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提高生态治理能力的高度重视。当前《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施行,领导干部生态政绩考核的引入,地区内环保标准的统一等相关改革举措使得生态治理将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常规性工作,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则体现了对地方政府这一常规性工作的监督。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制度环境以及理论体系还不成熟、不完善,试点区域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其审计监督与相应建设性职能的发挥。 一、文献回顾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来,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逐渐成为国家审计理论及实务界的研究热点。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理论、实施框架、管理体制、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实务应用研究等方面。理论研究主要涉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对象、内涵、理论基础以及责任归集,相关的研究内容尚未统一。有学者把领导干部的环境责任细化为目标与制度执行责任,有学者认为生态责任终身制是建设生态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责任终身制的制度建设要实现启动标准、责任主体分工、追究对象、责任承担形式等方面的统一。个别学者着力探讨新常规经济对环境审计目标的影响。 具体实施方面,有学者从创新驱动发展视角,研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重点以及战略性审计框架,明确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保护情况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有效推行离不开健全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环境责任的细分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获得,其实施应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执行和监管责任的履行为主线,以政策审计、项目审计、资金审计、法规执行审计、监管审计以及报表审计作为抓手,辅以责任的追究作为保障。有学者从政府环境治理系统和环境责任视角,提出大数据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的实施路径。 管理体制方面,多数学者认为当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探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大部制的目标模式和路径选择,认为强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过程监管,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税制,推行损害追责,有助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有效开展。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方面,内容上有基于政策、资金、开发利用、保护以及收益分配等方面设计,有从财政财务、政策法规的执行、内部制度管理等方面构建,也有采用拓展资源环境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模式,建立地方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管理责任指标体系;具体方法主要基于熵值法、因子分析法与PSR模型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 实务应用研究方面,主要分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困难的体制原因、特定自然资源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对构建系统的地方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监管体制提出了政策建议。 由上可见,在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作为一项具有创新性的审计类型,当前相关研究丰富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审计实施的效果。但是,也要看到现有的理论与相关制度的建设还不完善,研究结论尚未达成一致,审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也不尽相同。因此,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持续、深入的研究依然非常重要。笔者试图以受托责任观为基础,从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出发,探讨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内容与有效的实施路径,以丰富现有理论,为提高审计实务水平,完善现有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分析 (一)公共责任、剩余机会主义与国家审计 公共责任、剩余机会主义与国家审计的关系如图1所示。公共责任是使用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与公共资金完成公共事务,提供和配置公共产品对社会公共利益所负的责任。政府对公共利益所承担的责任在政治体系中表现为对国家权力机关负有的责任。美国审计总署把政府的公共责任界定为政府负有向社会公众说明其受托管理并使用公共资源的全部活动情况的义务。机会主义是一种自利性行为,表现了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由于和委托人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在履行代理责任时过于追求个人利益致使偏离委托人期望的行为就是机会主义。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使用者,也是代理人,政府机关在履行公共责任过程中的不作为或错误作为就表现为单位机会主义,而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公共责任过程中的不作为或错误作为表现为个人机会主义。机会主义的存在会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利于公共责任的履行。 为避免公共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可能的机会主义行为,由制衡、激励以及问责机制所构成的公共责任治理机制应运而生。制衡与激励是在业务流程之内对机会主义的一种控制、规避行为。逃过制衡机制和激励机制的机会主义行为就表现为剩余机会主义。问责体现在业务流程之外对代理人剩余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问责机制需要获取和评价代理人责任目标运行情况以及代理职责范围内资源和权力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根据责任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相关资源和权力使用效果给予奖惩。获取和评价代理人责任目标运行情况以及代理职责范围内资源和权力使用情况离不开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有助于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是公共问责信息的保障。对剩余机会主义的鉴证职能是国家审计的基本功能,体现了国家审计的批判性作用;在揭示代理人剩余机会主义行为的基础上,找出剩余机会主义行为存在的动因,协助改进治理结构,最终抑制剩余机会主义行为,保障公共责任的履行,则体现了国家审计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