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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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新闻出版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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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系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电视电话会议。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刚刚结束的今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动员全国新闻系统,结合新闻单位实际,以禁止有偿新闻为突破口,以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推动新闻界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形势。党内党外、举国上下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行动快、力度大、措施实,自觉地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前不久,铁路、民航、交通、公安、建设、邮电、内贸、金融、卫生、电力十大“窗口行业”,制定了文明服务标准,公布了“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开展了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为其他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带了个好头。

      新的形势对新闻战线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形势喜人又逼人。新闻工作者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倡导者,新闻单位作为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舆论阵地,在宣传报道其他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成就、监督其他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状况的同时,如何搞好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中央很关心,群众很关注。新闻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理应成为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模范;我们每天宣传别人、监督别人,自己做得不好就不能服人。全国新闻界应当积极行动起来,站到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前列。下面,我着重就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十四大以来,新闻舆论工作导向正确,基调鲜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为全党全社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广大新闻工作者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实践证明,我国的新闻队伍是一支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队伍,是一支富有奉献精神的队伍,是一支受群众欢迎的队伍,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几年来,我国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1993年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1994年中宣部发出《关于坚持不懈地抓好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的通知》。中央和地方各新闻单位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加强教育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为有效禁止有偿新闻,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创造了条件。1993年8月和1995年5月,中宣部先后两次召开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丁关根同志讲了话,有力地推进这项工作进一步展开。近几年,不少新闻单位出现了“两少两多”的新气象,即以稿件和版面谋私、以新闻代广告的现象有所收敛,充满“商人气味”的记者少了,专心本职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记者多了;浮光掠影、走马看花、蜻蜓点水式采访的记者少了,积极钻研业务,多出精品,争当名记者、名编辑、名节目主持人的多了。大多数新闻工作者严以律己,廉洁从业,涌现出一批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的新闻工作者。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大连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王永海同志;“人正笔清威自重”的人民日报社湖南记者站站长吴兴华同志;忠于职守、英勇献身的优秀新闻工作者、锦州有线电视台杨晔同志;见义勇为,与歹徒英勇搏斗,被誉为“人民的好记者”的宝鸡日报记者刘斌、宁丽君同志,就是这些优秀新闻工作者的代表。总的看,我们新闻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新闻工作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有了成效,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遇到许多新的情况。在一些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中间,有偿新闻仍禁而不止,有的还变幻出许多新的花样。新闻采访活动中,公开送红包、收红包的情况少了,改变为个人行为或小集体的隐性行为。个人行为属私下交易,较为隐蔽,不易觉察,调查取证往往比较困难。隐性行为则表现为一些新闻采访,名为“赞助”,实为收取“宣传费”;有些用新闻形式对企业的宣传报道,实际上是广告,可在版面上又不注明广告;一些记者拉广告、吃回扣,可是新闻单位则将记者的这些收入,说成是“工作奖金”;一些新闻单位向企业或个人出让栏目、节目、专版,却美其名曰“合作宣传”;有的地方甚至把报纸、电视台通过招标的方法,交由个人承包等等。这种现象,已经蔓延到一定的层面,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有偿新闻问题虽然出在少数人身上,但危害严重。它腐蚀新闻队伍,损害新闻事业的声誉,改变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性质,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大家还记得,1993年某新闻单位的一名记者,受香港一家报纸提出的撰稿人的“第二职业”和“要多少钱都行”的诱惑,出卖了国家“核心机密”,被依法判刑。1994年沈太福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非法集资案,仅在北京地区就有22家新闻单位为其非法集资作过宣传报道,其中收受贿赂吹捧沈太福的编辑、记者就有8人,为该公司非法集资诈骗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其中有两名记者因问题严重而锒铛入狱。

      有偿新闻实质上是一种借新闻工作之便,以职权谋私、假公济私的行为。“出钱就报道,不好也说好”,“大钱大报道,小钱小报道,无钱不报道”,个别新闻单位和少数新闻工作者的这种违背新闻工作基本原则、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不道德行为,完全背离了新闻必须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背离了新闻的党性原则,背离了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人民群众意见很大,广大新闻工作者也强烈反对。

      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对党、对人民、对新闻队伍和新闻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由于新闻工作本身所具备的广泛影响性,使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社会示范作用,具有特殊的影响力。新闻系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就是要坚持我们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性质,维护新闻事业的声誉,就是要促进广大新闻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培养清正廉洁的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真正成为受人尊敬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就是要推动新闻系统自身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为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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