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本位”论评

——兼评邢福义“小句中枢说”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宇明 华中师范大学

原文出处:
世界汉语教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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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The ideas of "basic unit" in grammatical studies proposed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grammar are summarized into five categories:word unit,element unit,phrase unit,character unit,and minimal sentenceunit.The author holds such a view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deaof "basic unit" indicates two major turns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grammatical studies—syntactic and suprasyntactic.This development alsoshows a tendency of emphasi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grammar.All the five theories are evaluated,with the "minimal core theory"being described as "uniquely superior".

      《马氏文通》问世近百年来,汉语语法研究不仅在挖掘和描写语法事实、揭示和解释语法规律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精力,而且也在不断地探索适合于汉语语法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寻找汉语语法的“本位”或“中枢”,就是探索适合于汉语语法的研究方法和理论的一种重要体现。

      本文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对汉语语法学史上提出或表现出的一些“本位”观念、特别是对最近提出的“小句中枢”说进行分析评论,希望以此对认识汉语语法研究的发展趋势有些许裨益。

      一 语法学史上的五种“本位”观

      在汉语语法学史上,表现出来的汉语语法本位观念和明确提出的汉语语法本位学说,影响较大的有如下五种:A、马建忠的“词类本位”;B、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C、朱德熙的“词组本位”;D、徐通锵的“字本位”;E、邢福义的“小句中枢”。

      1.1马建忠的“词类本位”

      1898年《马氏文通》的问世,标志着中国语法学诞生。《马氏文通》并没有声明它的语法本位观念,说它是“词类本位”,乃后人对其语法体系的一种认识。《马氏文通》以词类(字类)为纲来建立它的语法系统,洋洋十卷大作,除《正名》一卷外,八卷讲“字”,一卷论“句读”。当然,篇幅的多少还只是其本位观念的表象,但从本质上看,《马氏文通》也是通过对词类的详细论述来讨论句读的。论句读是其目的,但词类是其观察、研究语法的起始点,是其语法体系的本位所在。正如《马氏文通·例言》所说:“是书本旨,专论句读,而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

      传统上语法分为词法和句法两部分。对于形态发达的语言来说,词法(特别是构形法)控制着句法,把词类作为语法本位显然有较多的合理性。但是,形态不发达的语言不是词法控制句法,而是句法控制词法,所以对于形态不发达的语言来说,“词”显然不是或不宜作为语法的本位。《马氏文遥》开创了汉语语法学,“导后人以先路”,功不可没,但是它从西洋语法“葛郎玛”中所借引来的“词类本位”观念,显然不大适合汉语这种非形态语言。

      1.2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

      1924年,黎锦熙的大著《新著国语文法》出版。《新著国语文法》是以J.C.Nesfield的《英语语法》(English Grammar Series)为蓝本、以“句成分本位”观念为指导建立的一个旨在描写白话文的语法体系。黎锦熙明确提出要打破“词类本位”的文法,倡导“句本位”文法。他不仅以《“句本位”的文法和图解法》作《引论》的标题,而且在《引论》中开言便说:“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并且在1951年的《今序》中称“《新著国语文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做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

      《新著国语文法》虽然用“句本位”作为其“语法思想的标语”[①],但仔细推敲,它所谓的“句”并不是句子,而是句法。《新著国语文法》“特重句法”,以句法结构为视点进行语法分析。句子成分在其语法系统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一个句子首先要分析出若干句子成分,然后根据句子成分来确定词类,“以句辨品”。因此准确地说,它应是“句成分本位”。

      在形态较为发达的语言中,句子成分同词类大致说来是一一对应的,把词类辨别清楚了。句法的问题也就大致解决了;反过来,把句子成分划分好了,词类的问题也就没有太大问题了。因此,句成分本位和词类本位一样,比较适宜于处理形态较为发达的语法现象。但是,汉语的形态很不发达,句子成分同词类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交叉关系,或如陆俭明(1993)所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因此,以句子成分为本位难以较好解决词类问题,“离句无品”这种句成分本位的必然产物多为人诟病,便是明证。

      1.3朱德熙的“词组本位”

      朱德熙虽然在1985年发表的《语法答问》中才正式提出“词组本位”,但是在其前的一些著述中已进行了较多的理论阐述和实践。1982年,朱德熙发表了《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明确反对把一切句法结构的分析都附丽在句子模型上进行的“句本位”语法观,指出“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因此,“有可能在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同年,很富影响力的《语法讲义》出版。《语法讲义》是以“词组本位”的观念为指导建立的一个有特色有影响的语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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