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策略选择

作 者:
李礼 

作者简介:
李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审计与理财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8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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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开始,我国逐渐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已形成了“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作为一种特殊的国家惠民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能够为农民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减轻其经济负担,对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进步起到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投入资金规模的不断提高,以及参合农民数量的持续增加,新农合基金也处在了较高水平。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新农合医疗的有效运行能够在农村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保险基金在管理当中还存在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为此,有必要针对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借此摸清各地新农合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的基本情况,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让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同时,借助审计工作的介入,能揭示其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给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的审计意见。此外,完善并发展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理论体系,能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功效,逐步朝着规范化、制度化与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一、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意义与审计过程

      按照“十九大”报告的指引,我国要在2020年搭建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的关键组成部分,它的有效运行惠及广大的农业人口,还能让农民享受到更为直接、丰富、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实现农村脱贫、防止因病致困返贫的关键举措。

      1.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现实意义

      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广泛、渠道多样,具有相对特殊的运作范式。因此,在对这类基金开展绩效审计时,和传统财务审计不同的是,重点要放在审计对象对职责的履行效果方面,尤其要对基金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后的成效进行评判,更要对其经济性和合理性开展审计工作。此外,要对审计对象的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的投入和产出,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进行监督。借助对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经济性、效率性与效果性的绩效审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对于确保基金安全性、完整性是大有裨益的,也能够借此降低非法行为的发生。此外,通过绩效审计的介入,还能够让新农合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的身体健康与切身利益能够得到更为全面的保护。

      2.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过程

      需要依据设定的审计目标与审计方案进行,在优化审计内容与审计重点之后,按照以下过程开展工作:

      (1)确定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目标。在审计工作开始之前,需要安排专人检查新农合财政专户,看其是否以“收支两条线”开展工作。同时,要检查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管理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对基金保值增值操作中存在的违规购买高风险投资品种等问题要予以关注,以确保基金安全;(2)对审计对象内部控制情况开展审查。审计人员在对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绩效审计时,应随时、随机观察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的报销情况,查看患者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以及转诊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冒名顶替的情况,让套取基金的行为消失在萌芽之中。此外,审计人员应检查患者医院出入院标准是否和实际情况相符,对于诱导农民住院和过度医疗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3)对审计对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其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在这一环节,审计人员需要针对财务收支的情况确定审计目标,据此对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会计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现行的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同时要审查审计对象会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借此发现因差错或者舞弊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不对称等问题。

      二、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难点

      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进行考察和分析之后发现,保险基金无论是在筹集、管理还是在使用过程中,都存在筹资水平低下、基金结余数额较大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监管的缺位,出现了很多错报漏报、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得部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在构建和完善新农合保障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对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难点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把握,能够体现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药品进销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事业的起步较晚,有关部门对医院药品的进销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与限制,这就使得部分以盈利为目的的医院借助抬高药品售价以及医生大量开药的形式攫取更多利益。尤其在药品进销环节上,已有的审计工作发现,在过去的几年中,虽然国家对相关药物采取了限价处理,以此降低农民的医药支出负担,但是还有很多西药通过变换药品名称等形式赚取“天价差价”。比如,部分治疗糖尿病的特效药的平均差价率超过了1000%,部分进口消炎药的平均差价率超过了500%。

      2.报销补偿机制的合理性不足

      在接受新农合医疗保险的过程中,农民受益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报销补偿制度以此消减就医负担。可是,在很多情况下,农民对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和比例表现不满,报销制度存在十分明显的缺陷。比如,虽然新农合定点结算机构会对新农合报销目录中的药品依据特定比例进行补偿,但补偿之后的药价依旧处于高位。究其原因,是因为报销范围狭窄,农民就以只能报销当地颁布目录内给出的项目,很多疾病和意外伤害均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农民无法从中获得实惠,让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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