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要素。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社会生产规模扩大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自然资源需求量持续增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影响和作用越来越大。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互相依赖和制约的,两者必须取得平衡,才能达至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重视环境资源方面的审计工作,曾公布关于政府绿化工作的审计报告,促进政府部门作出改善。本文介绍澳门特区行政区的环境资源情况以及相关审计工作,并探讨环境资源审计工作当中值得研究的方向。 澳门现有的环境资源 (一)概况 澳门特别行政区(下称澳门特区)位于中国东南部沿海,地处珠江口西岸,土地总面积共30.5平方公里,人口接近65万。过去澳门特区由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两个离岛所组成,经过多年的填海造地,氹仔和路环两个离岛由填海区连为一体,澳门半岛和氹仔岛由三条大桥连接。 自2015年12月20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6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把澳门特区海域面积明确为85平方公里。即在行政区域调整后,澳门特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包括陆地和海上两部分。(见图1)
澳门特区的地形基本上是丘陵地形,最高山丘位于路环岛,高度为170.6米。 澳门特区的土地面积小,不具备天然资源,所以澳门特区的环境资源以土地和水域为主。 (二)土地资源 澳门特区地处珠江口西岸,是一座位于太平洋、南中国海沿岸的港口城市。19世纪的澳门只有约10.28平方公里,由于土地资源稀缺,行政当局逐步进行填海造地。最早期的填海造地可追溯至1863年,当时由于广东及广西省移居澳门的人口增加,以及澳门当时出口贸易和各项工业发展迅速,对土地的需求甚大,促成了在当时澳门半岛南端的首次填海造地。至2016年,澳门特区的土地面积已扩展至30.5平方公里。当中包括特区政府于2008年向中央政府提出新的填海申请,国务院于2009年11月正式批复同意特区政府填海造地,填海区共分为五块,分别位于澳门半岛东、南,以及氹仔的北面,总面积约为350公顷。 澳门特区的土地,分别受第12/2013号法律《城市规划法》,以及第10/2013号法律《土地法》所规范,前者规定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等方面;后者对土地的使用及利用做出规定。 澳门特区的人口大部分聚居于澳门半岛,澳门半岛占地约9.3平方公里,仅占全澳约30.5%的土地,但当中却集中了约八成人口,人口分布不平均。绿化情况方面,2015年由特区政府所管辖的绿地范围约870万平方米,绿地率约为28.5%。由于人口增长迅速,人均绿地面积由2011年的15.5平方米,下降至2015年的13.5平方米。在人口稠密、土地资源紧绌的情况下,现有的绿化区成为澳门特区一项十分珍贵的自然资源。 澳门特区的绿化范围包括公园花园、道路绿化、小型绿地、重植林区等。现时澳门特区有公园、花园共44个,集中在澳门半岛北区、东区、南区,离岛有4个郊野公园。澳门特区政府从2013年开始,逐步建立动、植物数据库,现时收录本澳动物数据192笔,植物数据1,697笔。 (三)水域资源 澳门特区的水域共有六段,包括内港段、路氹航道段、澳门南部海域段、澳门东部海域段、人工岛段和澳门北部海域段。过往,澳门没有界定水域范围,特别是对于澳门以东的水域范围,澳门周边的水域一直属于珠海市。当澳门需要填海的时候,往往会涉及珠海的水域范围,需与珠海市、广东省及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和申请。
2015年底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把澳门特区海域面积明确为85平方公里,明确澳门特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包括陆地和海上两部分。自此,澳门特区对水域的管理,将进一步包括打击海上走私和偷渡、水域公产的保护和维修,水域航道的设立和管理、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域生态和水域环境的保护等等,意义重大。 澳门特区的沿岸水质污染,是澳门水域较受关注的问题。2011年6月环保部门公布《澳门环境状况报告二○○八一二○○九》,指出2008年至2009年间,沿岸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本澳各采样点均呈不同程度的污染,当中以内港污染最为严重,建议评估本澳沿岸水体中重金属的污染状况、加快澳门半岛污水处理厂的升级工程,以及尽早开展对澳门整体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研究。及至2016年,内港水域的非金属污染评估指数大于2.00,仍大幅高于1.00的标准值。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资源审计工作 1.关于政府绿化工作的审计项目 (1)概况及主要审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