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句类观嬗变的中西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探宙,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

内容提要:

白话文运动已经走过100年,我国第一部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出版距今也有120年。百余年来,中国语言学一直是在这样的发展方向上稳步前进:努力学习西方语言学方法,不断结合汉语事实加以修正,探索符合汉语的规律。以汉语句类观的发展为例,中国学者经过百余年的探索逐渐看到,在西方学者建立的基本范畴和基本框架内,无论怎样修补,都有一些根本的困境难以调和。汉语的面貌必须结合汉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中国哲学观来认识。中国语言学者在语法研究中体现出的文化自信,正是有了世界语言的眼光和中国文化的立场,融通了中国哲学传统和现代西方学术,得出了在语法范畴和语法体系方面的新的解决方案。这种立足中国文化、同时回应和丰富现代西方语言学理论的新的学说,给予了我们更多自信。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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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新青年》杂志上第一次发表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①算起,白话文运动已经走过了一百年的历程;而2018年,又恰好是我国第一部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出版120年。一百多年来,现代汉语走过了一条日益成熟和稳定的发展道路。这一百多年里,汉语语言学者对汉语语法面貌的探索历程,是一笔值得总结的宝贵财富。任何语言的语法分析都以句子(sentence)分析为最重要的目标,但是在汉语里,这一目标能否实现以及怎样实现,句子是否和西方语言一样分类,学者们是经历了很大曲折才逐渐取得较为清醒的认识的,本文就是集中回顾和评判百年来汉语研究的句子观,或称作句类观(conception of sentence types)。经典文献的句类观往往是着眼于主语和谓语的关系(subject-predicate relation)及其对整个句子的影响,换句话说,句类观就是对主谓关系的认识和理解。主谓关系在西方哲学史上是一条贯穿主线,亚里士多德最早把它跟其他关系对应起来,并总是从主谓关系去理解其他各种关系,因此,西方哲学的每一次重大变革无不肇始于对主谓关系的重新理解。②在语言学中,主谓关系更是一种语言最基本、最重要的语法关系,可以反映对这种语言本质特征的认识。百年多来汉语语法研究史上,对汉语句子类型有不同的分类法,从句类观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清晰的脉络——第一个时期是,中国语言学家深受西方语言观的影响而照搬套用;第二个时期是,逐渐摆脱西方影响、努力探索汉语的特点;第三个时期是,把汉语放到世界语言的大背景,立足本来,看重中西范畴观的本质差异。

      一、文化落后观驱使下的西学东渐语法观

      中国人独立撰写的汉语语法著作中,1898年首次出版的《马氏文通》③是第一部文言文法著作,1924年首次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④是第一部白话文法著作。

      (一)《马氏文通》的“求其所同所不同者”

      甲午海战后,马建忠充分认识到当时清政府的闭关锁国造成国人对西方近现代思想和科技所知甚少,中西文明差距明显。他认为只有通文法、能读书,才能提高学习先进科技和文化的能力,从而才能提高全民的文化素养,改变当时闭塞落后的状况。⑤为此,他决定总结一套可以传授、便于学习的汉语文法。《马氏文通》就是在这样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的驱动下,模仿拉丁语法的体系写成的。

      为什么要模仿拉丁语法?这是由马建忠的语言观所决定的。大概受《普遍唯理语法》⑥的影响,马建忠认为人类语言的语法具有普适性:“各国皆有本国之葛朗玛,。”⑦他所说的“葛朗玛”就是grammar(语法)一词的音译。有了西方语法的框架,汉语的语法规则也便于说清,所以他说:“斯书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而后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学文焉,其成就之速必无逊于西人。”⑧可以说,正是这种来自西方的普遍语法观,促成了汉语语法体系的最初建立。

      由于拉丁语等印欧语言的形态(morpheme)发达,词汇在句子里的性质和地位都可以通过在词汇上附加各种形态表现出来,词法(morphology)就能决定句法(syntax),因此拉丁语的形态学(即“词法”)非常发达,句法学在传统上却相对薄弱。

      受其影响,《马氏文通》全书十章,前九章除了定义(即“正名”)之外都是谈词类和词法,只有最后一章是谈句子和句法。可见该书整个句法框架是取自西方(他称为“泰西”)语法,因此他对句子的认识也来自西方语言观,认为主谓完备的形式才是句子:“凡有起词、语词而辞意已全者,曰句”,“凡句读各有起词……起词所以为句读所必需也”,“凡句读必有语词”。⑨

      与此相关,马氏还设立了另一个句法单位“读”,它形式上像句子(“主+谓”形式),但语气上还没说完(原文为“辞气未全”)。根据他的举例,这个“读”,既像是西方语法里低于句子的名词性、副词性小句,(clause,又叫“子句”、“从句”,如:“民惟恐也。”)⑩又像与“句子”平行却次序有别的单位。(有“读先乎句”的说法,如:“孔子惧,作春秋。”)这实在是一种有矛盾的“中西合璧的东西”。(11)这正体现了他因循西文,既“求其所同”又“求所不同”的思想。

      马氏在这本书中并没有明确阐明汉语句子的类型。不过,尽管他声明句和读必须像西文那样主谓齐备,但在对待具体例子时依然尊重汉语事实,发现了汉语句子的“华文所独”之处,就是句子可以无主语:“大抵论议句读皆泛指,故无起词。此则华文所独也。泰西古今方言,凡句读未有无起词者。”(12)无主语的句子,马氏一共介绍了六种情况。摘一例如下,下面加点的四个句子都没有主语,泛指治国的人:

      (1)子曰:

      后来吕叔湘所著《中国文法要略》(13)就深受其影响,进一步阐发了这一“华文所独”的语法特点在古今汉语里的种种表现。此后的汉语语法著作,关于汉语句子可以没有主语的描述,基本上都源自吕叔湘的这一蓝本。

      除此之外,更引起我们兴趣的是,马建忠举的例证中有另外一个他没有刻意说明的“华文所独”,就是主谓形式的“读”可以像形容语那样对主语做描述(原文为“用如静字”,即用如形容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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