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五年规划(计划)”研究的实践检视与理论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牛玉峰(1956-),男,河北乐亭人,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经济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等研究,杭州 311121;刘晓伟(1978-),男,江西永新人,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南昌 330013

原文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五年规划(计划)”是我国最重要的带有全局性整体性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30年来,学术界对“五年规划”的基础性、专题性、整体性和综合性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且对“五年规划”的指导方针、编制与决策模式、作用与功能、历史经验与教训等方面作了重点研究。但是,研究中还存在视角不够宽泛、理论深度不够等不足,对于“五年规划”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的总体评价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今后,应注重从多学科、多角度拓展研究,加强对“五年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整体、宏观研究,深化“五年规划”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体制改革以及“五年规划”制定与实施的绩效与评价等问题的研究。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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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8)07-069-07

      

       一、引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已经领导制定和实施了十三个“五年规划”,“五年规划”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带有全局性整体性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规划”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轨迹和发展脉络,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研究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五年规划”,对于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对未来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近30年来,学术界对“五年规划”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研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及问题,有必要对这一研究的状况进行检视,并做出相应的思考,以推动对“五年规划”的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五年规划(计划)”研究的几个重点问题

      

       学术界在“五年规划”的指导方针、编制与决策模式、作用与功能、历史经验与教训等方面展开了重点研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对于“五年规划”的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

      

       1.关于“五年规划(计划)”指导方针的研究

      

       “五年规划”的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方针,因为指导方针的确定直接决定了“五年规划”的方向、重点和内容等方面。那么,“五年规划”指导方针是如何确立的,受哪些因素决定呢?王亚华、鄢一龙认为,“五年规划”指导方针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当时国家领导人的主观选择,既来源于领导人的治国理念和思路,又受制于领导人对当时国际国内形势的认识。通过对五年计划指导方针的梳理与比较,可以看出,从“六五”开始,特别是“九五”计划提出了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发展方针,比以往的计划更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国际视野,更加注重协调发展、更加强调以人为本。[1]由此可见,“五年规划”指导方针的确立都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与继承性,反映共产党执政治国的理念与政策,受到我国当时的国情与国际环境的影响。曹普对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导方针的演变进行分析,概括了其主要特点与发展趋势,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实现了“社会制度”“经济体制”和“发展方式”的巨大转型。[2]

      

       纵观我国十三个“五年规划”,我国“五年规划”的指导方针在不断地完善与成熟,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共产党执政规律与领导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对我国国情认识的不断深化以及党治国理政思想的不断成熟。

      

       2.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改革开放前所实施的“一五”计划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五年规划”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就在于党充分认识到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能同时运用这两种手段来调控经济发展。武力认为,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这两只手,有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如何做到最有效地使用这两种手段,则取决于具体的历史条件和发展目标。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的作用并不是此消彼长或水火不容的,而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的。[3]武力认为“一五”计划到“五五”计划前期,党和政府的工作出发点还是千方百计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即使运用市场调节也是被迫的、补充性的。从“六五”计划到“十五”计划,关于计划与市场各自作用的认识则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市场机制逐步成为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机制,计划管理的范围不仅逐步缩小,其方法也逐渐地由指令性计划为主向指导性计划为主转变。这种转变从“十五”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特别是“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可以看出,政府在生态和环境保护,整合地区关系、城乡关系,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规划也越来越具体。[4]因此,在当下我们仍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解决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制订和实施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问题。

      

       3.关于“五年规划(计划)”作用与功能的研究

      

       “五年规划”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统领、指导与规范性作用。王磊、乐园指出,“五年规划”在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集中体现了政策治国的特点,政策在某种意义上发挥着比法律、制度更加重要的作用,战略决策的成功与否是中国建设和发展的关键。[5]“五年规划”不仅对国民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我国的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也发挥了相当的作用,特别是在“十一五”以后,五年规划在中国经济发展奇迹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提供公共服务、调控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增长、减少经济波动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五年计划是理解中国发展奇迹的一把钥匙,也是中国发展奇迹的重要手段。”[6]

      

