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义 为什么我们说“穿衣”、“戴帽”而不说“穿帽”、“戴衣”?为什么同是“看”,当后接“电影”、“球赛”、“小说”、“朋友”时,英语译文必须分别以see,watch,read及visit与之对应?显然,这是搭配(collocation)的影响所致。搭配在语言教学(特别是第二语言教学)进而在语言交际中的作用,早已为人们所认识,并且日益得到重视。近年出版或再版的一些比较著名的英语通用词典(general-purpose dictionary),如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The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均收录了一定数量的搭配,正反映了这种趋势。 搭配研究的一个新兴应用领域是语言信息处理。一切自然语言处理系统归根结底都是基于知识系统,如果希望计算机实现对一个句子的理解或翻译,那么人完成同样任务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严格说来,计算机一点儿也不能少。搭配知识则是所谓“全部知识”中有机组成部分之一。仍以“看电影”、“看球赛”、“看小说”、“看朋友”为例。对它们进行句法、语义分析,就会发现它们的句法结构和语义表示完全相同(均为动宾结构且宾语均为动作“看”的受事),必须嵌入相关的搭配知识才能体现出“差异”,从而生成合适的译文。再如,汉语中双音节动词加双音节名词既可构成谓词性成分(如“生产化肥”、“生产汽车”),也可构成体词性成分(如“生产能力”、“生产资料”),前者具有语法上的普遍性,后者则有特异性,根据搭配知识很容易排除分析过程中遇到的此类歧义。 2.对搭配的认识及其相关研究 什么是搭配?似乎不同的理论角度与应用背景,人们对此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本文不打算展开讨论。在搭配领域最具影响的研究当推美国宾州大学Benson教授的工作及其负责编纂的BBI Combinatory Dictionary of English (1985,1986,1989,1990)。我们比较倾向Benson编纂的BBI时给出的关于搭配的定义: 定义1 搭配是一种具有任意性的、重复出现的词的组合。 (A collocation is an arbitrary and recurrent word combination.) 从Benson的定义可知搭配的两条重要性质: 性质1 搭配是重复出现的。 这一性质决定了搭配应有一定的流通度,而非偶然的“个例”。 性质2 搭配是任意的。 这里有必要引入两个与性质2密切相联的重要概念,即词的“自由组合”(free combina-tion)与“约束组合”(bound combination)。按照Benson的观点,自由组合是指构成该组合的词并非以一种相对特异的方式相互约束,它们各自还可以与其它词自由地进行组合。例如,动词condemn可带相当多的名词(theabduction,abortion,abuse of power,the acquittal等)作宾语,而名词murder也可出现在数以百计的动词(abhor,accept,acclaim,advocate等)之后,故组合condemn murder是自由组合。自由组合是可预期的,一个学习第二语言的人,只要了解有关词的含义、语法属性及相应的语法组合规则,就可以在语言交际中根据需要很容易地“拼”出这种组合;约束组合的情形正好相反,具有一定的特异性,辖内的词至少有一个与其它词的组合受到较大限制。如组合commit murder中的动词commit只可能同屈指可数的几个名词crime,wrongdoing发生关系,故应是约束组合。约束组合(搭配)是不可预期的,在同样的语法、语义制约条件下,为什么非得这么讲,那么讲就不行,没有太多的道理,恐怕一般只能解释为习惯使然(如英语只说make an estimate,warmest greetings而不说make an estimation,hot greetings)。这是语言教学,尤其是第二语言教学过程中最感困难的环节之一,基本上无规律可循。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搭配具有任意性(或也可叫不可预期性)。 搭配的其它性质还有: 性质3 搭配通常是具有一定结构的。 Benson(1989)将英语的搭配分成语法搭配及词汇搭配两大类,语法搭配再分26个细类(如v+prep,n+prep,adj+prep等),词汇搭配分7个细类(如v+n,n+v,n+n,adv+adj,v+adv等)。对某些搭配,所辖的两个词之间允许有间隔,甚至调序(如搭配make-decision,to make a decision,decisions to be made,made an important decision几种表述都可以),但仍保持一定的结构关系(Smadja,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