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中重要的、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监督机制。国家审计因其特有的行政地位、突出的财务专长,在查处腐败行为方面具有特殊优势,是我国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而国家审计结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进行了财政分权化改革,使得各个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出现了很大差异。市场化进程不同,导致政府对经济运行、资源分配的干预程度不同,这会影响国家审计反腐倡廉职能的发挥。通常情况下,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越起主导作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越少,腐败程度也越轻。因此,整体而言,应当发挥国家审计的专业优势以及地位优势,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反腐败作用,不仅直接揭示腐败行为,还应当推动市场化进程,从根源上防治腐败。 由于2012年之后的数据可获取性差,本文以31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对象,基于2002~2012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国家审计与腐败治理的相关关系进行研究,构建了国家审计、市场化进程以及腐败治理三者之间的研究框架,实证检验了市场化进程在国家审计腐败治理功能的发挥上所具有的中介效应。 二、文献综述 在国家审计加快我国市场化进程方面,已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研究。刘家义认为国家审计具有独立性强、接触领域广、熟悉政策法规、掌握情况翔实等特点,能从宏观的角度反映和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持续推动国家各领域的改革。石爱中认为国家审计应该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唐雪松等研究了各地区市场化进程与国家审计作用发挥的相关关系,发现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或执行效果越好,国家审计作用发挥程度越高。林斌、刘瑾发现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审计机关发现问题、审计整改及建议采纳绩效越好;财政状况较差的地区,审计建议采纳绩效较好,而审计机关发现问题和审计整改绩效则较差。李明、聂召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国家审计能够显著促进地方经济的长期发展。刘家义指出,抵御功能是指审计通过查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等来改善制度、机制存在的缺陷,其实质是纠正对法律和秩序的偏离和破坏。因此,国家审计抵御职能的发挥,重点在于健全制度、规范机制、完善体制,促进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彭华彰等也提到,国家审计在腐败治理中的作用之一便是通过国家审计的建议功能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树成琳、宋达则从实证研究的角度说明了国家审计能有效制约、规范政府行为,并且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对于腐败根源问题,众多学者进行了研究,目前已有剥削根源论、体制转型根源论、权力异化根源论、思想观念根源论、需求驱动根源论以及综合根源论等观点。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腐败源于权力滥用以及不健全的市场机制。Ades等、Laffont等认为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市场竞争会减少腐败。不少学术著作也证明腐败的减少与市场的发展之间具有强相关性。而市场化可能通过放松管制、简化规则、减少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贸易开放来减少腐败。因此,多数学者认为,市场竞争机制越健全,当地腐败程度越轻。我国学者针对市场化进程对腐败的影响也有不少研究。苏丽缎以及庄德水等指出市场化进程越深入,政府的腐败程度就越轻。宋心然通过对韩国利用公共资源市场化来反腐的经验进行分析,发现单纯通过公共资源市场化来反腐并不能达到明显的效果,只有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即按公平、自由的竞争方式来配置公共资源,才能成为反腐利器。这表明,腐败的产生源于我国市场体制机制还未完全成熟,未真正建立起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 综合上述研究,国家审计抵御功能的发挥,有助于体制机制的完善,理论上对市场化进程有推动作用。而根据腐败产生的原因以及腐败的体制转型根源论,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对腐败行为有抑制作用。就目前来看,少有文献研究国家审计、市场化进程以及腐败治理三者之间的相关关系。仅有唐雪松等研究发现市场化进程不同,将导致政府与市场在社会经济整体运行、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地位、力量对比差异,进而影响国家审计反腐倡廉作用的发挥。目前,也未有学者探究市场化进程在国家审计反腐倡廉职能的发挥上是否具有中介效应。本文将构建国家审计、市场化进程以及腐败治理三者的分析框架,深入探究市场化进程在国家审计反腐倡廉的职能上是否具有中介效应,以丰富国家审计与腐败治理方面的文献。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根据犯罪倾向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侵害他人利益来满足自身欲望的犯罪倾向,当这种倾向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普通人走向犯罪的道路。当外界的情景诱惑使个人的犯罪倾向达到一定程度后,即便是“好人”也会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其自身对资源的掌控以及职务上的便利,对国家资金的运用可能存在违规行为,也可能存在职务犯罪的情况。为了抑制职务犯罪倾向,必须采取相应的控制手段,国家审计即是其中一种。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系统内部的“免疫系统”,其职能包括预防、揭示和抵御。国家审计的揭示功能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必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置。因其特有的专业性和职业敏感性,国家审计机关有条件、有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起到预警作用。通过审计的预防和揭示功能,抑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审计控制论的观点,审计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通过直接纠偏或间接纠偏的方式对受托人进行控制。根据上面的分析,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对腐败行为的揭露十分必要,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