       关于“五年规划”的功能,鄢一龙认为,“五年规划”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空间管控、平抑经济波动、信息引导和政策整合等五大功能。[7]也有学者认为政府通过制定“五年规划”,运用经济手段与产业政策来发挥政府的作用,从历次“五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来看,政府的能力与作用也是有限的,这是因为“五年规划”对经济的预测不是很准确,“五年规划”制定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信息获得不完全和不准确。但60多年的历史证明,“五年规划”仍然是不可缺少的。中国作为一个政府主导型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中央各经济机构和各级地方政府不能没有一个基本的、相互衔接配合的中长期计划作为行动参考。“五年规划”包含了党和政府关于未来五年或更长时间内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方针和政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更加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调控市场机制“失灵”问题,它的功能越来越向规划方向倾斜,向调节经济与社会关系方面倾斜,例如城乡关系、区域关系、人与环境关系,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等。[8]

      

       4.关于“五年规划(计划)”历史经验的研究

      

       关于“五年规划”的历史经验,武力从五年计划与市场以及政府管理之间的关系等方面总结为三大历史经验:五年计划的预见性和准确性受到很大局限,它更适合为指导性规划;五年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弥补了市场“失灵”的缺陷,是不可缺少的;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是中长期规划正确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9]高辉清从微观的角度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十一个“五年计划”概括为十大经验:尽可能不受非经济因素影响是促进发展的前提;正确的改革是推进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拓宽市场机制作用的范围是“五年计划”落实的先决条件;减少来自政府周期换届后的影响是尊重市场经济周期规律的基本保证;不断增强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是促进经济与社会成功转型的最终要求;宏观政策的连续性是改革大局稳定的基本保证;“渐进式改革”是“中国特色”的基本特征;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是必要的前提;科技贡献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非公经济“演义”国民经济“三国”故事。[10]

      

       对于“五年规划”历史经验的研究,除了对“五年规划”内容本身进行研究,也有学者对“五年规划”编制方面作概括与总结。赵小荣指出,“五年规划”要取得好的实施效果,计划(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制定和实施科学的“五年规划”应遵循三大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坚持科学发展,不断探索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民主法治,不断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11]“五年规划”的编制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工作,也需要多方参与,而且要积极发挥智库的作用。胡鞍钢等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五年规划”编制日益民主化、科学与制度化,决策参与主体也更加多元。通过多种形式的参与,智库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越来越受到决策层的重视。[12]

      

       5.关于“五年规划(计划)”历史教训的研究

      

       总的看来,每一个“五年规划”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如“一五”计划中由于缺乏经济建设的经验,在编制与执行方面都存有问题,如投资总规模过大、中央集权偏多;“二五”至“五五”计划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盲目推行高速战略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经济中的基本比例关系如农轻重以及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严重失衡,缺乏稳定而又科学的经济地区布局战略,缺乏社会发展战略,缺乏可持续发展观念,忽视了科学教育与知识分子的作用等问题。“六五”至“十一五”计划(规划)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如何看待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某些部门利益阻碍发展计划的实施,对某些决定经济发展的基本指标如投资率和消费率预期指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计划的科学性欠佳、促进计划实施的保证体系还很不健全。[13]刘国光等在《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中,对每个五年计划制定和执行存在的问题都进行了详尽地分析,他认为:“党和国家的工作一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计划工作必须服务于这一中心;制定与实施五年计划一定要从国情出发,实事求是,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14]汪海波认为,“五年规划”的编制除了主观上的认识不足,更重要地是受到当时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以及国内外大环境的影响。“二五”至“五五”计划就被计划经济体制和“左”的路线所左右。[13]韩慈认为“二五”计划的编制除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以及“左”的路线之外,还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急于摆脱贫穷落后面貌的心理导致计划指标脱离实际、计划制定服从于政治斗争导致决策缺乏科学性的原因。[15]赵小荣认为,应该从主观和客观以及主客观结合三个方面去认识编制“五年规划”出现失误与偏差的原因,即主观上思想方法出现偏差,认识不到位;客观上,受到国内国际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主客观结合上,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影响。[11]

      

       6.关于“五年规划(计划)”与中国共产党经济发展观、决策模式的研究

      

