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应用于汉语研究只有不到二十年的历史,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论著,数量质量都相当可观。构式语法传入的时候,汉语学界的现代语言学意识已经比较成熟,学者们能够在开阔的视野下,对外来理论作出理性取舍。与此同时,以还原性思想为基础的句法理论,在揭示汉语特点方面也逐渐显出力不从心,构式语法新颖的理论主张和描写方法,也就很快地吸引了汉语研究者浓厚的兴趣。 构式语法产生的背景,我们曾经在另一篇文章中谈到:“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乔姆斯基的句法理论提出以来,人们越来越多地相信句法的递归性,相信人类语言中的句子都是可以通过规则推导出来的。于是二十世纪的后半叶,多数语法学家致力于这种规则的发现,重视句式的相对少了。汉语语法学界二十世纪后半叶占统治地位的学术思想是基于美国描写主义的结构分析方法,同样是相信语法结构的递归性,因此,早期汉语语法研究中(如王力1943)所强调的句式问题,受关注的程度也有所减弱,至少不是从句式本身而更多地是从结构变换的角度去关注了。”(张伯江2008)结构分析方法深化了汉语句法规律的认识,同时也暴露出其局限性,不足以更进一步解释汉语句式语义与形式的关系。构式语法专注于超出结构意义的句式语义,这种描写优势就显现出来了。这也就是构式语法一经问世,便迅速在汉语学界生根开花的一个原因。构式语法虽然不是语法理论中一个大的学派性的分支,在汉语研究中传播之快,应用之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种外来方法的影响。本文就面对这一现实,就构式观念和构式方法运用于汉语研究的若干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汉语语法研究中从来不缺少构式观念 构式语法的兴起,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对形态句法的反动。Goldberg(1995)说:“完全以词汇为基础的或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不能解释英语中的所有语言数据。具体的语义结构和与其相关的形式表达必须被看作是独立于词项而存在的构式。”(吴海波译:1-2)而说起构式语法与汉语,人们总要说到王力先生早年关于“处置式”的研究(陆俭明2004),实际上,王力先生不仅在处置式这一个案上有明确的构式意识,他早年著作《中国语法理论》(1943/1984)开宗明义就表达了跟上述Goldberg近似的说法——“词汇不是语法”。他说:“然而《经传释词》一类的书决不是语法书,因为它们完全放弃了语法的根据地——句子。至多,咱们只能承认它们是一种虚词词典。好的虚词词典,固然可以给咱们研究语法的许多帮助,例如能使咱们知道某一虚词的词性和用途等,但这种东西,只能算是语法大厦所需要的一些散材,并不能就称为语法。”(王力1943/1984::3)王先生这样宣称,所针对的,就是自《马氏文通》开创的以词类为中心的语法描写方法。Goldberg所说“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的不足,王力先生也有明确表述——“分类不是语法”:“须知所谓语法,就是族语的法则,主要的部分乃在于其结构的方式,并不在于人们对语言成分的称谓如何。”(王力1943/1984:5-6)可以说,王先生对“语法”的基本看法就是构式观。 王力先生有这样的语法观不是偶然的,他一直着力于发现汉语语法的本来面貌。在早年论文《中国文法学初探》中他说:“我们对于某一族语的文法的研究,不难在把另一族语相比较以证明其相同之点,而难在就本族语里寻求其与世界诸族语相异之点。看见别人家里的某一件东西,回来看看自己家里有没有,本来是可以的,只该留神一点,不要把竹夫人误认为字纸篓。”(王力1936)他特意举了丁声树先生《释否定词“弗”“不”》中发现的三条规律:(1)“弗”字只用在省去宾语的外动词之上,内动词及带有宾语的外动词之上只用“不”字,不用“弗”字;(2)“弗”字只用在省去宾语的介词之上,带有宾语的介词之上只用“不”字,不用“弗”字;(3)“弗”字决不与状词连用,状词之上只用“不”字,不用“弗”字。王先生大为赞叹:“这就是在我们家里发见了我们的竹夫人!”丁先生为什么道明了千百年来学者们没有讲清的规律呢?在我们看来,就是他有构式的思想。 丁声树先生说:“我们知道外动词介词都需要宾语,而内动词状词通常是不需要宾语的。‘弗’字只用在需要宾语的词类之上,不需要宾语的词类之上不能用‘弗’字,似乎‘弗’字的用法与宾语有关;然而带有宾语的外动词介词之上也不能用‘弗’字,只有省去了宾语的外动词介词之上才可以用‘弗’字。这样看来,宾语与‘弗’字又不能并立:有了宾语,就不能用‘弗’字;一用‘弗’字,宾语就省去了,就不见了。我想这里面似乎藏着一条最重要的理由,就是:宾语的必须省去倒不是真正的省去,而是含在‘弗’字的本身之内。”(丁声树1935)就是说,丁先生认为“[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等于是“得之则生,不之得则死”。不及物性结构“弗得”相当于及物性结构“不之得”,这就不是个别否定词的问题,而是语法结构的问题了。一个语法结构里含有它的组成部分所没有的语法成分和意义成分,这是典型的构式现象。 丁先生这一突破性的研究历来受到很高的评价,但遗憾的是,其后的学者或是从音韵角度进一步寻求证据,或是补充语法例外并做解释,很少有人从研究方法上去认识和发展。在我们看来,这项研究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对构式的信念:相信语法结构可以含有字面上看不到的语法成分。具有了这样的语法意识,就会得出前人没有的新的发现和明确论断。吕叔湘先生在丁先生的启发下研究了祈使否定词“毋”与“勿”,他发现“用于禁止语气的‘毋’与‘勿’的分别,跟‘不’和‘弗’相同,‘勿’字只用于兼含‘之’的地方”,如“毋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勿惮改”就相当于“毋惮改之”。(吕叔湘1941)吕先生关于文言里“相”字和“见”字的两项研究,也可以说是构式观念的很好体现。吕先生指出,“相”本是“互相”之意,可是在很多时候只偏指一方,如“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相见不相识”=“见我不识我”;“耶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相扶将”=“扶将之”,句子结构里隐藏着一个无形的宾语成分。(吕叔湘1942b)关于“见”字,吕先生发现,“见”字本是动词,意思是“被”,但有些句子里“见”字不表被动,如“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见背”=“背我而去”;“诸葛亮见顾有本末,终不尔也”,“见顾”=“顾我”;“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于小邑”,“见用”=“用我”,同样是句子结构里隐藏着一个无形的宾语成分。(吕叔湘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