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逻辑: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历史性透视

作 者:

作者简介:
侯松涛,中国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海淀 100088 程美东,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海淀 100871 侯松涛(1970-),女,山东郯城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程美东(1969-),安徽无为人,法学博士,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基地负责人兼首席专家。

原文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对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倾向性评判,提示了现实理论政策型研究与历史性研究沟通与对话的必要性。在历史性的透视中,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形态特征有着自己的内在逻辑:在探求革旧与立新之间最佳结合点的过程中,价值观形态总体上呈现为“变”与“不变”的融合互通;价值观形态的一元化特征,与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化模式的选择有着必然和应然的逻辑关系;价值观变迁由散化到整合的趋向也体现着对近代以来中国人价值观“一盘散沙”形态的矫正。对这些形态特征和历史逻辑的总结,将为今天的价值观建设提供重要的历史资源。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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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3;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18)01-0103-09

       [修回日期]2017-12-20

       所谓价值观,综合国内相关研究者的界定,一般是指个体或群体认知体系中关于生活的基本信念、信仰、理想等思想观念的总和,它以稳定而持久的形态对个体的外在行为和内在心理产生着重要影响,是判断是非曲直、真善美和假丑恶的价值准则。在对价值观的理解方面,西方学者克拉克洪(Kluckhohn)的相关定义或许更为通俗易懂:价值观是一种外显或内隐的,关于什么是“值得的”的看法[1]。就与文化的关系而言,价值观从属于文化范畴,但它是“文化的内核”,它体现的是一个社会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的主观精神状态,它发挥的是一个社会在时代发展过程中的风向标作用。就价值观的本质特点而言,一方面,它典型体现了文化延承的内在稳定性,但另一方面,在历史演进和时代发展过程中,价值观并非静流止水,相反,在社会转型和社会变革的特定时期,价值观的兴衰生灭变化尤其明显。纵观近现代中国历史,几乎每一次的社会转型或社会变革都会伴随着价值观解构或重构的过程。因此,将一个社会某一历史时段的价值观置于宏观历史的背景下予以观察与定位,考察其在此历史时段的总体特征,剖析其总体特征所形成的历史逻辑,对于理解这个社会价值观变迁的现实形态和未来走向具有重要的意义,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1949-1979)价值观变迁的研究,其主旨和立意正在于此。

       在学者基于价值观变迁视角的观察中,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1949-1979)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段,有学者将之与“1919-1949”“1979-2009”视为中国社会价值观变迁发生巨变的三个时段,认为“比较三个三十年的价值观变迁,大约比物质成就更能清晰地勾画出我国社会变迁的轨迹”[2]。但就总体而言,相对于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价值观变迁,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研究还是相对薄弱,许多研究只是在侧重于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价值观变迁的基础上略带提及。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略带提及往往又间杂着对这一历史时段价值观变迁的消极评价,如价值观的一元化、过分强调集体主义、对个性和个人价值的忽视甚至否定等等。即使肯定其积极方面,也是一带而过,并未作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或提供一种历史的“同情的理解”,从而也呼应了当下社会上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的简单化两极态度。因此,以历史逻辑的梳理为基础,形成对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价值观变迁形态特征的理性认知与理解,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革旧—立新:价值观形态的演变

       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曾言,在历史研究中要“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同情”[3]。以同情理解的态度看中国价值观变迁的历史与现状,将使我们对近代以来中国的国家命运和价值观变迁的波折起伏有更加深刻的体会与理解。

       (一)革旧与立新:中国近代以来价值观形态演变的主题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儒学为核心的价值观体系是历代封建王朝文化传承的主流。在近代受到西方文化冲击之前,儒学虽经历了汉代董仲舒的阴阳五行说、宋明程朱陆王的伦理本体心学论及清代乾嘉考据学等带来的演变,但这种演变仅仅是儒学内部的自我调整,而非本质性的改变,儒学一直掌控着中国传统社会的精神家园。以儒学为核心的价值观体系以忠孝节义为主旨要义,以所谓的“三纲五常”为核心内容,从而形成封闭的单一式价值观体系。

       在近代中国濒临国家与民族危机的特殊历史境遇中,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价值观体系开始面临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冲击与挑战。此时的中国社会正破败不堪:经济衰竭,军备废弛,文化失落;西方列强或强暴掳掠,或虎视眈眈。面对近代中国社会这种积重难返的历史困境,诸多仁人志士投入“救亡图存”的探索中。面对老大中国已然沦为列强“俎上之肉”的现实命运,中庸调和显然自欺欺人,顽固守旧更是自寻绝路。正如梁启超所言:“然当过去未去、将来未来之际,最为人生狼狈不堪之境遇。譬有千年老屋,非更新之,不可复居。然欲更新之,不可不先权弃其旧者。当旧者已破、新者未成之顷,往往瓦砾狼藉,器物播散,其现象之苍凉,有十倍于从前焉。……故必有大刀阔斧之力,乃能收筚路蓝缕之功;必有雷霆万钧之能,乃能造鸿鹄千里之势。若是者,舍冒险末由。”[4]唯有激进的革命,才能以“大刀阔斧之力”和“雷霆万钧之能”,使这个背负几千年历史重负的老大中国彻底地弃旧迎新,在现代化之路上轻装前进。正因如此,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股激进的民主主义文化大潮呈现出不可逆挡之势,以陈独秀等为代表的知识分子高扬“文学革命”的大旗,大力抨击传统价值观体系,宣扬民主与科学思想,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提供了重要助动力,也为一个立志让传统中国改天换地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作了重要奠基。

       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激进的民主主义文化于积极意义之外,也存在另一方面的难以忽略的瑕疵。在“革旧方可立新”的文化革命主题中,在“矫枉必须过正”的文化革命实践取向中,基于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现实命运,部分激进文化流派的破旧取向渐趋激烈,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被全盘否定,甚至包括中国文化的载体——中国文字也成为批判与抨击的对象。如有人认为“中国现有之文字不适于用,尽早必废……既废现有文字,则必用最佳最易之万国新语”等等[5]。这种激烈极端的取向虽然对“革旧”有益,但也不免因用力过度而失于肤浅张扬。由此而致的“革旧不足,立新未成”,使中国人民精神家园“瓦砾狼藉,器物播散”的苍凉之象更甚。也正因如此,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及至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一直试图在价值观的革旧与立新之间寻找到最佳的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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