       从历次“五年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过程来看,直接反映了我党的经济发展观与决策机制模式的变革。武力认为,五年计划伴随着党和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观念的变迁,中国共产党经济发展观的演进,大致经历了建国前后以“共同纲领”为代表的新民主主义发展观;1953-1977年以两个“总路线”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发展观;1978-1996年以“发展是硬道理”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观;1997年以来以“以人为本”、“新型工业化”为代表的科学发展观等四个阶段,这种认识和理论演变,既体现了党对中国国情认识的深化和与时俱进的品质,也充分反映在历次五年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上。[16]李祥兴指出,改革开放以后的几个“五年规划”建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努力与成果,表明党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识越来越自觉,发展理念越来越清晰。[17]鄢一龙等认为以五年计划的编制为案例,中国政府经历了四个类型的决策模式,先是集体决策模式,随着这一决策模式的破坏,进入“一言堂”决策期,而到“文革”前后,内部集体决策模式得以重建,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进入咨询决策时期,到本世纪初开始逐步走向集思广益决策。[18]

      

       7.关于“五年规划(计划)”中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研究

      

       学术理论界关于“五年规划”中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几乎空白,同时在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中也忽视了“五年规划”这一重要领域。而于天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党制定和实施五年计划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研究》,以“五年规划”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着眼点,由表及里的挖掘“五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思想政治工作的背景、内容、方法和特点,分析其有益经验及挫折教训;从理念、内容、方法、机制等方面的继承和创新展望了在未来五年规划的理论与实践中加强与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他认为,“五年规划”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规划”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相连,在“五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中需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作用;“五年规划”中包含对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发展的规划内容,为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发展目标,提出了基本要求,提供了政策保障。[19]由此推进了“五年规划”中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研究。

      

       8.关于“五年规划(计划)”其他问题的研究

      

       学术界对“五年规划”的研究,除了上述七个重点问题之外,比较突出的还有对“五年规划”中如何处理与经济、政治以及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重大关系问题的研究;对“五年规划”的文本研究;以及“五年规划”战略与策略方面的研究等。此外,学术界还就历次“五年规划”的成就、党的代表大会与“五年规划”的关系、五年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五年规划”的编制过程与编制程序、计划向规划转变的历史必然性与意义、“五年规划”形成过程中民众的参与模式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这些研究都从不同侧面、不同程度地丰富和拓展了对“五年规划”的研究。

      

       三、对“五年规划”研究的反思与展望

      

       综观近30年来学术界对“五年规划”的研究状况,关于“五年规划”的研究已经进入较快发展阶段,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研究中还存在视角不够宽泛、理论深度不够、对“五年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整体、宏观研究不够充分等不足,对于“五年规划”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的总体评价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今后的继续研究中,应注重从多学科、多角度加强研究,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改革开放前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关系,加强对“五年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整体、宏观研究,进一步深化“五年规划”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体制改革以及“五年规划”制定与实施的绩效与评价等问题的研究。

      

       1.“五年规划(计划)”研究的反思

      

       “五年规划”的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较多成果是从经济学和经济政策角度对“五年规划”进行了微观的研究,而从中共党史角度进行学术性、系统性、宏观性研究还不够。如对于“五年规划”历史经验与教训的研究,较多成果是从经济的角度去概括与总结,鲜有从中共党史的角度去归纳总结、深入研究。多学科角度研究“五年规划”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拓展与深化尚有很大的空间,在研究方法上坚持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统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十三个“五年规划”制定的背景与过程、实施的过程与结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与价值等方面的研究不够;三是关于党的执政规律及能力建设、党与国家领导制度与建设的研究已有大量成果,但将其与建国以来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所领导制定和实施五年计划的历史经验紧密地联系起来,以党的治国理政能力提升为视角,作为专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成果尚为少见,亟待学者们加强这些研究。

      

       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主要表现,进而发现一个问题,即对“五年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整体、宏观研究不足,或者说对于“五年规划”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的评价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往往是脱离中国共产党历史这一大背景、脱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发展状况来具体评价某一个“五年规划”,没有把“五年规划”置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去全面评价。其中,关于党领导实施的“二五”至“四五”计划,主要是提出问题、总结教训,而对其在我国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对我国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制度基础的确立和教育科学文化发展及人民军队与国防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贡献,没有做出全面的客观的公正的评价,实际上影响了对于新中国建立后至改革开放之前30多年中国共产党历史的总体评价。

