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必须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完善发展战略和各项政策。同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让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推动其向纵深发展。同时,党的十九大确立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强调“把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基本要求之一”。这预示着我国已将“全面从严治党”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免疫系统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具有重要作用(刘家义,2015)。“审计风暴”曾让公众对审计惩治腐败的作用寄予厚望,但仍出现了“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面对新的政治形势,应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的治理效果,以拓展国家审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 一、国家审计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景展望 1.党与国家审计机关的关系在立法、体制等方面的困惑与难题。我国2006年2月修订的《审计法》指出,国家审计要“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2013年9月,审计署发布《国家审计准则》,突出了针对腐败治理的“重大违法检测”“专题报告”“审计整改”等内容。2014年10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首次将“审计全覆盖”写进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是发挥国家审计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作用的重要保障。理论上,国家审计对于惩治腐败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现实中却出现了“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恶性循环状态,这可能是由我国目前体制不完善造成的。 首先,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中强调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但对于如何参与党的腐败治理并没有明确的指示,也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文件予以明确和固化(徐薇,2015)。 其次,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机关采用行政型审计模式。一方面,国家审计机关接受政府委托对政府等公共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并向同级政府部门报告相关工作;另一方面还要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必然导致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缺乏独立性和灵活性,容易造成监控盲区(宋夏云等,2016)。行政型审计模式适合行政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符合我国当时的国情。在行政型审计模式下,我国国家审计取得了让外国同行不可思议的成就,创造了“中国奇迹”(冯均科,2014)。但随着世界政治格局以及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政府面临的政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行政型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再次,国家审计的执行能力较低,问责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审计机关虽然被《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了报送资料权、检察权、调查取证权、建议纠正处理权、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提请协助权等权利,但不具有真正的处罚权。超出国家审计机关特定事项的处理权限范围,就必须移送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处理。这种只有建议权而几乎没有行政处罚权的现实情况,必然会导致“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发生。 最后,在法律执行方面,我国“人治”传统的影响很深,部分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上级精神”往往胜过法律和规则,导致知法犯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一系列因素损害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很难保障国家审计在从严治党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面临政治环境的变化,国家审计对审计作用的可能影响。面对新的政治形势,国家审计的作用可能需进一步调整。我国正致力于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略。随着我国民主制度的逐步完善,人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对知情权和政府透明度有了更高要求,政府追责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这些都迫使政府强化应有的责任。随着政治文明的发展,国家审计须顺应政府预算的需求进行制度安排,以服务于政治文明的发展。 随着环境的日趋复杂,舞弊行为更多样、复杂和隐蔽,这对国家审计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国家的政治制度民主化程度越高,对审计信息披露以及监督作用的发挥要求也越高。为了应对政治环境的变化,国家审计要完善预算审计体系、优化和完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时,完善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将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和审计结果等信息公开,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公民的民主权益。 3.国家审计应对党的要求的主动性策略。党是国家审计的精神指导,国家审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手段,两者共同组成了党和国家防治领导干部腐败的有效机制。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的日趋复杂,改革进入了关键阶段,国家审计的职能也随之扩大。“审计先行、巡视跟进”的思路已在中央巡视组对国有企业的巡视中初露端倪。国家审计具有事中纠偏、如实报告、事后问责的基本功能,为国家平稳度过当前的政治腐败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审计的作用由“政府管理手段”向“国家治理的基石”转变。因此,国家审计人员必须适应当前政治环境的变化,不断创新、调整、完善审计方法,有效地发挥国家审计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