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运用较为丰富的史料论述了古代学者关于作品修改的一些基本观点及做法,阐说了古代学者在作品修改方面所反映出来的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精益求精的锤炼工夫。 笔者在研习编辑学的过程中,经常要浏览一些古代学者的有关议论。我感到,古人对文章、诗作等等作品的修改极为看重,在这方面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作品修改,古今一理。古人的经验之谈,自然对今人也大有裨益。 “世人著述,不能无病”[1],这是三国才子曹植的一句名言,揭示了修改的必要性、必然性。文章愈改愈精,一篇精品的诞生,往往要经过反复修改。那种下笔千言,立马可待,或长篇大论,一气呵成之类的事例,既便是确有其事,也是凤毛麟角。而大多数学人,包括历代著名文人在内,反复修改己作的事例却比比皆是。连杜甫、白居易、欧阳修、范仲淹那样的文豪也有不少修改作品的佳话。至于一般学人,当然就更不能认为自己的作品尽善尽美了。 孔子曾称赞过郑国人反复修改润色官方文件的作法。《论语·宪问》载: 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这就是说,一篇公文的诞生,要经四人之手。一人写成初稿,一人进一步斟酌推敲,一人再加以修饰,最后再由一人润色完成。经过这样缜密的修改程序,公文自然内容精密而又富于文采了。 写作是一件老老实实的事情,来不得半点虚伪与骄傲。如自恃才高八斗,对文稿不肯下功夫修改,那么本应为佳作的可能会因某些疵病而沦入平庸。反之,如严肃认真地修改,平凡之作也可能变成精品,清人李沂就指出:“能改则瑕可为瑜,瓦砾可为珠玉。子美云:‘新诗改罢自长吟。’子美诗圣,犹以改而后工,下此可知矣。昔人谓:‘作诗如食胡桃、宣栗,剥三层皮方有佳味。’作而不改,是食有刺栗与青皮胡桃也。”这个比喻很形象有趣,没有修改过的作品,就像带刺的栗子和包着青皮的胡桃,让人去吃,一定难以下咽,味道苦涩。而反复修改就像剥去刺栗与青皮胡桃的三层皮,此时才真正有“佳味”。 那么,古人是怎样修改文稿的呢?不同人、不同性质的作品,当然有不同的侧重点,但统而言之,古人至少注意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⒈立意 为文当以意为主,这是人人知晓的常识,下笔之前,胸中先有立意,自不待言。这里所说的修改阶段检讨“立意”,是指再重新审核一下,文稿中“立意”是否已清晰地表达?读者会不会发生误解?尤为重要的是,“立意”是否多了?如果文稿里的中心意思太多,则必显杂乱,结果是哪个中心意思也没讲清楚。清人魏际瑞《伯子论文》说:“文主于意,而意多乱文。”清人李渔在《闲情偶寄·立主脑》中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说:“古人作文一篇,定在一篇之主脑。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李渔认为,本意(主脑)只能有一个,全篇文字,内容都要围绕它展开。他以作“传奇”为例加以说明,一篇传奇,一本戏中,“有无数人名”,“无穷关目”,离合悲欢,丰富曲折,但“止为一人而设”,“又止为一事而设”,如一部《西厢记》,以张君瑞一人和白马解围一事为中心,“其余枝节,皆从此一事而生——夫人之许婚,张生之望配、红娘之勇于作合,莺莺之敢于失身,与郑恒之力争原配而不得,皆由于此。是‘白马解围’四字,即作《西厢记》之主脑也。”李渔批评某些剧作虽有一个中心人物,但设计多种事件冲突,恨不得把这个人所有生活侧面、所有各类活动都一一写全,“尽此一人所行之事,逐节铺陈,有如散金碎玉。”与其这样,不如另写剧本,否则,多类事项,多个立意,包罗一个作品中,只能给人以杂乱之感,“为断线之珠,无梁之屋,作者茫然无绪,观者寂然无声”。 由此可见,一篇东西只能有一个立意,如写完之后发现立意不止一个,就要毅然决定去取,所有文字和材料都要为一个中心论题服务,枝蔓部分坚决砍去。 ⒉结构 所谓结构就是指间架、格局,在审度结构时要注意段落安排是否合理,首尾是否照应,前后是否贯通,宋人姜夔说:“作大篇,尤当布置:首尾匀停,腰腹肥满。”[1]元人倪士毅《作义要诀》认为,文章应做到“有开必有合,有唤必有应,首尾应照应,抑扬当相发,血脉宜串,精神宜壮,如人一身自首至足,缺一不可。”姜、倪二人均以人身喻文章结构,显示出文章之结构最要紧的是有生命力的有机结合,而不是堆积木般的任意组合。换言之,结构如何,关系到文章是否血脉贯通,是否五官齐备,是否有生命力。明人王骥德也曾以房屋建造来比喻作品的结构,认为曲律、文章、辞赋、诗歌均要有造房子那样的严谨格局,他在《曲律·论章法》中说:“作曲,犹造宫室者然。工师之作室也,必先定规式,自前门而厅、而堂、而楼,或三进,或五进,或七进,又自两厢而及轩寮,……前后左右,高低远近,尺寸无不了然胸中,而后可施斤斫。作曲者亦必先分段数,从何意起,何意接,何意作中段敷衍,何意作后段收煞,整整在目,而后可施结撰。此法,从古之为文、为辞赋、为歌诗者皆然。”结构安排,决定着材料的取舍、主次,决定着立意的表达、深化。如果结构不合理,即使立意好,辞句美,也会给人以平淡和散乱之感。 ⒊戒僻 立意正确,结构合理,不一定就是好文章、好作品了,还存在一个如何用语言表达的问题。对于语言的最基本要求自然是“以辞达意”,通顺畅达。 古往今来,总有某些人喜欢炫耀才学,故作高深,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他们专爱用冷僻字词,明明平常的事,平常的话,一到他们笔下,非要写得诘屈聱牙不可。如修《新唐书》的宋祁,把“疾雷不及掩耳”这样人们常说的俗语,偏偏写作“震霆无暇塞聪”。 但古代多数学者还是明确反对晦涩藻饰文风的。他们强调“修辞立其诚”(《周易·乾卦·文言》)、“不诡其辞”(裴度《寄李翱书》)、“陈言务去”(韩愈《答李翱书》)等等,都是追求一种质朴、自然、清新的文风,反对造作、雕饰。 白居易是提倡优良文风并身体力行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在《策林六十八》中提出,“为文者必当尚质抑淫,著诚去伪”,禁绝“淫辞丽藻”,以诚实的态度写质朴之文。他在《新乐府序》中说明自己的创作态度,“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即文辞朴素而通俗,以便读者一看就懂。他在诗稿写成后,到民众中去征求意见,然后加以修改。宋人惠洪《冷斋夜话》记载:“白乐天每作诗,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易之。”白居易要把诗写到、修改到民间老妇人可以听懂的程度,这种执着追求通俗自然文辞的精神是极为可贵的。上述传闻并非夸张,另一宋人何蘧就曾见过白居易的修改多处的诗稿,“白香山诗词疑皆冲口而成,及见今人所藏遗稿,涂窜甚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