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V了”的意义是什么

——兼论句子格式意义的概括*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红旗 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50014

原文出处:
汉语学习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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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句子格式(通常简称为“句式”)意义的概括,是句子格式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迄今为止,这方面仍无有效的理论可供借鉴,这恐怕也是“把”字句、“被”字句等疑难句式迟迟不能概括出令人满意的意义的一个原因。本文想从书面上“别V了”这个简单的句子格式入手,对句子格式意义概括中的理论做些探索。

      本文所要讨论的“别V了”是具有多种意义的歧义句子格式。我们要讨论的具体问题是,“别V了”具有哪几个意义。

      句子格式意义的特点及其概括原则

      如何从大量的具体的句子的意义中概括出有限的句子格式的意义,涉及到句子格式意义的特点及概括句子格式的意义所遵循的原则等理论问题。

      我们先来讨论句子格式的意义在句子的意义中所处的位置。陆俭明(1987)认为,句子的意义由以下几种构成[①]:

      句 超语段成分的意义:语调意义

      子 具体的词汇意义

      的 语段成分的意义 语义关系意义

      意 抽象的语法意义

      义 语法关系意义

      除本身所具有的这几种意义之外,句子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还可传达某种意义,这种意义有的学者称之为“内容”,有的学者称之为“信息”[②];我们不妨称之为“语境意义”。语境意义、超语段成分的意义、具体的词汇意义、抽象的语法意义,这几种意义显然处在下面从表层到深层的顺序之中:

      

      语境意义不是句子本身所具有的意义,我们用虚线把它与句子连起来。由此可见,句子格式的意义是句子中最深层的意义。

      根据句子格式的意义在句子中所处的位置,我们可以把它同其他几种意义相比较,从中可以发现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抽象性。句子格式是从大量的句子中概括出来的实词类与实词类或与虚词的排列组合的序列。这种抽象的句子格式的意义自然也是抽象的,因为虚词的意义是抽象的,实词的类的意义也是抽象的。句子格式的意义是超实词汇[③]、超语调、超语境的,不和语言的构成成分[④]或言语中某种具体的构成成分相联系,因而具有高度的抽象性;(2)稳定性。由于句子格式的意义不与特定的实词、语调以及语境相联系,因而,它不因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只要句子中虚词、实词的类及其排列顺序不改变,无论句子中的实词、语调以及句子所出现的语言环境怎样变化,句子格式的意义总是稳定不变,具有以不变应万变的品格;(3)有限性。由于句子格式具有抽象性的特点,从大量的同类句子中只能概括出一种句子格式,因而,它所具有的意义也就不可能是无限的。这当然不是说一种句子格式只能表达一种意义。由于在某个实词的位置上出现的实词可以具有不同的语义特征,因而,一种句子格式可能具有多种意义,这便是歧义句子格式。

      明了句子格式意义的特点有助于句子格式意义的概括。概括出的句子格式的意义若与这些特点不符,结论就大可怀疑。但是,仅仅依靠这几个特点还不足以把句子格式的意义从大量的具体的句子的意义中离析出来,我们还必须制定出具体操作时所要遵循的原则。

      在语言分析中,我们应遵循以下原则:只有与语言系统的构成要素或成分相关的结构才可视为语言系统中的结构,相反则不可视为语言系统中的结构。

      句子格式是语言系统中的一种结构,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而句子格式的意义,是语言的内容方面的结构,是由虚词的意义、实词类的语法意义、实词的语义特征等语言内容方面的构成要素所构成的。因此,在“别V了”所表达的意义中,凡与语言内容方面的这几种构成要素相关的,才可看作“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相反,就应从“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中排除出去。

      什么不是“别V了”的意义

      句子格式的意义不等于句子的意义。句子格式的意义是抽象的,是一个“位”,它由特定语言环境中的句子的意义来体现,而句子的意义则是句子格式意义的变体。位是从变体中概括出来的,因而,“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也应从特定语言环境中的句子的意义之中来概括。下面我们先列举出属于“别V了”这种格式的句子(以下称“‘别V了’的句子”)在几种语言环境中所表达出的几种常用的意义。在这之前有必要先对“别”、“了”的意义加以说明。

      几本有代表性的汉语语法著作,如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朱德熙《语法讲义》等,都认为“别”是“不要”的并合形式。有的语法著作,如朱德熙《语法讲义》、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北大中文系55级、57级《现代汉语虚词例释》等,已经把它当作一个词。把上述著作的观点综合起来,“别”有以下三个意义:(1)劝阻或禁止;(2)提醒[⑤];(3)揣测。

      上面的“了”字,根据马希文(1983),实际上代表了句末语气词“了[,1](le)”和动词的弱化形式“了[,2](lou)”。由于“了[,1]”与“了[,2]”不属于同一词类,因而书面上的“别V了”的句子实际上分别属于构造层次不同的“(别V)了[,1]”和“别(V了[,2])”两种句子格式。

      根据“别、了”的意义,书面上的“别V了”的句子可以表示以下六个意义:

      A.劝阻或禁止开始做某事,例如“别说了、别看了、别打了”等。表示这个意义时,“了”是“了[,1]”,句子的重音在“别”上,句子的语音形式是“别V了(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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