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生活的“审美干预”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德胜,文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美育研究中心主任,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48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当下生活的各种事实、包括审美活动总是动态发生的,那么美学关于对象的认知活动及其具体认知也不应呈现为某种对象化的概念,而应该是生动具体的生活感知及其感知形态;当下生活及其认知活动的共时性关系,决定了美学只有具体地回到当下生活,具体经历生活的当下展开,才能真正感知和发现生活存在,也才可能真正显现美学自身的存在。作为“审美干预”的美学权力的实现,需要重新将自身实践前景置于当下生活“可感性”塑造的具体认知之中——不是把生活当下的经验加以概念化甄别,而是从外部指令“内转”为生活当下的直接感受,通过生活且在生活中进行具体认知,突出人的当下生活“可感性”的认知形式,这必将成为美学在今天有效行使日常生活“审美干预”的基本要素。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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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8)01-0190-04

      对于现实中的人以及人的生活而言,美学的可能性总是同其自身功能定位相联系,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指向人生价值和价值实现方式的思想活动,美学应该能够为人的生活及其实际处境提供特定的认知形式。一方面,这种美学的特定认知就像雅克·朗西埃所指出的,不能没有而且必须源于生活本身所塑造的“可感肌理”——生活的直观感受性及其感受内容,它们在美学的思考中往往占据了显著而重要甚至独一无二的位置。另一方面,美学所提供的生活认知及其认知形式,同时又是人在具体生活的现实处境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自我意义体验的根据——人对自身生活存在的意义感受和反思总是直接联系着这一认知形式的获取与展开。

      可以认为,在普遍的意义上,为人的生活及其现实处境提供具体认知形式,这一点其实就已经揭示了美学与生活关系的当下建构前景:通过这一关系的建构,当下生活既从美学获取自身的特定认知,又在美学认知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意义的体验性展开。这样,能够向人提供当下生活的具体认知形式,便成为美学在今天赢得自身合法性的前提,也是美学得以现实地构建人的日常生活意义体验的根据——它不仅实现着美学思考,尤其是美学现实指向与人的当下生活存在的主动联结,同时也实现着人的意义体验的日常生活模式。

      毫无疑问,在这一关系的具体建构中,当下生活“可感肌理”的塑造及其呈现,对于美学有效实现当下生活认知有着直接而重要的意义,也是美学获得现实合法性的存在条件。因此,作为“可感肌理”的人的日常生活及其实现方式和实现过程,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美学的出发点。也可以说,美学的可能性内在联系着它与生活关系的当下性确认,尽管这种确认常常由于不同的价值认同模式而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意义,就像街头涂鸦艺术在普遍的艺术经验中可能不值一提,但它却可以非常现实地成为一种亚文化的对抗性直观。

      在这里,我们便可以发现,讨论美学可能性的实现,必定直接联系着人的生活当下性问题——它既构成了我们今天对于美学的理解和态度,也构成了美学之于当下生活的具体认知。而所谓美学与生活关系的建构,其实也就是美学如何从生活的“可感肌理”出发来具体把握自身与人的当下性活动的关系问题。在这个问题中,包含有两点:第一,生活的当下性向美学提供了怎样的“可感肌理”?第二,美学在当下生活中又如何成为一种有效的认知形式,进而又如何可能呈现自身的具体存在?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其中的重点在于:由于当代生活本身所发生的巨大改变,审美制度的当代性改变成为我们讨论美学与生活关系建构的一个关键。事实上,作为一种当下性的存在,随着日常生活内容及其具体展开过程不断大规模地直接移植了人的形式感受,人对生活存在的理解与满足往往同人的日常直观感受密切联系在一起。又由于这种联系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再受制于既有文化价值判断的控制,而是直接追随了日常生活的形式感受及其实际满足前景,因而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及其现实状况已然成为触发人的生活快速实现当下变动、促进人的当下生活感受不断趋于形式发达的基本要素,并由此实际地带来当下生活“可感性”的新的塑造:不仅各种日常生活形式之间的固有边界正在快速改变,就像徒步旅行可以是一种改变单调机械性生活的日常实践,乡村风情的“慢生活”可以是一种追忆逝水年华的豪华感受,广场集体舞已成为一种大规模和开放性的人际交流。更为重要的是,当下生活的“可感性”在迅速扩张生活形式的可感意味、抬升人的生活感受的直观满足意义的同时,也正在快速消抹掉人的日常活动与审美和艺术活动的观念性边界,从而在空间上不断扩大着美学认知的对象,在时间上则现实地瓦解着审美制度的历史设计。“艺术的创新以及艺术与生活的联通,这些被认为生发于艺术现代性理念的追求,其实来自于审美体制下特有的变动,这种变动,总是抹消艺术与日常经验之间、各种艺术彼此之间的边界。”[1]显然,生活的“可感性”、审美经验的直接获取以及整个艺术过程的日常生活化,在扩大和丰富当下生活的直接感知形式之际,也实际地造成了审美制度领域的显著变动,进而改变着美学所提供的生活认知形式——对于生活的审美理解不再仅仅依据某种特定的、历史的制度形式,而是直接面对了当下生活本身的“可感肌理”及其直接感受。这一点,就像法国哲学家奥利维耶·阿苏利在分析审美品味与当代生活消费的关系时所指出的:“审美品味,即鉴赏与享受的能力对促进消费正发挥着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审美品味的对象是那些人们并非真正需要的东西,它把奢侈型消费提升到比实用型消费更重要的地位上,让感觉战胜了道理、情感战胜了理智,使愉悦变得比功效更重要。既然审美品味不涉及任何功利动机,可以想象,消费必然展开了无限的新前景”[2]。正是从这里出发,美学与生活的关系开始发生实质性改变:原有的审美制度已不再能够坚定而确切无疑地作为人的生活价值期待的“引导性”体系;美学认知无法从生活感受的外部制度方面预设人的生活现实的价值判断,而是实际地转向了与人的日常生活关系的直接性建构,从而将一种美学与生活关系的“介入性”特质纳入当下的美学思考及其现实指向当中。这也就表明,只有在对生活的当下介入中,美学才有可能直接面向生活的“可感肌理”,在为人的生活提供特定认知形式的同时,美学自身也构成为生活当下的一部分而不是游离于其上或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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