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外包中的独立性问题探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会超,余颖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20世纪80年代末,内部审计外包在西方国家兴起并被运用于企业,尤其在上市公司中盛行。后来我国的内部审计纷纷效仿西方的这一做法,伴随着高校事业的发展和业务规模的壮大,内部审计外包在高校领域开始普及,但是内部审计外包在高校领域的实际运用仍处于摸索的阶段,不管在制度规范上还是实务发展中都有很多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独立性是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功能的关键,是保证内部审计质量的重要前提。高校选择内部审计外包的过程中不乏出现内部审计独立性缺失的问题,本文从这一问题出发,分析影响其独立性的重要因素及其独立性的评估标准,为高校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以期丰富内部审计外包独立性的理论研究。

      一、高校内部审计外包的背景与现状

      20世纪末,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也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中要谋生存、求发展,就必须牢牢抓住信息技术变革带来的伟大契机,同时必须时时防范经济动态发展中潜在的巨大风险。在不确定的经营风险面前,企业越来越关注内部审计在防范和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上的积极作用。而在企业组织机构的重组再造过程中,西方众多企业尤其是大型公司将内部审计工作改由外部专业化公司执行,他们认为在这种外包的形式下,企业不但可以引入先进的审计理念,创新内部审计的方法,促使审计工作更有效率;而且更是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内部审计业务的专业性,促使审计工作更有质量。而对内部审计的认知和实践上,美国应当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的一项调查发现,内部审计外包普及于美国各行各业的企业中,其所占比例从1996年的21.5%升至2000年的38%。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以下简称“IIA”)于2013年发布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对内部审计给出了全新定义:“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用以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营运”。从IIA修订的这一新定义,可以窥见内部审计的实质。作为外部审计的延伸,内部审计应当同组织中的其他组成部分一样,是为组织增加价值、提高运作效率的一员,是一项能够为组织带来巨大效益的“资产”,是组织改善经营的建设者,是组织增加价值的贡献者。内部审计的目的是通过提供确认(鉴证)、咨询等服务促进组织的价值增值,改善组织的经营管理,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

      内部审计在组织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内部审计可以通过确认活动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审查,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方面关注资源的使用情况,评价鉴证各部门的工作活动和经营业绩,揭露既有的问题并弥补存在的漏洞,规避同种错误的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内部审计还可以实时监督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及时补救问题、堵住漏洞、避免恶化,甚至可以站在战略性预见的视角,预测组织治理和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预先对潜在的风险和面临的挑战做好准备工作,预防管理漏洞和经营不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预防保护和咨询促进作用。组织将这一部分的职能外部化也是一种重要选择。

      内部审计外包是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机构执行。国外学者将内部审计外包分为四种形式:一是补充式。即外部受托方通过补充,同组织的内部审计部门一起完成内部审计的工作;二是管理咨询式。这是对原有咨询或审计项目的扩展,组织可能设立内部审计职能,也可能不设立;三是全外包式。这在未设立内部审计职能的中小企业比较流行;四是替代式,即用外部机构部分或全部替代现有内部审计部门。

      随着高校事业的不断发展,内部审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高校的审计机构主要以传统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职能为主,审计部门的力量不足,为了顺应高校管理升级改造的需求,通常选择将内部审计的一部分职能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或是管理咨询顾问公司,与外部的机构共同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即内部审计部分外部化。此外,在中国存在一部分高校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其内部审计属于全外包的形式,邀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的组织机构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审计服务,担当内部审计部门的所有职责,即内部审计完全外部化。

      高校内部审计外包不管是部分外部化,还是完全外部化,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独立性问题是值得关注的。第一,制度建设不够成熟。内部审计外包是由安永、毕马威等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首先提出的,他们认为内部审计是组织的成本中心,而不是价值增值者,因此极力推崇由外部咨询机构来完成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一直以来,内部审计的理论研究滞后于内部审计实务的发展,理论始终未能跟上实务的需求,目前关于内部审计外包的制度建设还不够成熟,处于摸索发展阶段,而高校内部审计外包的发展更是晚于企业的运用,所以高校内部审计外包独立性的制度保障机制是不健全的。第二,审计理念参差不齐。由于高校这一组织机构有别于企业,落实内部审计业务的重要性相较不那么明显,这一自身的特殊性使得高校主体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认知落后,导致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缺失,审计理念还停留在传统的纠错防弊阶段,还有一些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甚至部分高校认为内部审计部门是在耗费资源,完全没有必要设立。转变内部审计的理念,树立增值导向的现代化审计工作观念,是实现高校内部审计外包的独立性的当务之急。第三,审计功能发挥不充分。作为组织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理应受到高校领导管理层的重视,使之成为高校发展过程中的监督者、发展者和咨询者。然而现今的情况大多是,高校设置的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失保障,且内部审计人员的结构有待完善,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不足,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从而使得高校内部审计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