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叙》谓汉字初文乃是“依类象形”而得,其取象若八卦之创制,“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因此从取象与成字的角度来研究初文的创造,是合适的。笔者前有小文讨论汉字初文的“同象异字”现象,主要研究“同象异字”的造字思维在汉字初文的创制和汉字初文系统的生成方面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从中可以看出古人造字的智慧。 所谓汉字初文的“同象异字”,有广狭两种含义。狭义的“同象异字”,指的是汉字初文取象的对象完全相同,但由于取象动机、取象角度和取象焦点的不同,就形成不同的文字符号,记录不同的语词。比如同是取象于整个人形,或为“人”字,或为“大”字;同是取象于眼睛之状,或为“目”字,或为“臣”字等等。广义的“同象异字”,是指汉字初文取象的主体对象相同,但由于主体对象的附加物等方面的差异,就形成不同的文字符号,记录不同的语词。比如主体对象是正面而立之人,腋下施点为“亦”字,臂下加人为“夾”字,头上加横为“夫”字,脚下加画为“立”字等等。(林志强2014) 本文拟就笔者在作《文源》评注工作中所收集的一些“同象异字”之例再作分析补说,进一步观察古人造字之妙,同时就有关汉字形、用的理论问题作简要分析。 古文字中有几个同是取象于两手(一般是一作“爪”,一作“又”,多数是上下结构)、中间有简单点画的字,后来发展为“
”“寽”“爰”等不同的字,可以看作同象异字的例子。下面试作分析:
以上“
”“寽”“爰”三字,就其原始结构而言,都是取象于两人之手,中间笔画表示付与、援取之物,所以其取象是大致相同的,但表示的意思则有所区别,形成的字是不同的。如果把这一类的“同象异字”再放宽些,其实“受”字、“
”字也可以归并在内,只不过此二字两手之间的“物”的笔画更为复杂一些而已。③古文字取象于双手形的字,似乎还有两人之手和一人之手的区别,“
”“寽”“爰”“受”“友”等应该都是表示两人之手,“
”“
”“丮”“臼”等则应该都是一人的双手,把与这些偏旁相关的字进行分析,“同象异字”的现象应该还有一些。 “韦”“围”“违”“卫”:甲骨文有字作
(《花东》195),从口,从两止。“口”表古人聚居之城邑,“止”在城周围环绕之,可隶定为“章(韦)”。就形义关系而言,此字又或释为“圍(围)”,或释为“違(违)”,或释为“衞(卫)”。其实“韦”“围”“违”“卫”当皆同源而分化,实即同象而异字。《汉语大字典》按云:“‘韦’‘卫’‘围’实本一字。殷爵文有四止环绕城邑之‘卫’字,即‘韦’字之繁作,口象城邑,守城者环绕之即为‘卫’,攻城者环绕之即为‘围’,省左右或上下之止作‘韦’,表相隔相背之意则为‘违’。”其说从不同角度来理解汉字的形义关系,对同象异字现象的研究颇有启发。当然,“卫”字甲骨文或作
(《合集》28009),与“防”又构成同象异字关系(详下),说明很早就已分化。
“髟”与“
”:甲骨文有字作
,象人长发飘飘之形。此字旧或释“
”,亦有学者释“髟”。“
”即“微”之初文。“髟”,《说文》云:“髟,长发猋猋也。从长、彡。”按释“
”者着眼于发丝细微,释“髟”者着眼于长发飘飘,同一对象,着眼点不同,当可视为同象异字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