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保障农户住房安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工作之一。自2008年实施以来,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500多万套,有效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当前,扶贫工作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也面临提高精准施策水平、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等新问题,这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笔者结合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项目情况,探讨上下联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审计方法。
善用相关信息系统,摸清各地总体情况,确定重点审计地区
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千个县(区)。在审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如何筛选出可能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延伸,是审计人员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农村危房改造采取自下而上汇总基础信息,自上而下分配资金和任务的方式进行,因此,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信息系统摸清地区总体情况,有助于事半功倍地确定重点审计地区。
首先,了解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该系统数据包括农户基本情况、贫困状况、房屋现状等,并逐年动态调整,是中央向各省下达危房改造任务和分配资金的重要参考。因此,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直接影响任务分配的合理性,也是审计人员第一步要了解的。在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可进行数据库分析,首先根据需要将数据按省、市、县(区)的层级分类,随后进行瑕疵数据筛查。具体包括如下几类:一是数据不完整,尤其是身份证号码、房屋状况、经济状况等关键信息缺失。二是数据重复,主要指作为主识别字段的身份证号码是否重复,同时需要参考姓名、位置等。例如,空白身份证号码在筛查结果中均显示为重复,此时就需要结合其他字段分析是由于录入时遗漏还是一户多录有意留白,或者高龄老人确实无证。三是数据明显错误,数据值超出合理区间。掌握各层级瑕疵记录的数量后,计算瑕疵记录占该层级记录总数的比重,比重高的县(区)列为重点审计地区。
其次,了解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危改系统”)。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参与改造的农户信息均在危改系统中反映,包括基本情况、经济状况、改造进度、补助资金等。危改系统记录了每个危房改造农户的具体信息,是事中、事后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的依据,也为审计人员提供了详查深查的重要依据。在这一阶段,审计人员可参照前一系统数据分析的方法进行重点审计县(区)的选择,同时应补充考虑如下几个要点:一是不同年度间改造对象的变化。自2017年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只被允许用于四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若当年改造对象类型在系统中大量显示为其他贫困类型,则应引起关注。二是比照任务进展,应选择审计年度任务量大、完工量大、改造数与任务数差距较大,或整体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延伸。三是分析房屋状况,如改造后面积超标、C级危房大量采取重建方式等违反规定的做法可在系统中直接体现,这类问题突出的地区应作为审计重点。
掌握地方配套政策,以资金分配为主线,查找地区普遍性问题
如前所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同时鼓励各级地方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在确保完成中央下达任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其他农户的危房改造工作。据此,各省、市普遍根据当地实际,出台了涉及任务分配、改造范围、资金配套、补助标准、分配办法等各类文件。
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应掌握省、市相关文件,与上级文件和政策依据相对照,审查地方政策是否与中央政策有相悖之处。例如,某些省、市为了完成改造户数任务,在没有资金配套的情况下,将一般贫困户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就属于违规分解中央补助资金。然后利用图表法整理归纳地方分配对象与分配方法。如某省规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占比60%,省级配套30%,市级配套10%,除四类重点对象外,贫困老人和因病致贫人群也纳入补助范围。由于各级资金通常混合使用,此时审计人员一要计算四类重点对象获得的补助总额是否大于等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额,确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未被挪用;二要审查地方政策是否根据贫困程度、房屋状况和改造方式实行分级分类补助,有无“撒胡椒面”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可能;三要关注个性化政策,如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府统建集体公租房、置换闲置农房等,分析其中存在的风险点。总之,在省、市层面,配套资金来源多、覆盖人群广、分配方式复杂、改造方式特殊,都应引起审计人员的特别注意。
运用数据比对,详查资金效益,提高精准施策水平
县(区)是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基层,在这个层面,审计人员要从对象精准、资金效益两方面进行审计。
(一)确定补助对象精准程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由残联与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首先,审计人员应以区县上述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为基础,与危房改造对象台账数据进行比对,查找出改造台账中不属于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户,作为重要疑点。随后,为进一步确认以上存疑农户是否属于符合地方政策的一般贫困户,审计人员应从相关部门取得房屋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财政供养人员名单等资料,逐一排查,揭示扩大补助范围的问题。
重复申报问题也需要引起审计人员的重视。一类是年度间重复申报,即之前领取过补助,随后某年又再次申领。究其原因,或者是意图骗取财政资金,或者是首次危房改造效果不佳,过两年又成为危房,不得不进行二次改造,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仔细分辨。另一类是以子女、夫妻等名义一户多报,审计人员可通过与公安部门户籍明细比照、核查危改房屋位置等方式发现问题。
(二)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效益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跨度大、经过中央、省、市、县(区)、农户五个层级,保证安全尤为重要。审计人员首先要审查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下拨到区(县),是否设立专账核算、进行专项管理,有无挤占挪用于无关项目如乡镇治理等。其次要取得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清单及交易明细,核对确认一卡通开户人与危房改造申请人是否一致,转账时间与工程进度是否吻合,补助金额是否准确,有无同一村的账户同时多笔提现等可疑情况。
在审查危房改造资金绩效时,审计人员要综合考虑房屋状况与经济状况,确认是否做到“区别对待、分类补助”。一方面要杜绝平均主义,另一方面要结合房屋危险性评定,将房屋状况与补助金额相比对,查找不合理之处。例如,C类房屋通常采取加固方式,若补助金额过高,则容易“小病大治”、超标超限,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变相损害了其他贫困户的利益,也可能产生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风险。又如,若补助金额与房屋改造所需造价相距甚远,农户本身又无力补足差额,则只能小修小补,年年危改年年改,完全收不到预期效果。某些深度贫困户无力自筹资金,拒绝参加危房改造,这将直接影响2020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实现。此时,审计人员要回头看,分析县(区)的分配政策是否有可改进之处,探讨如何实现兜底解决、应改尽改。
深入乡村一线,完善证据链条,锁定审计成果
通过中央、省、市、县(区)层面自上而下的数据筛查、比对,审计人员已经掌握了充分的审计线索,此时需要走村入户、实地访谈,完善审计证据链条,将成果落到纸面。主要的审计方法包括:一是结合“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管理流程,查看各个步骤的纸质档案是否真实填写、完整保存,以佐证程序执行是否到位;二是走访危房改造贫困户,询问、观察其经济状况和居住状况,查找有无明显不贫困或谎报多报实际居住人数等情况;三是走访村民,询问该村危房改造管理流程和参与改造的贫困户的真实经济状况等;四是逐一核实危房状况,尚未改造的要了解房屋危险性程度,正在改造中的要询问投工投料情况,已完工的可抽查房屋质量,通过影像资料与改造前的比对,确定危房改造效果。
农村危房改造跨度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各地区情况复杂多样。审计人员既要有宏观视角,又要查实查细,方能推动这一民生工程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