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版权即新闻获利权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建武,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互联网内容聚合和分发平台聚集了大量的用户,这些平台虽不生产内容,却可以通过新闻与资讯的大量聚合、定向分发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在信息高速流动的互联网时代,传统媒体的平台价值正在不断消解,新闻内容的价值在传统媒体中尚未来得及沉淀,就已经被网络媒体转载多次。由此,传统媒体开始提出“新闻版权”问题,其实质在于寻求新闻获利权新的实现方式。如何能够既实现新闻获利权又不损害公众知情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中关于数据库版权的规定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方案。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1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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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闻与资讯的内容聚合平台快速形成,这些平台依托其在网上的大规模分发能力,成为公众获取新闻和资讯的首选渠道,对传统新闻媒体的影响力产生严重的威胁。传统新闻媒体开始重视其新闻内容的“版权”,频频就新闻转载中的版权问题向内容聚合平台提出交涉。例如,国内目前发展最快的移动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声称“不生产新闻,只做新闻搬运工”,但随着其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知名度不断提高,传统媒体与其产生的纠纷也不断增加,“今日头条”曾先后与《广州日报》《新京报》《楚天都市报》等多家传统媒体产生版权纠纷。传统媒体关于保护“新闻版权”的呼声越来越高,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思考。

      传统媒体近两年来对“新闻版权”问题的诸多反应是一种应激反应:行业的发展变化让传统媒体面临着突如其来的压力,使其本能地产生了要保护自身权利的反应。不过,“新闻版权”问题究竟应该如何解决?还需要更加系统、全面的分析与思考。

      一、“新闻版权”问题提出的缘由

      对于传统新闻传播机构来说,要了解“新闻版权”问题的实质,并探讨其解决的路径,应首先弄清这一问题提出的缘由。

      第一,在互联网传播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媒体作为新闻信息分发平台的功能被严重弱化,这是提出这一问题的最直接原因。从客观上说,目前,在互联网传播环境中,传统媒体已经不再是新闻信息的主要分发平台,随着技术的发展,其新闻分发功能已逐渐被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分发平台取代了。然而,媒体的信息分发功能是其实现价值的基本途径之一,当传统媒体失去了信息分发功能之后,它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不再是媒体。

      第二,传统媒体转载的滞后性对新闻原创者形成了有形的保护,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保护在今天互联网传播环境中即时转发的传播方式下已经不复存在。例如,虽然“新华社”客户端可以最快发布时事新闻,但“今日头条”的转载发布也只是慢了几秒钟,而且由于“今日头条”的用户规模大,其新闻传播范围也更广,“今日头条”的转载可以大大提升“新华社”所发布内容的阅读量。过去之所以没有出现关于“新闻版权”的争议,是因为过去传统媒体的转载速度较慢,滞后时间较长,内容在首发载体上有足够长的时间实现价值沉淀和变现,而现在互联网媒体利用爬虫技术自动抓取内容并转发,转发和首次发布的时间可能只差几秒,这就使得新闻内容在首发媒体上还没有来得及实现价值沉淀,就已经被转载多次了。

      基于以上两个背景,“新闻版权”问题在近年间成为热议话题,经常在有关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竞合关系的讨论中被提及。实际上,这个问题是传播技术的发展所造成的。在某种意义上,如果没有互联网的先进信息传播技术作为前提,当前的“新闻版权”问题就不会存在。在过去的180多年中,从1833年第一份大众化报纸《太阳报》的诞生开始,不仅仅是在中国,即使在世界范围内,对于新闻的转载,基本没有产生过较大的争议。

      其中的关键原因是,新闻生产凝聚了创作者的劳动和智慧,按常理应该受到版权保护,但新闻作为社会公共信息的特殊性质使其成为了不受版权规则完全保护的特殊内容。传媒行业毕竟有其特殊性,这样看似反常却被大家所接受的现象还有很多,例如,大众报纸一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发行,但是从没有人提出这是不正当竞争的倾销行为,因为这也是媒体的特性决定的。

      二、“新闻版权”问题的实质:新闻产品的价值实现方式

      在本质上,“新闻版权”的问题,就是新闻产品的价值实现方式问题,也就是关于凝聚在新闻生产里的劳动价值应当如何恰当地实现的问题。新闻有没有版权,也涉及到新闻是不是商品的问题。

      1.新闻是社会公共物品

      为什么新闻不是商品?一方面,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的基本观点。我国的新闻事业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任,新闻业也长期得到国家的财政支持,新闻事业的社会责任一直重于其经济效益,新闻的商品性在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中很难找到立足点;另一方面,从经济学的学理角度来看,新闻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是社会有效运行的必需信息,而不是可供交易的商品。如果没有新闻,公众将很难了解政府的大政方针,无从知晓生活环境的最新变化,无法进行相互之间的有效沟通,社会也将难以正常运转。在这个意义上,新闻是一种社会必须为其成员提供的公共信息。英国广播公司(BBC)这类机构之所以能够被东西方新闻体系一致认同,正是因为这类公共新闻机构的运营,较为公平地保障了社会成员获得具有公共价值的信息的权利。

      2.大众媒体的新闻价值补偿方式

      媒体为什么是产业?这涉及到大众媒体的新闻价值补偿方式。媒体对新闻的价值实现,采用了一种转移补偿的方式,即大众媒体主要通过媒体刊播广告来实现其新闻生产的价值补偿和价值增值。也就是说,“媒介以新闻和其他公共性信息传播为手段,取得社会承认的传播权、传播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从而形成对广告主的广告服务的使用价值,以此补偿媒介在全部运作中所耗费的各种资源,并取得利润”。①政党报刊时期,报纸发行的英文是subscription,这个词的本意是“捐赠”,“发行”的意思也是由“捐赠”延伸出来的,也就是说,当年的报刊订阅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同志者、支持者的捐赠。由此可见,新闻的价值实现方式一直不是依靠其“版权”的出售。新闻的内容价值使其传播的载体拥有聚集用户的能力,从而吸引广告主来购买媒体用户的注意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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