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军队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制度探析

作者简介:
吴永杰,王晖,郝瑞雪,军委审计署郑州审计中心

原文出处:
军队审计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8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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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宏伟目标,为全军法治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依法治军落实到军队审计领域的关键抓手就是要依法审计,而专业、权威、称职的专业法律人士是保障依法审计的重要力量。积极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决策精神,探索在军队各级审计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军队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军队各级机关和单位设立法律顾问,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程中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中也提出了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和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要求。法律顾问制度是完善军事法治工作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的重要保障。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军队履行使命任务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亟须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为党委首长决策、为机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基层单位执行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军队审计机构作为为党执审、正风肃纪的重要监督力量,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在各级军队审计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审计提供重要保障。

      (二)是提升军队审计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以来,我军审计法治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依法审计已成为大多数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但仍有部分审计人员法制观念较为淡薄,注重专业知识,缺乏规范意识,忽视法律常识,特别是查询个人账户、询问约谈领导干部等敏感环节,把握程序权限要求还不够严谨慎重。个别审计人员不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甚至有部分年轻干部存在态度不好、口大气粗的现象,把被审计对象推到审计的对立面,影响了军队审计工作的形象与成效。种种迹象表明,军队审计法治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而军队审计机构法律顾问作为相对独立的内部监督与服务力量,可以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结论、移送问题线索等全过程进行必要的纠正,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和问题进行有效的指导,增强各级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审计队伍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军队审计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是提高军队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

      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强审计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审计的保证,是提高审计人员法制意识、规范审计行为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切入点。客观来看,当前军队审计质量状况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实践中还存在有审计文书不规范、复核审理不严格、执法尺度不统一、移送线索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军队审计监督与服务效能的充分发挥。建立军队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制度,遴选聘任法律顾问,有助于从法制视角对审计业务工作加以监督和审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审计、规范履责、防范风险,提高军队审计工作的综合质量。

      二、建立军队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制度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经验

      从国外的实践做法来看,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审计机构都高度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美国审计署内设有法律顾问办公室,拥有130多名专职律师,德国联邦审计院院长部下设有法务处,负责对内对外法律事务处理,加拿大审计署也配备有负责指导全署法务的总法律顾问。通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国外审计机构的法律顾问在对审计项目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把关,为审计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处理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项目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我国政府审计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经验

      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各级党政机关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为了积极贯彻“两办”文件精神,国家审计署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在2017年底前,署机关设立内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继续聘任外部法律顾问,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审计工作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2017年12月,经过遴选批准后,国家审计署确定了审计署第一批9名内部法律顾问,对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而我国地方政府审计机关的相关探索也起步较早,早在2015年3月,山东省审计厅就制定出台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做出规范。2015年8月,海南省审计厅与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聘请该所1名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他部分省市政府审计机关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内部遴选和外部聘用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有效促进了依法审计能力水平,合理防范审计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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