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汉语中的分数表示法,颇为复杂。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编)第六章第六节“分数”(P302—304)中,共列举了八种表示分数的方式。且不论其分类是否妥当,单就其所列例句而言,上至西周彝器铭文,下至《史记》、《汉书》、《三国志》,时间相距千余年,而毫不考虑千年之中分数表示法有何发展变化,这八种表示分数的方式有无前后承继嬗变的关系,这样的作法,是不利于汉语史的研究的。 汉语分数表示法何以有这样多的表现形式?实在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累积而形成的。语言的继承性和语言的发展,二者互相作用,造成了语言形式的多样化,使得语言丰富多彩。 汉语史的研究不能只在一个平面上作静态的描写。必须准确的探明各种语法形式发生、发展、消亡的历史,特别是表示同一语义内容的几种语法形式,是如何此消彼长的历史,这样才可以进一步研究语言发展变化的规律。 为此,我们想就先秦分数表示法的发展作些初步的探索,希望能够给汉语分数表示法诸种语言形式理清一下发生、发展、变化的大致时代。这不仅关系到汉语史,还关系到中国数学史,因为,目前所见的中国数学史有关这一方面的叙述也是不完备的。 然而,这个问题牵涉到先秦典籍(主要是诸子)的真伪和确切写定时代这样一个更为令人难以措手的问题。因此,倘若能找到一种写作时代和地域都较为明确的语言材料,用它来立起一个标准。在其中找出最普遍最主要的分数表现形式,然后根据它来上溯其源,下探其流,考察分数表示法的整个发展情况。或许可以把这令人咋舌的难题放过一边,不去多管它,而径直引用大多数研究者关于这个问题的较为通行的结论就行了。 1.1秦简的发现,似乎给解决这个问题带来了契机。一九七五年底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代墓葬中出土了大批竹简。这批竹简约一千一百余支,总字数三万到四万之间,竹简为墨书秦隶体。其所记录的文件和书籍的抄本,所从出的原本的时代,绝大多数为秦统一以前,上限在商鞅变法(公元前359年)以后,最晚为秦始皇廿年(前227年)。 秦简中的分数表现形式较为整齐划一,这对我们研究先秦分数表示法的发展变化更为有利。 秦简中出现的分数有如下两种情况。 1、数词[,1]+分+数词[,2] (1)十牛以上而三分之一死(《睡虎地秦墓竹简》P33)(以下引文只注页码者皆出自此书)(2)度禾刍藁而不备其十分一以下。(P97)(二见)(3)过十分以上。(注:承(2)句省分子“一”)(4)县料而不备其见(现)数五分一以上。(P116)(5)十分一以到不盈五分一。(P116)(6)百分一以到不盈十分一。(P117) 还有一例“分”字后出现动词“取”:(7)毋过三分取一。(P60) 2、数词[,1]+分+量词+数词[,2] (8)酱驷(四)分升一。(P101)(9)盐廿二分升二。(P103)(10)六分升一以上。(P114)(11)廿分升一以上。(P114) 以上两种情况说明秦简中表示分数时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这两种情况实际上可以概括为一个方式: (B)式:数词[,1]+分(+量词)+数词[,2] 1.2有了(B)式,我们可以把它作为比较的基准点。可以用(B)式代表战国后期(公元前四世纪——公元前三世纪)秦国(或扩大一点〈秦晋方言〉)的分数表示法。因为它是这时这地区最一般的形式。 当然,秦简中还有一种情况: (12)食男子旦半夕三,女子三。(P53)(13)居官府公食者,男子三,女子驷。(P84) 上两句中的“半、三、驷(四)”作“半斗、三分斗、四分斗”理解,据秦简律文的规定,“半、三”都是法定的量制单位,所以本文不把这种情况作为一般的分数表示法处理。 2.0由于有了比较确切的可供比较的基准点,我们便上溯其源。 2.1据我们所见,有关甲骨卜辞的语法著述均未提到卜辞中有分数。陈梦家(1956、P109)说:“卜辞所写的数字,最高者为三万,最小者为一,没有小于一的分数”。管燮初(1953、P33)也说:“刻辞中的数词有基数和序数,还没有见过分数”。所以,这方面的情况只能暂付“阙如”。 2.2金文中的情况怎样呢? 管燮初《西周金文语法研究》中“分数”一节,仅举出一例: (14)分宕其三,女则宕其二,公宕其二,汝则宕其一。(召伯虎簋)——语译作:止公宕欠其中三分,你就宕欠其中二分,止公宕欠其中二分你就宕欠其中一分。(《管书》P123) 此例亦见于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分数表示法中的第七类:“母数为‘十’时,子数前可省略母数”。如补出分母,则为:“(什)三、(什)二、(什)一。” 我们把这种方式称为(A)式:数词[,1]+数词[,2]。分母数如为“十”,常可省略。 这是汉语中分数表示法中最早最简略的形式了。产生的上限在公元前十一世纪至前九世纪。这种(A)式在先秦典籍中写定年代早一些的作品中出现较多一些。 2.3至于东周以后乃至战国后期的金文铭辞中,情况和西周的不同。 (15)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五分尊一为升。(商鞅量)(16)齐五益六釿半釿四分釿。(坪安君鼎·器)(17)一益十釿半釿四分釿之冢(重)。(平安君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