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毛泽东对三民主义的话语重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永进,北京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李永进(1988- ),男,山东济南人,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原文出处:
毛泽东思想研究

内容提要:

为促成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抗战爆发后宣言信仰三民主义,并在三民主义的旗帜下进行革命宣传。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所认同的三民主义是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区别于国民党的民族独立、民权平等、民生自由的“正统”解释。这种细微而又巨大的话语差异,集中反映了国共两党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较量和对中国革命话语权的争夺。通过国共关于三民主义的论战,毛泽东将三民主义解构为真、假三民主义,进而又提出了新、旧三民主义的概念,完成了对三民主义的话语重构。自此,毛泽东开始有意识地放弃三民主义,转而围绕新民主主义建构革命话语,为夺取革命领导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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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8)03-0014-07

       三民主义是孙中山创立的革命学说,也是国民党的核心意识形态和主要指导思想,被其尊为“党魂”。全面抗战爆发后,为了尽快促成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宣言信仰三民主义,并开始在三民主义的旗帜下进行革命宣传。然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对三民主义话语内涵的表述,与国民党的“正统”解释却存在着细微而又显著的差异,两党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三民主义的激烈论战。现有学术成果从不同角度明晰了这场论战的起因、过程和影响,但从话语建构和话语权争夺角度的分析则稍显薄弱,特别是对毛泽东如何通过重构三民主义话语来夺取中国革命话语权的问题关注较少。实际上,国共关于三民主义的论战可看作双方对革命话语权亦即对革命领导权的争夺。正是在此过程中,毛泽东把三民主义解构为真、假三民主义,进而又以“新民主主义”概念将其重构为新、旧三民主义,使三民主义完全纳入新民主主义的话语框架之中,为夺取中国革命领导权、赢得民主革命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抗战初期毛泽东在三民主义旗帜下制定革命话语策略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掀开了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的大幕。7月15日,中国共产党在《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中郑重表示:“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的实现而奋斗。”[1]此后,国共两党开始以三民主义为政治基础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抵御外侮。如同大革命时期那样,共产党人也重新以三民主义为旗帜制定革命策略,进行革命宣传。

       实际上,中共对三民主义态度的转变,并非抗战爆发后的临时之举。1936年8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即表示,希望国民党的觉悟与爱国之士能够“恢复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三民主义精神,重振孙中山先生联俄、联共与农工三大政策”[2]。1937年3月,毛泽东在与美国记者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的谈话中,强调共产党人“老早就是信仰三民主义的”,“我们是最坚决最忠诚地为实现三民主义中国而奋斗的”[3]。在1937年4月召开的延安共产党活动分子会上,毛泽东再次重申了党对待三民主义的新态度。面对党内存在的是否应该同意三民主义的疑问,他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的答复是同意的”。当然,毛泽东也强调了国共两党在革命纲领上的区别,即中国共产党“最高的纲领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且“其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亦比国内任何党派为彻底”。在他看来,由于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基本纲领“对于国民党第一次及第二次代表大会所宣布的三民主义的纲领基本上没有冲突的”,因此共产党人非但不拒绝三民主义,而且要求国民党一道实行三民主义。[4]

       全面抗战爆发后,毛泽东进一步强调应该把三民主义确立为国共合作抗战的共同纲领。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抗日战争的策略问题。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了“全面的民族抗战”的说法,同时认为其前提则是“必须国民党政策有全部与彻底的转变,必须实行一个彻底的纲领,这就是根据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孙中山先生所手订的革命的三民主义与三大政策的精神,而提出的救国纲领”[5]。针对有人质疑中共并非真心信仰三民主义,毛泽东解释说:从1927年国共关系破裂,两党在对待三民主义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但中国共产党人“十年来所实行的一切政策,根本上都是符合于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的革命精神的。共产党没有一天不在反对帝国主义,这就是彻底的民族主义,人民代表会议的苏维埃制度也不是别的,就是彻底的民权主义,土地革命更无疑义是彻底的民生主义”[6]。10月25日,毛泽东在接受英国记者贝特兰(James Bertram)的提问时说:“我们同意实行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三民主义、三大政策及其遗嘱,作为各党派各阶层统一战线的基本纲领。……共产党的责任,在于大声疾呼向国民党及全国人民作不疲倦的解释与说服,务使真正革命的三民主义、三大政策及孙氏遗嘱,全部彻底的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起来,用以扩大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7]

       在毛泽东看来,三民主义不仅是抗战救国的共同纲领,还应该为新中国的创建奠定基础。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政治报告中又对国共两党关系,特别是三民主义问题做了专门阐述。他提出国共两党不仅应该在抗战时期保持合作关系,而且还应该为着战后的共同建国而努力。“所谓抗战建国,照共产党的意思,究将建立一个什么国呢?……一句话答复:建立一个三民主义共和国。”这个国家的性质既“不是苏维埃,也不是社会主义”,而是“三民主义的”,亦即“一个‘求国际地位平等,求政治地位平等,求经济地位平等’的国家”。接着,毛泽东从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的维度对这个共和国进行了详细论述。他说:“第一,这个国家是一个民族主义的国家。它是一个独立国,它不受任何外国干涉,同时也不去干涉任何外国。即是说,改变中国原来的半殖民地地位,它独立起来了;但同时,无论它强盛到什么程度,决不把自己变为帝国主义,而是以平等精神同一切尊重中国独立的友邦和平往来,共存互惠。对国内各民族,给予平等权利,而在自愿原则下互相团结,建立统一的政府。第二,这个国家是一个民权主义的国家。国内人民,政治地位一律平等;各级官吏是民选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设立人民代表会议的国会与地方议会;凡十八岁以上的公民,除犯罪者外,不分阶级、男女、民族、信仰与文化程度,都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国家给予人民以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徒之自由,并在政治上物质上保证之。第三,这个国家是一个民生主义的国家,它不否认私有财产制。但须使工人有工作,并改良劳动条件。农民有土地,并废除苛捐杂税重租重利。学生有书读,并保证贫苦者入学。其他各界都有事做,能够充分发挥其天才。一句话,使人人有衣穿,有饭吃,有书读,有事做”。可以看出,毛泽东对三民主义共和国的设想,充分融入了中共民主革命的基本纲领和价值取向,是抗战时期共产党人关于革命建国的话语表达。总之,毛泽东相信三民主义对于国共两党而言,“不但是合作抗日的基础,而且是合作建国的基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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