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创造中的思维

作 者:
嵇山 

作者简介:
嵇山,上海社科院文研所研究员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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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一)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与思维互为条件、互相依存。文字是语言的书面记录,是思维物质外壳的语言的恒存载体,要研究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不可不对他所使用的文字作一考察。语言形成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进化过程,为人类所特有,是“自然人”进化为“社会人”的主要标志之一。研究一个民族的文字,对于认识他的思维方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原始岩画一样的原初意义,而且可以了解其思维方式的几乎全部进程与在这进程中始终较为稳固地保持着的东西,亦即它的本质特征和运动规律。汉字又是世界上仅存的最古老的表意文字,且自成一统,沿用至今,从未间断,对于凝结、呈现在汉字中的思维方式,显然更具有其他文字所不及的优越性。

      (二)不过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文字的出现,远较语言为后,因此,对文字的思维学考察,不能直接用来说明思维的起源。但也不绝对。正如胎儿的发育重复着动物向人的进化过程、“社会人”身上包含着“自然人”的生物学因素、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包含着牛顿力学原理等无数事实所说明的那样,后继者必将前起者辩证地包含于自身,在文字的生成与构成中,也必然包含着“原始思维”的遗迹,包含着思维的起源与发生的原则。二为文字不是思维的直接外化,不是思维的直接等同物,而是经中介了的思维的恒存物化载体。亦即文字作为一种物态化存在,有不同于语言、思维的自己的规定与发展变化的规律。当然,这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规律,归根到底,仍始终被语言、思维所制约,否则,文字便将失去其应有的作用与意义,因而也必将消亡或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人不会对自己无意义、无价值的东西感到兴趣,更不会加以保存。换言之,文字与思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是考察文字与思维的关系时,不应忽略的。

      本文也将按照这种关系,对映现在汉字创造过程中的思维方式作一探讨,并与其他文字加以比较,借以展示记录在汉字中的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与固有规律。

      汉字的创造与思维

      (一)我们要研究的,既是存在于汉字中的思维,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必须找到汉字创造的源头即其形成的实际起始点。

      但是,由于年代的久远,汉字产生时,汉字如何产生本身亦尚未成为汉字记录的对象,因此,关于汉字究竟是怎样生成的情况,并无翔实可靠的记载。目前可见到的,只是古人留下的多种传说与猜测。其中有:结绳说、仓颉造字说、起一成文说。此外,还有汉字起源于八卦,等等。近人则又有发端于“手势语言”甚成外来文字的说法[1]。但此类说法,皆不可全信。

      那么,汉字发生的起点究竟在哪里呢?唐兰在《中国文字学》中曾指出:“文字本于图画,最初的文字是可以读出来的图画,但图画却不一定能读。后来,文字跟图画渐渐分歧,差别逐渐显著,文字不再是图画的,而是书写的。书写的技术,不需要逼真的描绘,只要把特点写出来,大致不错,使人能够认识就够了”。[2]这个汉字起始于原始图画(但不是一切原始图画,而是作为汉字创制起点的原始图画,即图画文字)的观点,现在已为多数学者认同了。而且也是比较符合实际的,理由有二。一是就目前看,它与汉字的发生过程较为一致。二是汉字后来的发展也表明,图画文字是汉字创造的实际起始点。

      汉字确为画之子,图画文字确为属于象形字这种文字类型的汉字创制的逻辑起点,因为只有它,才包含着汉字的创造、发展并满足人的需要的基本方法、基本功能或其“胚芽”,才能形成一个彼此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具有自己质的规定性或运动变化规律的有机系统。

      (二)汉字创造的发生与创造既如上述,现在就可以进一步来考察汉字生成过程中主体的思维了。

      前已谈到,文字产生于语言之后,而语言是思维的物态化表征,据此应该认为,汉字的发生、创造过程,便也是主体的思维在一个特殊领域(在记录语言的文字的创造活动中,而不在制造工具、狩猎耕作或创作岩画、神话等方面)内的能动显现与反映,或者说,也是创造主体的思维活动、思维方式或其“胚芽”在一个特殊领域中的显示与确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看到些什么呢?

      (三)思维的源泉和动因。思维所要把握的,是作为其对象的事物本身的联系与关系,本质上属于人的理性意识的范畴[3]。而以图画文字为起点的初期汉字,形象地再现了由语言所指称的事物的体态与特征,表达了事物本身的联系与关系,无疑是主体思维的活动和结果的一种真实记录——在他看来,由语言指称的事物本身就是这样的联系与关系。但这同时也表明,在汉字创造中思维所把握的对象的形态与特征、联系与关系,无不来源于对象世界又作了某种以不失其对象性映现为限度的变更。如日出地平线或山岳为“旦”与“”,手摘果实为“采”等等,就是这样的说明。亦即在这里,一方面,思维所追随的是语言所指称的客观存在的对象世界及其联系与关系,语言所指称的客观存在的对象世界及其联系与关系是思维赖以存活和展开的首要前提,即其肥壤活土或源泉;另方面思维所把握的,不是等于而是近似于语言指称的对象本身,因为由于种种原因(如思维与其对象不是一回事,不可能完全等同;思维对于对象的真实把握须有一定条件;各种条件制约下的思维主体的需要;等等)而在思维活动中对思维客体(对象世界)作了某些加工,以更好展示对象固有的本质特征。因此,呈现在汉字中的思维,实际就是由语言所指称的客观对象与主体的合目的需要在对象性把握(对象的形态与特征、联系与关系)基础上达到辩证统一的结果,亦即思维与思维对象,是一种异而相同的关系。所谓语言所指称的客观对象是显示在汉字中的思维的源泉,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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