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华北地区婚姻论财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简玉祥,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史专业

原文出处:
中国地方志

内容提要:

婚姻论财是婚姻缔结的一项重要礼仪形式。进入近代以后,随着社会贫困化的加剧、男多女少趋势的强化以及社会动荡等因素的影响,婚姻论财逐渐超出了农村社会的承受范围,进而诱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针对这种现象,地方精英与农民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式,地方精英大多站在批判或者消极承认的立场上,采取就事论事的解决方法,但并没有实现的社会基础及社会土壤。农民通过领养童养媳等变通的婚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婚嫁两难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婴儿的生存权问题。童养媳婚俗现象并不值得肯定,但它的确是农村婚嫁困难情况下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历史存在。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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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中国,合法婚姻的缔结必须遵循一定的礼仪规范,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项规范,这里的纳征也就是纳币的意思。因此婚姻论财是婚姻缔结的一项主要礼仪形式,亦是婚姻缔结的一项重要的前提条件,“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①。这种婚姻缔结礼仪规范的形式,进入近代以后,逐渐成为农村一项沉重的负担,并由此造成诸多婚姻问题与家庭问题。根据笔者的梳理,以往关于农村婚姻问题的研究,②大多注重就事论事,忽略了婚姻论财的高昂对农村造成的冲击,农村究竟是怎么应对这种冲击的,以及地方精英对农民的应对方式是一种什么态度等,这种问题亦是困扰当代农村的一个重要问题。且学者大多集中在对婚姻结果的研究,很少注意到农村婚姻缔结的过程。显而易见,婚姻论财是婚姻缔结中重要的一环,缺少对其的研究,便不能很好地理解农村诸多婚姻现象的存在,因此本文运用实证和微观的历史研究方法,拟对近代华北③农村的婚姻论财问题做一简单梳理。

       一 婚姻论财问题突出

       婚姻论财作为婚姻缔结过程的一项重要环节,其发展经历了由实物到金钱的一个过程。据《周礼》记载:“嫁子娶妻,入币纳帛,无过五两。”④意即嫁女娶妻,男方给女方送帛作为聘礼,但总数不能超过5匹,这里不仅规定了聘礼的性质,也规定了聘礼的数量。具体体现在农村婚姻方面,即以米、麦、猪、羊、花红、布帛等一些农村比较实用的东西,然而到了明万历初年,这种以物作为聘礼的现象有所转变,开始出现以金钱作为聘礼,之后又发展为以银子作为聘礼,以至于出现重金玉、轻五谷的现象。⑤聘礼象征的转换,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婚姻论财的现象。聘礼由实物向货币转化作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在某种程度上冲击了农村的婚姻市场。

       婚姻论财作为婚礼的一项重要环节,近代以来,更是畸形发展,农村重视聘礼的问题日渐突出。人们订婚“十有八九并不打听明白,只要男方家有钱就算妥当,若格外再给几个彩礼钱,亲事就千妥万安”⑥。以至于有人把这种婚姻关系称之为“买卖亲家”或者称之为“财帛亲戚”⑦,论财的多少成为人们衡量婚姻的标准,并在农村形成一种趋势,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是婚姻论财观念的深入。婚姻论财是一个历史性的演进过程,出现了由实物到金钱的转换。这种婚姻论财形式的转换与当时社会大环境密切相关,是农村的破败、物价的高昂、消费的奢靡等一系列因素冲击的结果。鸦片战争后,随着国门被打开,外国消费品日渐深入内地,一方面导致农村传统手工业的破产,另一方面也在某种程度上转变了农村的消费观念。“以俗戒奢靡,务节俭,谨盖藏,有为奇袤绮丽之服者,人必指而笑之。”然而近代以来,“今则洋绸、羽缎充肆市廛,商学各界渐行侈靡,妇女衣饰踵事增华,大非古处矣”⑧。这种消费观念的转变带给农村的冲击,反映在农民的婚姻市场上便是婚姻论财趋势的加重,论财的多少成为人们衡量婚姻的标准,“女子适人,其父母惟视钱财多寡以为断”⑨。“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寡,至于立契约云某物若干,某物若干。”⑩有的地方还要估计男方家的田产有多少,结婚后分给男方的有多少等。(11)随着民国时期整个环境的改变,人们对婚姻论财的认知也在发生变化,无论是男方多索嫁妆,或是女方多索聘资,都足以反映农村婚姻论财趋势的严重性。

       二是家愈贫,聘礼越高。民国以降,随着生活费的日渐提高,加之天灾人祸不断,即使“小康之家亦不能维持其往日之生活,而一般佃农,租入少数土地,终年辛劳,而其所得之总收入,除去大部分之地租及生产费外,所剩无几,或者一无所获。以至于一家数口嗷嗷待哺,不得不告贷于富家,其不能借到者比比皆是;幸而借到,已无法清偿,从此积年累月,债额愈增,生活愈难。”(12)农民生活的苦难,加之天灾人祸的盛行,使本来就已破败的农村经济形势雪上加霜。大环境的刺激,势必对农村的婚姻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由于农村经济的崩溃,使得农村的婚姻缔结有着强烈的金钱交换意味,婚嫁的费用在家庭收入的比重日渐增加,必然随着经济困窘的程度有所变化,人们试图利用这种方式来改善家庭的收支情况,“嫁女就是卖货,钱多者得之,不如此不足以生存,不如此不足以弥补养育女儿所付出的费用,不如此不足以增加自己家庭的收入”(13)。而且“家愈贫者,聘金愈剧,至有二三百金以上”(14)。同时由于男女比例失衡,导致贫家男娶妻愈加困难,女子婚嫁更加容易。“正惟贫家女易于男,故议婚时,女家既择郎婿,又索聘礼,少者数十元,多者二三百元,除彩礼之外,更索许多衣服首饰。”(15)在这种情况下,男子娶妻不易,只有任凭女方的勒索,没有选择的余地。甚至在农村出现了争夺再醮女的情况,但这种婚姻形式下的聘礼亦居高不下,有达三四百元者。这种男多女少的趋势,使女性成了婚姻市场上的稀缺物,婚姻论财的趋势便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来,而且“每计较多寡,近年尤甚,法币动辄以千计”(16)。这种趋势虽然暂时缓解了农村的经济形势,却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之中,以至于贫者愈贫。

       三是论财的互动性。如前所述,农村经济的贫困以及男多女少的状况,一般男方家庭在婚姻市场上处于一种被动地位。即使这样,男方反过来也会向女方家索要丰厚的嫁妆作为补偿,嫁妆的多寡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女子在男方家的家庭地位。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女方出很多嫁妆,男方不掏彩礼,只要女方有诚意,费用全部由女方承担”(17)的现象。这种情形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至六礼之外,女家多要金钱,男家多要陪送,又与买卖交易相等。”(18)女方为了多置办嫁妆,更多索求于男方;反之,如果女方置办的彩礼太薄,那么“新妇在婆家的日子则不会太好过”(19),所以“每嫁一女,牺牲一岁之赢余犹恐不足,往往借贷或卖却不动产以补充之”,如果不这样,女儿抱怨,婿家不快。(20)这种恶性循环的互求彩礼方式,不但没有缓解农村婚姻问题,相反加重了重男轻女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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