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界为何风波骤起

——徐德江状告伍铁平“名誉侵权案”前后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文良 本报记者

原文出处:
大河文化报:河南日报晚报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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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

      1995年11月18日,一张状纸送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汉字文化》杂志社副主编徐德江状告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伍铁平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并把西安外语学院学报《外语教学》杂志社列为共同被告。

      此前事情的简单经过如下:

      《外语教学》1995年第2期发表了伍铁平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学术界不存在骗子吗?》。文章首先引经据典地讨论了“骗子”的定义,然后不点名地写道:“语言学界也有那么一个人,根本不是语言学家,却要冒充语言学家,自吹自擂,把他错误百出、缺乏语言学起码常识的言论自我吹嘘为‘公式’、‘学说’……这样的行为就是欺骗行为,进行这种欺骗行为的人就是骗子。”文章接着指出了徐德江《当代语言文字理论新探》及其他著述中的许多常识性错误。

      徐德江认为,这是不名点地说他是骗子,是对他的人格和尊严的侮辱,侵害了他的名誉权,于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状告文章作者伍铁平和刊登此文的《外语教学》杂志编辑部,提出要两被告赔偿他精神损害费20万元人民币等。

      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桩民事诉讼案件。

      紧接着,徐德江在他任副主编的《汉字文化》杂志上,登出一则题为《煞一煞语言文字学界的不正之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伍铁平侵犯名誉权案》的“本刊讯”。“本刊讯”的末尾写道:“语言文字学界至今尚有极个别人无视法律,习于文革遗风,扣帽子、打棍子,肆意污辱践踏人格,还自鸣得意;有的刊物为之张目。这是不能容忍的。为了煞一煞这种不正之风,徐德江先生决心起诉。他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威力无穷。”

      告状引来签名信

      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这个案件的消息不胫而走,全国语文学界舆论哗然,大家表示了对此案的极大关注。耐人寻味的是,全国的语文专家和语文工作者,绝大多数支持被告伍铁平教授。

      1996年2月,一些关心此案的语文界学者,草拟了一封题为《语文工作者有责任对伪科学进行揭露和批评》的公开信。公开信写道:

      近年来,语言学界对徐德江的各种错误观点和大量的常识性错误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徐德江自封为“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声称创建了什么“徐德江公式”、“徐德江学说”。在他任实际主编的《汉字文化》上,吹捧“他的论著代表当代汉语言文字学术研究的最高水平”。实际上,他不但不具有任何正式的学术职称,而且连语言学的基本常识都弄不清楚……学界同仁普遍认为,对他进行批评是完全应该的,是健康正常的,有利于语言学发展,有利于净化学术环境。北京师范大学语言学教授伍铁平较早地参与了对徐德江的批评,他发表了多篇有理有据的批评文章,指出了徐德江在语言学方面的许多错误(大部分是常识性错误)。我们认为,伍铁平的文章摆事实、讲道理,观点是科学的,他积极参与这场批评的立场也是完全正确的。遗憾的是,徐德江对语言学界的批评不但丝毫不加考虑,反而采取恶意攻击、乱扣帽子的做法,予以抵制,甚至向法院提出诉讼,控告伍铁平教授侵犯他的“名誉”,企图蒙混舆论,利用神圣的法律来窒息正常学术批评的开展。这种行为,我们是不能容忍的。

      公开信最后写道:“我们呼吁更多的学者和社会人士关注、支持对语言学中的伪科学的揭露和批评。”

      在公开信上签名的有我国语言学界的老前辈吕叔湘、周有光、张志公、徐世荣、蒋仲仁、王均等先生,还有国家语委、中国社科院语言所、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社科院民族所、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语言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教育报、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天津南开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安外语学院、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新疆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扬州大学、汕头大学、杭州大学等单位的教授、专家和语文工作者共118人。

      事后,这封签名信与《徐德江语言文字谬论摘评》等几个有关的材料汇集在一起,印成一个23页的内部资料,题名《语文学界声讨伪科学特辑》,送给法院、律师和语言学界关心这个案件的人们。

      徐德江是不是“学术骗子”?

      从民事诉讼案的角度来看,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是:徐德江究竟是不是“学术骗子”?这个问题当然只能让事实来回答。

      首先,徐德江从来没有在任何高等学校或学术研究机构中工作过,当然也就不可能获得任何正式的高级职称。实际上,他只是在一个民间学术团体“北京国际汉字研究会”中充当“副会长”,同时兼任这个研究会主办的民间刊物《汉字文化》的副主编(因为主编年迈,他实际在负责主编工作)。徐德江在他实际担任主编的《汉字文化》杂志上,多次在封面和封里刊登彩色照片,注明他自己为“徐德江教授”、“徐德江研究员”。1993年11月15日至16日,徐德江参加韩国“汉字文化圈内生活汉字问题国际研讨会”,在他的论文下署名为“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已经证明,该院并无徐德江其人,更没有这样一位“教授”或“研究员”。在伍铁平著文指出徐德江是学术骗子后,1995年11月,徐德江向复旦大学某学院提供30万元“基金”(每年2万元,15年付清),拿到一个“客座教授”的头衔,消息传出,校内外哗然。

      其次,徐德江在他任实际主编的《汉字文化》上,标明他是“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其论著代表当代汉语言文字学术研究的最高水平”,认为他提出的“徐德江公式”和“徐德江学说”,“必将引起语文理论体系和语文教学体系一场带有根本性的革新”等等。实际上,除了《汉字文化》外,没有一家语言学杂志刊登他的文章,也没有任何语文学会接纳他为会员。许多语言文字学家和语文工作者认为,徐德江不但够不上什么“语言文字学家”(更不用说“著名”两字),而且连语言文字学的基本知识都不具备,例如:分不清“语言”和“文字”、“元音”和“辅音”这些基本概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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