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常关衰落另论

作 者:
陈勇 

作者简介:
陈勇,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清末民初,常关并没有延续开埠通商初期的衰退趋势,相反出现了衰而复振的迹象,主要体现在:关口数目越来越多,关卡分布越来越绵密,关税收入递年增收,税关管理制度也愈益严苛。常关最终被裁撤并非其所谓“衰落”所致。过去学术界流行的近代常关衰落论当值得商榷。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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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17)04-0077-09

       常关是明清及至民国时期针对国内商品流通和民船贸易征课的一种榷税机构。明代多称钞关,清代有户关、工关之分,清末民初概称常关,以与近代海关(即洋关)相区别。①论者一般认为,随着通商口岸的增辟,外籍税务司势力的扩展,近代海关的财政地位日益重要,而传统的常关则由于税收的不振和财政地位的下降,陷入持续衰落的境地。②但笔者近期的研究发现,开埠通商初期,由于税源分割和商路不靖,常关确曾一度衰落,一些内地常关甚至闭关不征;但光绪后期迨至民国,随着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税关管理制度的严苛,从整体上而言,常关并没有延续开埠通商初期的衰退趋势,相反出现了衰而复振的迹象。本文拟从近代常关的关口分布、税收规模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清前期,常关的设置屡有调整,至嘉庆年间大致稳定下来。按隶属关系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常关分为户关、工关两种。据历代《大清会典》统计,康熙年间,户部贵州清吏司所属户关21处,雍正、乾隆年间为23处,嘉庆迄至道光年间则为24处。这24处户关分别为崇文门、左翼、右翼、坐粮厅、淮安关、浒墅关、扬州关、芜湖关、西新关、凤阳关、天津关、临清关、九江关、赣关、北新关、太平关、山海关、张家口关、杀虎口、归化城以及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粤海关等;此外,还有户关8处,分别是户部福建清吏司所属天津海税,山东清吏司所属奉天牛马税、凤凰城中江,湖北清吏司所属武昌游湖关,四川清吏司所属夔关、打箭炉,广东清吏司所属梧、浔二厂。③如将这些税关考虑进去,道光年间全国当有户关32处。工部所属工关,乾隆年间全国有15处,其中8处为户关兼管;道光年间工关简并至5处,分别为龙江关、芜湖工关、宿迁关、临清砖版闸、南新关等。④

       根据所处地理区位及通商状况的不同,我们还可以将以上户、工各关分为口岸关和内地关两种类型。鸦片战争前夕,口岸关仅有江、浙、闽、粤四个海关(都是户关),均分布于东南沿海,除此之外的其他关均可视为内地关。⑤

       以上所列关名,均为大关。大关以下,还各辖有数目不等的分口、分卡。⑥海关濒临沿海,由于海面辽阔,下属关口尤多,如闽海关下辖征税口有南台、厦门、泉州、涵江、安海、铜山、石码、闽安镇、宁德、沙埕、福宁、白石司、刘五店、云霄、诏安、旧镇、枫亭、江口、港尾渡;巡查口有馆头、江南桥、东岱、厦门港、鼓浪屿、排头门、石浔、玉洲、法石、马头岩、东石、三江、小山、杜浔、罗源、蓁屿、牛头道、东冲、陈塘港、南山边;稽查口有蚶江口。⑦江海关下辖吴淞、浏河、七丁、白茆、徐六泾、福山、黄田、澜港、黄家港、孟河、任家港、吕四、小海口、石庄、施翘河、新开河、当沙头、漴阙等18口。18口下又有鄂家港、衙前港、天生港、龙潭港、官河头、狼山港、大汎港等巡查支口。⑧浙海关下辖税口15处,巡查口5处;⑨粤海关更有7总口68分口之说。⑩内地税关,地处交通要津,亦遍设税口分卡,以防绕越偷漏,如凤阳关地当水陆要冲,即下设临淮、长淮、蚌埠、怀远、炉桥、盱眙、涧溪、睢河、亳州9处分口。(11)而太平关扼守大庾岭商道,仅下辖太平桥、遇仙桥、浛洸厂3分口(12),这可能是常关中下辖分口较少的一个关了。据何本方的统计,乾隆年间的31处户部关,其分口分卡总数达475处。(13)

       近代以降,常关格局发生重要变化,常关数目急剧增多。先看口岸常关。五口通商期间,为便利外商报关纳税,同一个通商口岸的海关,分成两个征税机构,一个专门征收本国商民的货税,即常税;一个专门征收外国商民的货税,即夷税(同治后改称洋税),这是“海关与常关分离的肇端”。(14)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外籍税务司制度推展到各通商口岸,近代海关制度确立。清政府往往每辟设一洋关,即相应地在同一通商口岸设置一常关,如沿海江、浙、闽、粤四海关,均保留原有的常关机构;而新设海关,如镇江关、江汉关、东海关、九江关、山海关、津海关等,也相应保留或增设一处常关,与海关并置。这一做法在光绪二十八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第八款也得到条约认可:“其有海关而无常关及沿海、沿边非通商口岸之各处,均可添设常关;将来如新开通商口岸应设海关者,常关亦可一并安设。”(15)据统计,辛丑之前设立的32个洋关中,并置常关的有21个。(16)

       光绪二十七年《辛丑条约》签订,常关税被作为偿付赔款的担保,通商口岸常关遂有五十里内、五十里外之分,五十里内常关各口交由税务司兼管。被税务司兼管的五十里内常关有粤海、闽海、浙海、江海、津海、东海、山海、芜湖、胶海、宜昌、九江、瓯海、潮海、北海、沙市、福海、厦门、三水、梧州、琼海等20处,计正关22个(其中浙海、厦门、三水各有2个正关,沙市无正关,其他各1),分关分卡112处。(17)此后又有变化。民国三年,北洋政府曾对通商口岸五十里内、外常关作过一番调查,结果统计设有常关的口岸有25处。这25处口岸所置常关关口的情况是:五十里内常关有正关24处,分关分卡122处;五十里外常关有正关8处,分关分卡507处。(18)计大小关口661处。

       民国六年出版的贾士毅《民国财政史》一书,对当时的口岸常关数目有一统计。该书载当时各处口岸设有五十里内常关分关分卡计107处,设有五十里外常关分关分卡计432处,关卡总数较民国三年有所减少。贾的统计没有将正关单独列出,分口分卡也存在统计不周全的情况。如民国三年江海关的五十里外常关分关分卡即有137处,而贾的统计仅分口8处,分卡84处,其他标有“此外港口甚多”字样,显然存在省略少计的情况。贾的统计也未将江门、北海、福海三常关作为五十里内关列入,相应的,这三关的分关分卡即未计入。(19)而民国三年的统计数字则包括以上三个正关。江恒源《中国关税史料》一书根据民国十年北京政府税务处的调查资料,再结合民国十八年的《申报》调查情况,统计出当时常关关口具体数目为:五十里内正关22处,分关分卡113处;五十里外正关8处,分关分卡524处。(20)大小关口计667处,比民国三年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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