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社会共治的新理念,这意味着“国家治理”新时期的肇始。在新形势下,社会审计参与国家治理,不仅必要,而且是可能的。 一、通过法制建设以保障社会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有序性 国家治理是国家最高权威通过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控制系统相互作用来共同维护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以法制手段保障社会审计有效参与国家治理,应当从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三个层面采取措施: (一)立法层面的措施 社会审计在参与国家治理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审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具体要求是: (1)扩大社会审计范围。社会审计范围决定了“审计触角”可以伸向哪里,也体现了注册会计师的权力制约力和独立性。审计范围应扩展至对企事业单位和对政府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和咨询,从多方面配合政府审计对公共资金、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2)维护社会审计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和生命,是保护公众利益的基础。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难以真正维护社会审计的独立性,使我国的社会审计绩效大打折扣。因此,在立法层面,要不断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审计委托人的角色,规范审计市场,维护民间审计的独立性。 (3)保障社会审计的权威性。在当前法律环境下,社会审计组织只有在接受政府机关或单位委托时才可介入,且职权范围不能超过委托方的职权。会计师事务所做的审计报告需要相关监督部门酌情处理,导致社会审计威慑力不足,审计权威更无从谈起。而树立社会审计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是赋予其较高的法律地位。 (二)执法层面的措施 当社会审计参与国家治理时,政府部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行政层面要做到: (1)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明确政府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的事务管理权。通过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合并重复权限,减除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以尽可能地发挥中注协和地方注协的作用。 (2)改进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一是明确责任。通过法律法规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自律权、各政府部门对行业的专项治理以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二是严格注册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审批。 (3)营造良好的职业环境。各省市根据“城市定位”和“功能定位”,整合注册会计师行业资源和机构,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行业理念。比如,南方沿海城市可以紧抓“经济区建设”的机遇,设立行业人才培养基金,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 (三)司法层面的措施 实行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审计质量和审计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具体是: (1)健全社会审计诉讼制度。仅依靠市场调节诱发高质量审计,并不现实。因此,健全民间诉讼制度,降低审计失败的概率,是保证民间审计健康必不可少的措施。 (2)要妥善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构建多样的法律责任体系。对注册会计师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民事赔偿灵活易用的特点,一旦发现,立即追究。对于出具严重失实审计报告造成犯罪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应通过追究其刑事责任,提高威慑力。 二、通过管理创新以提高社会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 (一)事务所组织制度的调整 (1)大力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制和普通合伙制。2006年《合伙企业法》纳入“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通过加大注册会计师承担经济责任的风险来提高审计质量。众多学者的研究表明,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明显提升。因此,社会审计参与国家治理过程中,应全面推行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2)走规模化发展道路。2012~2016年,我国CPA人数在300以上的大型事务所的市场份额提高17%,本土大型事务所初具规模,其客户资产规模巨大,盈利能力更强。通过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鼓励执业质量高、信誉好、规模大的国内事务所走“集团制合伙”的道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环境,从而使社会审计更好参与国家治理。 (二)事务所工作战略的调整 (1)创新审计技术与方法。当前,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技术简化并提高了事务所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审计部门要创新审计方法,深度挖掘、充分运用已有数据,这是新技术条件下社会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2)加强合作,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大型事务所通过与小型事务所合作,外包简单任务,降低机会成本,集中发挥对企业资本运营全程鉴证的优势,拓展非审计业务领域,如内部控制、投资决策等咨询服务。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与大型事务所合作获取数据资源,降低数据分析成本,并可立足市场需求,拓展代理记账、市场分析、人力咨询等业务。 (3)重视品牌发展,完善品牌管理体系。根据中注协2011~2016年数据,2011年收入过亿元的事务所有45家,2016年增至49家。收入过5亿元的事务所则从13家增加到21家,可见大型事务所的发展势头更强。事务所应建立相关制度体系,通过管理制度、执业准则以及危机应对预案等制度实施内部管理,保证品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