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2月14日,江泽民总书记在谈到语言文字工作时讲了三条重要意见:一、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汉字简化的方向不能改变。各种印刷品、宣传品尤应坚持使用简化字。二、海峡两岸的汉字,当前可各自维持现状,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留待将来去讨论。三、书法是一种艺术创作,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应尊重作者的风格和习惯,可以悉听尊便。江泽民同志的指示非常重要,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以推动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可是有一家语文刊物,以编辑部的名义发表长篇文章,继续宣传他们自己那一套错误的“理论”和主张,干扰国家语文政策的贯彻执行。这里有必要对它的一些错误言论进行批评。 江泽民同志明确指示,“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制定各项有关标准;进一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研究并解决实际使用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汉语汉字信息处理问题,参与鉴定有关成果;加强语言文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做好社会调查和社会咨询、服务工作。但这家刊物的编辑部文章不去宣传上述方针任务,却继续大肆发表反对汉字简化的言论。 海峡两岸使用的汉字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内地使用简化字,台湾使用繁体字。在内地繁体字只能用于翻印古籍、书法艺术等特定领域,在其他各个方面,包括对海外工作,都要使用简化字。“各种印刷品、宣传品尤应坚持使用简化字。”而这家刊物却反对在对海外交往中使用简化字,他们把“使用”偷换成“推行”,说什么“我们在与海外的交往中没有推行简化字的任务”,如果使用简化字就是“强加于人”。按照他们的逻辑,我们在对海外的交往中既然不能使用简化字,就只好使用繁体字。可是这样一来,还有什么“各自维持现状”可言呢? 在该刊1995年第3期和第4期上有两篇文章,把汉字简化说成是“恶性简化”、“破坏性的简化”,宣称简化字“流毒犹在”,他们的斗争和努力不会也不能打住。 众所周知,简化汉字是50年代确定的文字改革三大任务之一。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经过认真地反复地研究讨论,才形成了《汉字简化方案》。1956年1月28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后正式公布,分四批推行经。简化字自推行以来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全国正在学习和已掌握了简化字的目前有8亿人。简化字在普及教育、扫除文盲、发展文化科技事业和增进国际交流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1958年,周恩来总理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首先应该把汉字简化这项工作肯定下来。汉字简化是符合群众利益并且受到群众热烈欢迎的好事,两年来的试用也证明是有成效的,应该给以坚决支持。”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符合群众利益的事就要坚持,这是我们坚持汉字简化方向的出发点。拿汉字简化中的个别技术失误来反对汉字简化的整个方向,诬以“恶性简化”之名,只能显示他们缺乏应有的科学态度,而且居心叵测。 这家刊物为了反对简化字,还散布了许多奇谈怪论。 怪论之一是:汉字简化割断了历史和文化。把一部分笔画繁多、难写难认的字的笔画减少一些,使它们变得好学好写一些,怎么就会割断了历史和文化呢?简化字便于人们学习,让人们更易掌握,学习的人也就更多,直接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从而能打破有史以来少数人垄断历史和文化的局面,是对历史和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的巨大贡献。当然,让只认识简化字、不认识繁体字的人去读繁体字读物,一开始是会有些困难,这是汉字简化付出的必要代价。付出这些代价换来的是大多数人使用汉字的方便和容易。没有普及,焉有提高?真正需要经常阅读繁体字读物的人是较少的,而且有这样需要的人认识那么几个繁体字也并不困难。 怪论之二是:文字的简化导致语言的贫乏和紊乱。这是缺语言学常识的说法。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简化改变的只是文字而不是语言。“擁護”简化为“拥护”,汉语仍旧说yōnghù。“乾燥”的“乾”、“主幹”的“幹”都简化为“干”,这只是文字的变化,在语言中“干燥”“主干”仍旧是不同的词,怎么会导致语言的贫乏和紊乱呢? 汉字简化的方向完全符合语言文字学的科学原理。周有光先生说:“四十年来,大陆做了一些错事,但是简化汉字的方针不错。‘二简草案’已经废除。个别汉字简化得不够好,可以再改。把简化汉字说成‘破坏文化’,那是意气之言。为了讨好‘海外’部分反对简化的人,就去简复繁,这不是合理的做法。”(《中国语文纵横谈》)陈章太先生说:“中国的汉字简化有其长远的历史,也是社会发展和科技发达的实际需要,而不是由谁主观、人为地搞起来的。简化汉字在中国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方面,并且为一些国家所采用,使用者已达数亿之众,这是不能忽视和无可改变的事实。”“中国的汉字简化在总体上是正确的,但在具体工作中有缺点有问题;实际效果是较好的,但有某些副作用。对汉字简化中存在的问题当认真对待,但不能过分夸大。”(《论汉字简化》)王宁先生说:“用已经认识到的优化原则来衡量已公布的简化汉字,符合优化原则的以及在某些方面具有合理性的占绝大多数,不符合优化条件的不过10%左右。而在繁体字中,不符合优化条件的字的比例要比这高得多。”“已推行的简化汉字中,确有少量的字不符合简化原则。是因为已往的简化工作存在个别技术失误而否定简化,重新回到繁体字去呢,还是在充分总结汉字构形规律、科学描写汉字构形系统的基础上对汉字进行优化的规范,在此过程中继续进行必要的简化呢?显而易见,后一种做法更符合汉字发展的趋势。”(《再论汉字简化的优化原则》)……语言文字学家对简化汉字的意见是对上述那家刊物所发谬论的有力驳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