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字中形声字的来源主要有三:(一)假借字+意符;(二)表意字+音符;(三)意符+音符。其中以(一)为最多。究其原因,及文字发展早期假借普遍存在,此法虽能大大提高文字记录语言的能力,然而随着语言文字的分趋,同音异词的矛盾日渐突出(如出土资料中假借字所占比例大大高出传世典籍,[(1)]便可反映出当时人对假借的习惯程度和后世人因为假借难以理解而校改的事实),故须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然此法一开,符号数量剧增,且每字须加偏旁,书写负担明显加重,为何用字之人却乐意接受?[(2)]以往文字学家或以“化简为用,增繁为别”释之,仍不能不称之为繁化,显然仅从形体考虑。 然若从结构方式看,情况便大不一样。由于假借字所借用的乃是表意字形体,[(3)]故我们只须将形声字与表意字从结构上进行比较便可。 形声字结构颇为单纯,绝大部分是一形一声,形表类别,声表个性,形与声之间为补充与限制关系。 表意字则不同,无论象形、指事、会意,皆用直观图示法记录词义,故势必具有以下特点: (一)符号稳定程度各异。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1)异构多。翻检《甲骨文编》《金文编》,同一字头下有多个异构者极为常见。即以“车”字为例:有两轮、车厢、车轴、辕、轭等一应俱全甚至附带连车上之戈亦一并“画”出者,可视为最繁之形;亦有简至与楷书繁体“车”几无分别者(仅中部轮形较圆转,难以明确笔画数而已),至于由最繁至最简之间,逐一递减而成异构者不下三十种。又如“铸”字,象倾倒熔炼后的金属液,故字形作两手把持倒置之鬲,鬲中有物,有液滴,下有器皿承接。异构有省去两手者,有鬲中物衍为“火”以示高温者,或各部件及位置稍有变化者,或省皿、省手、省火乃至同时省去数项者,以及后来将火(或皿)换成“寿”(添加音符)或换成“金”(添加意符),直至最后选择从金、寿声的形声字而反将原来的图示统统省去者,上述各种异构在《金文编》中皆可见到。 这种情况皆因图示之法而起。直观图示要求将事物本身及事物间关系表示清楚,使人一见就能联想到与图示相对应的词语,而人们对同一事物可有不同的观察角度和表现方法,有不同的取舍标准,故异构多当为常事。 (2)线条、部件并位置变化允许范围各异 古文字字形常“反正无别”,[(4)]如人之侧面形,可向左,亦可向右;表水有支流之“永”与“派”原为一字;“牝”“牡”字不仅有反正异构且或从牛、从羊乃至鹿等。 而有时,形体上极微小的差别便足以分成两字。典型者如:“三”与“气”皆作三横,区别仅在“三”字三横长短一致,而“气”之三横中间一笔稍短;“人”与“尸”皆作人侧立形,差别仅在尾部是否曲折;“田”字中“十”字若与边框并不相接,便是“上甲”合文;“并”与“替”皆作两人并立于地面,不同者,地平如一,站立者高下相当则为“并”,而两人位置若有高下(表一前一后)则为“替”;又如“毓”(育),象妇女产子之形,与“好”字皆由“女”“子”构成,所异乃“好”字中“女”“子”面相对,高下相当,而“毓”中“子”处“女”之背后,且偏在下方。同样,“伐”与“戍”之别,全在“戈”之位置。差别虽小,而至为严格,与前所述“车”“铸”异构差别之大不可同日而语。 (二)所用具体表现手法不一 文字不同于图画,古文字表意字所用直观图示法必然要突出与语词意义有关的部分,竭力排除那些并不重要乃至可能造成歧解的因素。而词语之丰富,符号之繁多势必造成图示法所用具体手段的丰富多变。如象物字多为单个物体形象,然为与其他近似符号相区别,有些符号已求助于附加成分。如“果”字上部即果实象形,然须加上“木”作“果”;“州”原指水中陆地,《说文》:“水中可居曰州。”为表达明确,须加上表流水之形者;表示胡须的三撇,须加上表示人首的“页”作“须”。至于为表示动作的词所造的会意字,表现方法常更为复杂。裘锡圭先生曾对会意字作过较为详尽的分类,兹摘录如下(说明从略,例字略举一二):“A.图形式会意字(如:宿、从、臽等)”,“B.利用偏旁间的位置的会意字(如:正、韦、出、各等)”,“C.主体和器官的会意字(如:见、欠、企、走等)”,“D.重复同一偏旁而成的会意字(如:林、卉、虫、磊等)”,“E.偏旁连续成语的会意字(如:凭、劣、昶、苏等)”,“F.其他。”[(5)]具体手段之丰富可见一斑。由于语言先于文字,故为已有词义选择一个形体作代表时,要求相对较低,只需易引起联想,建立与语词的联系而又不致与其他符号形体相混即可。加之文字乃约定俗成,并非出自一人一时,故符号形体的约定相对武断,且使用文字的人数相对较少(如殷商时常限于主掌占卜和记录、释兆的巫史集团),当时使用尚可无大障碍,随着语词的丰富,文字符号数量的增加,使用文字的人数的增加,对表意符号的理解势必日渐困难。 同时,由于古文字的象形程度甚高,“意象愈具体,它展示出的特征也就愈多,观看者也就愈不容易明确它的哪一种特征是主要的。”[(6)]而另一方面,越是象形,所指越具体,越不能涵盖词义的内容,以致前人早有“形局义通”之说。 综上所述,表意字所用直观图示法,构形手段之复杂远远超过形声字,其识认、记忆之难亦远大于形声字,加以记录语词受限之多又远非形声字所有,故由繁复之图示表意到单一结构的形声,当为结构方式的极大简化。也是用字人宁可以形体繁化为代价而采用形声字的主要原因。 除了结构方式,形声化对整个汉字体系简化所起的作用以及在形声字中层次上的变化更具意义。 首先,由于形声字的形旁和声旁大多来自已有的表意字形体,这些原来有音有义的表意字,在形声字中已不再是形音义的结合体,而是仅取读音或仅取义类的字符(借音符、意符),[(7)]这正可证明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与文字本身所使用的符号——字符,“是不同层次上的东西”。试表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