的形容修饰对象,我们称之为“适用对象”。 对性状的说明描写,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对释语素义,如“冷寂”释为“清冷而寂静”;(2)否定表述,如“浮漂”释为“(工作或学习)不塌实”;(3)具体的说明描写,如“笔挺”释为“(衣服)烫得很平而折叠的痕迹又很直”;(4)同义近义词,这时适用对象必须出现,否则就不是扩展性词语释义了,如“优游”释为“生活悠闲”。 以上适用对象出现的情况和对性状的说明描写方式可以有不同的交叉组合。 3.“形容……”式,如: 黑压压 形容密集的人,也形容密集的或大片的东西。 悠扬 形容声音时高时低而和谐。这里“形容”二字意为“(词义)描写……性状”。加“形容”二字的条件一般是:(1)不加不足以说明所解释的词是表性状的词,如“黑压压”例,若去“形容”则混同于表名物词的释义;(2)增加某种表情状的意味,如“悠扬”例(“悠扬”例“形容”二字可删,删后属“适用对象+性状的说明描写”式)。表性状词释义不可滥加“形容”二字。 4.“……的”式,如: 常任 长期担任的:~理事。 先头 ①位置在前的(多指部队):~骑兵连。释义词语“……的”为非体词性结构,这里的“的”是附属于偏正结构中修饰成分后之“的”。这种方式运用的恰当条件是:所解释的意义只能充当修饰成分。 二 从上面的说明来看,表性状词没有统一的释义模式,但其中的“2.(适用对象)+性状的说明描写”式应用最多,用了其他释义方式的有一部分也可以变换为这种方式。[④]我们认为,可以把这种释义方式作为表性状词“词义成分—模式”分析的主要框架。以“n”代表“适用对象”,以“t”代表“性状的说明描写”,整个分析框架可记为“(n)t”,即(适用对象)+性状的说明描写。这样,上面几个词的释义可标记为:
以“(n)t”作为表性状词“词义成分—模式”分析的框架可以注意如下几点: 1.词义内容中的项和各项的关系 词义内容分为“适用对象”(n)和“性状特征”(t)两个方面,每个方面一般可作“项”的分割。“n”出现一个是一项(如上述“糨”中的“液体”),出现两个是两项(如上述“滑稽”中的“言语动作”)出现多个是多项,如:
“t”也可据内容分项,能说明一种性状特点的词或词语算一项,如“锐利”例中的“尖锐”(t)
处在小主语位置上的“内容”,说明处在大主语位置上的“(语言文字等)”所指事物现象的部位方面,这里以“n△”为标记。 “n”和“t”是主谓关系,即陈述对象和陈述内容的关系,“n△”和“t”之间也是主谓关系。“n”的各项一般是选择关系,“t”的各项有并列关系的,如“冷寂”中的“清冷”和“寂静”;有并列或选择关系的,如“干巴巴”中的“不生动,不丰富”。少数也有因果关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