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修辞的社会心理原则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汝东 北京大学中文系讲师、博士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本文在分析、总括修辞原则研究的基础上,论述了修辞和修辞原则的社会属性,阐释了修辞行为与修辞动机、话语角色、社会政治、社会道德和社会审美心理的关系,提出了修辞的社会心理原则。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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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辞原则或称修辞规律(或言语规律)在修辞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是历来修辞研究的重要课题。我国古代就有“辞达说”、“文质兼备说”、“意辞相称说”等关于修辞原则的论述。到了现代,人们相继提出了“修辞适应题旨情境说”、“修辞适应语境说”、“言语规律说”,以及“适切说”等修辞原则。总括这方面的研究,人们关于修辞原则的论述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修辞的内部原则:强调修辞过程中话语组织要符合语言的内部结构和组织规律。

      第二,修辞的外部原则:话语组织要同各种语境因素相适应。(1)要同“题旨”,即思想内容相适应。(2)要同言语目的、任务相适应。(3)要同各种客观语境因素(社会文化背景等)、主观语境因素(交际双方的身份、修养、情感、情绪等)相适应。

      但由于修辞观的差异,以及对修辞本质属性等因素认识上的局限,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语境内部结构的探讨,尚停留在例证式分类层次上,既没有从其构成因素之间的内在逻辑性出发,理出一个有机的层次体系,也没有从各种语境因素与修辞的内在关系角度,概括出其内在的层次性。

      第二,对语境与修辞的相互作用机制的研究,只是停留在阐述所列语境因素与修辞过程中话语的组织、结构、意义以及修辞效果的关系层次上,而没有揭示其作用机制和过程。

      第三,修辞观等方面的差异,致使所提出的各种修辞原则缺乏系统性,各项原则内部缺乏科学的内在逻辑性。例如有的认为修辞的原则就是“适切”,包括:第一,修辞切合内容;第二,修辞切合语境;第三,修辞切合语体。“修辞切合内容”指的是话语组织与话语所表达的内容之间的关系,而“修辞切合语境”是指话语与话语之外因素的关系,“修辞切合语体”指的是话语与语体之间的关系,而语体指的是语言在特定语境中运用特点的总合,它本身就是语境的产物,切合了语境,也就切合了语体。显然,第二与第三条是重合的。此外,从这三条之间的顺序,看不出它们的内在联系和轻重主次关系。

      鉴于此,本文拟从社会心理角度,对修辞的原则作一系统的探讨。

      一、修辞行为的社会性及修辞原则的社会心理性质

      在修辞学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修辞的看法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片面到全面的演变过程。从古典修辞学的说服方式、方法观,到现代修辞学调整修饰语言的美辞观,以至于言语交际行为观,都标明了人类对修辞本质属性认识的轨迹。

      现(当)代修辞学认为,修辞是人们运用话语促使他人形成一定的态度或引发一定行为的交际行为(Kenneth Burke,1950),它不仅是一种符号行为,而且是一种语境行为、社会行为、互动行为和策略行为(Gerard A.Hauser,1986),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基础(Sonja K.Foss,1985)。修辞作为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话语建构和话语理解行为,它是由交际双方参与的,以整个社会文化背景为参照系、以语言为媒介的社会交际过程。修辞行为(rhetorical act)的发生、发展及其功能,是行为主体与各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修辞过程中,话语的组合、协调、理解及其功能发生,是在主客体之间多种社会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下进行的。我们看下面的语例:

      1848年,大英帝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和她的表哥阿尔伯特公爵结了婚。和女王同岁的阿尔伯特比较喜欢读书,不大爱社交,对政治也不太关心。

      有一次,女王敲门找阿尔伯特。

      “谁?”里面问道。

      “英国女王。”女王回答道。

      门没有开。敲了好几次后,女王突然感觉到了什么,又敲了几下,用温和的语气说:

      “我是你的妻子,阿尔伯特。”

      这时,门开了。(选自《1995年笑不笑由您台历》,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1994)

      本例中对话之始,阿尔伯特的问话“谁?”是由其言语动机(想知道敲门者的身份)和自身特点决定的。如果阿尔伯特本人的社会和心理因素改变了,也许他的言语反应不是“谁?”,而是“请进!”或别的。而对方如果不是英国女王或她开始时就意识到两者之间适当的角色关系,那么,她的回答可能不是“英国女王”。女王第一次答话的修辞效果和第二次回答的修辞效果的不同,也是在交际双方的社会角色以及与之相应的心理因素下产生的。本例也说明,修辞行为的目的和社会功能,不仅仅是满足于使话语与其内容相切合。女王的第一次回答,其话语等与女王想表达的内容并无不妥之处,她确实是英国女王。但这一答语的社会功能与交际对象的心理需要及女王所要完成的交际任务(使对方开门)是不相适应的。

      因此说,修辞通过话语传递信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所要解决的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意与辞”、“话语形式与内容”的适切性,而是言语行为与言语动机、交际目的、任务之间的适切性,是言语行为与交际双方的社会和心理因素之间的适切性。因此,修辞学家在分析、考察、阐释修辞现象,概括修辞的原则、标准、规律时,固然要关注修辞手段的功能、话语组织的自身规律,但应更加注重这种动态行为系统中,修辞主体的社会心理因素与修辞行为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也就是说,修辞的原则是建立在对上述两个方面进行描写和阐述基础之上,并且以其为主要内容的。我们把在这种科学意义上所阐释的修辞原则,称为修辞的社会心理原则(或规律)。

      事实上,我国古代修辞论中关于修辞原则的朴素观点和现代修辞学中提出和阐述的修辞与语境相适应的修辞原则,以及国外古典修辞学中对说写者品格、情绪与修辞效果之间关系的探讨,和当代新修辞学对话语动机、结构与读者之间关系的关注,都表明修辞的原则或规律是处在修辞行为与交际双方关系的接恰点上。此外,语用学中关于话语与交际场合、语言环境相适应等语用规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修辞原则或言语交际原则的社会心理性质及其研究的社会心理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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