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使“小官巨贪”无处遁形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婷,审计署办公厅;文华宜,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

原文出处:
审计观察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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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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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惠民政策和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村级组织能够支配的公共资源和资金规模越来越大,由于监管制度的不健全及基层治理的复杂性,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仍比较严重,“小官巨贪”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加大对村居干部(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力度,目前一些地方审计机关积极探索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有利于完善基层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要求,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级组织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和组织基础,村居干部处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最基层,能否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关系到政策执行效果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村级组织运作的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低效率是诱发基层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甚至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审计机关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村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和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处置、债务债权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有利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惠民资金和政策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推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三农”和扶贫工作,而村级组织处于资金使用最具体、最基础的关键环节。扶贫资金和各项涉农资金牵涉到基层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财政拨付扶贫、涉农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关注群众关心的收支不透明、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对规范扶贫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提升村级组织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账目不公开、收入不入账和违规列支费用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有利于促进村居干部守法尽责,防止“小官贪腐”。据了解,一些村居干部贯彻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打折扣,存在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的村居干部长期脱离监督,依法履职意识淡薄,更有甚者侵吞村居集体资产、侵害群众经济利益。从近年来公布的多起村居干部腐败案例中不难看出,村居干部利用手中对公共资源和公共资金的控制权及监管的漏洞,贪污集体财产,呈现出明显的“小官贪腐”特点。通过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村居干部权力行使、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特别关注村级组织重点开发项目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对惩治“小官贪腐”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此外,村居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深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完善监督体系,实现审计全覆盖。

      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做法

      目前,全国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乡镇(街道)政府内设的乡镇级审计机构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区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业务以县区审计机关领导为主或不受区县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或领导。第二种是县级审计机关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或受组织部门的委托,结合涉农资金等专项审计项目实施,或对拟转干的村居干部专门进行审计,有的地区县级审计机关也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第三种是县级审计机关组织其派出审计机构(如乡镇审计中心)实施审计。第四种是县级政府农业、财政等部门或乡镇政府及其内设农业、财政等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施审计。在部分地区,此项审计也由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牵头进行。

      各地已开展的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涵盖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村居经营性收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村居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级债务下降、集体“三资”(资金、资源、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等。二是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村居干部任职期间精准扶贫、“三农”、惠农惠民、新农村(社区)建设、土地征用、社保医保、民政优抚救助、房屋征收安置等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三是财务收支情况。关注村居干部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四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关注村居干部任职期间民主理财、村账镇管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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