      

       2.“五年规划(计划)”研究的建议与展望

      

       第一,注重从多学科、多角度研究“五年规划”。首先,对改革开放前的五年计划研究应侧重于历史学上的研究,对改革开放以后的“五年规划”应侧重于经济学与政策学上的研究,应该将“五年规划”的叙事性研究与理论性研究结合起来。其次,整体性研究与分类研究相结合。整体性研究除了要对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发展作整体回顾与评价,更应注重研究中长期计划如何发挥作用。再次,从目前研究状况来看,对“五年规划”的研究主要从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角度,还应该运用中共党史、社会学、心理学、人口学等学科方法去研究“五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特别要注重从哲学的高度,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角度去总结“五年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此外,对“五年规划”除了要做总体性与整体性研究、基础性研究与系统性研究,还要注重比较研究与归纳研究相结合,横向研究与纵向研究相结合。不仅要研究中国的十三个“五年规划”历史演变与发展规律,而且也要加强对我国的“五年规划”与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中长期计划的横向对比研究,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规划的经验。

      

       第二,切实加强对“五年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整体、宏观研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十三个“五年规划”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领导制定和实施的,“五年规划”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轨迹和发展脉络,因此,对“五年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研究,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息息相关。研究“五年规划”不能脱离中国共产党历史这一大背景,必须与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紧密地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关系,对于“五年规划”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们一定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警示:“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开放前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关系,不只是一个历史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20]33“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产生严重政治后果。”[20]32

      

       第三,加强“五年规划”制度化、法制化研究。“五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关系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之形成制度化、法制化管理,对于国家的法治化进程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一五”计划以来,在“五年规划”的编制、执行、评估等方面逐步建立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如统计预算制度、全员参与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执行制度与评估制度等,涉及到规划编制、规划内容、规划实施和规划调整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性规定,因此,要深化与“五年规划”有关的相应制度建设如统计制度、预算制度、会计制度等的研究,加强对有关“五年规划”中包括规划制定的环节与程序、规划实施全过程的评估与总结,建立一整套有关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价与监督机制,推进“五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第四,深化“五年规划”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在“五年规划”体制方面,必须厘清“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具体计划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之间的衔接问题。要注意研究“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基本经验与教训等,特别要注意与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相衔接,把对两者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相互照应,协调推进。围绕“五年规划”的实施,许多地方制定了一些科技、文化、体制创新等方面的专项规划,这些规划在时间上与五年规划是同步的,在内容上是五年规划的重要支撑和重点分解,因此也应加强对如何评估与考察专项规划的科学性以及落实情况的研究。另外,我国“五年规划”与地方规划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地方制定计划(规划)在先,国家制定“五年规划”在后,对这种计划(规划)体制的利弊关系,这种计划(规划)体制要不要改,如何改等一系列的问题应加强研究。

      

       第五,强化“五年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绩效与评价研究。对“五年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对于我们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制定和实施新的五年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问题虽然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并有相关的论文问世,有学者从目标完成率、目标偏离度、计划期发展情况等三个维度对我国已经实施的11个五年计划的绩效进行了定量评估,但这远远不够。对我国“五年规划”的评估应当包括前期评估、中期评估与后期评估,特别是中期评估尤为重要。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将规划中期评估作为一项制度与惯例,成为规划制定和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五年规划”起止时间与党代会、政府任期时间的不一致,行为主体的不确定,导致对“五年规划”的检查、中期评估和评价很难适应党政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需要建立一整套独立的考核评价机制体系。今后,对我国“五年规划”的考核与评估,不仅要注重研究如何规范考核主体、明确主体责任,保证考核评价机制的针对性与科学性,还要注重研究借鉴西方国家的评估方法与手段,建立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评估体系等,以达到对“五年规划”考核与评估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017年10月胜利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提出分同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同年12月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历程,首次提出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及任务。“五年规划”的进一步研究也有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五年规划”的研究必将取得更多的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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