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无意视盲”现象的审计取证技巧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晓炜,河南省审计厅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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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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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998年,哈佛大学和肯特州立大学就针对大学里的路人展开过关于人们对即时环境警觉程度的实验,并提出“无意视盲”的概念,即人们通常对容易被注意到的大的变化视而不见,对于先入为主的概念过分依赖于记忆和模式识别,乐于选择性地接受现有资料所提供的视觉场景。在对审计证据的应用过程中,这种“无意视盲”主要体现在对口头证据、环境证据的重要性及应用存在误解、有失偏颇等方面,审计人员应当予以重视,并警惕这种现象的出现。

      审计证据应用中“无意视盲”的表现形式

      我国的审计证据主要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视听或电子证据、鉴定和勘验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等六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接触较多的是前四种证据,暂且将其统称为有形证据,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包括取证程序、渠道、方式、文书等在内的一系列规范性技巧。在我国国家审计中,虽对口头证据、环境证据的应用较为广泛,但仅作为审计工作开展的辅助手段,在重视程度、应用技巧、取证方式、文书制作等方面,还欠缺相应的认识,致使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被轻易放过,成为“盲区”,一些有形证据提供的“现象”先入为主,使审计人员难以跳出思维怪圈多视角地考虑问题。

      具体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完全忽视型。在开展审计工作之初,虽然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但先期占有的大量有形证据,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前调查文件、报告及目录,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合同文书、电子资料等,常常具有多样性、利他性、掩盖性等特征。面对如此庞杂的有形证据,审计人员常乐于迅速埋首其中,或利用计算机或利用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提炼问题并对其加以验证,而完全忽视了环境证据、口头证据可能带来的提高审计效率的边际效益,即使有时会对审计对象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环境证据进行筛查,就相关问题对部分人员加以询问并制作笔录,也常流于形式,无法真正体现环境证据、口头证据的重要作用和证明效力。

      第二,过分依赖型。这种表现形式更多地体现在对口头证据的依赖方面。部分审计人员乐于将“询问”作为主要审计方式,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直接抛却有形证据,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妄图从中获取可能的有用信息;二是一边翻阅文书、档案,一边与相关人员交谈,通过“一问一答”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三是在对环境证据进行初步调查之后,如查阅一些往年的会议记录等文件之后,找到乐于反映问题的同志,单刀直入式地要求对方提供问题线索。可以说,以上三种形式,确实认识到了口头证据、环境证据的重要性,但实际应用的效果却很差,前两者既浪费时间又可能无功而返,第三种则更是失去了审计工作应有的客观性。

      第三,选择截取型。“无意视盲”现象中有一个重要的关键词,就是“先入为主”。在审计实践中,常见于审计人员秉持怀疑态度,依靠职业敏感性对有形证据进行识别、分析,提炼出可能出现的几种问题情形,而就几种情形对环境证据加以筛选,并佐以口头证据来验证问题设想,更倾向于相信问题的存在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有选择性地截取有利于佐证问题存在的“只言片语”、环境片段,拒绝承认可能存在合理性因素的环境证据及利他性的口头证据,导致审计工作的客观性有失公允,全面性进一步丧失,在形成审计报告时,问题被迅速推翻,致使前期所做的工作和努力付之东流,严重时可能造成更大的审计风险。

      规避“无意视盲”现象的审计取证技巧

      分析比对环境证据。环境证据是指对审计事项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状况,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地理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人员素质、内部控制及管理状况、同类型对象之间的比对等,它虽不作为主要证据存在,但如果能在开展审计现场实施阶段之前,对其加以详细分析、比对,从纵向上掌握该对象的发展、演变历程,从横向上重视同行业曾出现过的各类情形,则更能有针对性地制订审计实施方案,并将其细化到某些具体问题,帮助审计人员从宏观上把握审计对象的基本状况、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等诸多重要信息,在着手对有形证据进行分类、识别、分析、提炼之前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占有大量有形证据而出现本应引起重视却忽略了的思维盲区,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把握证据特性和时间节点。审计工作的质量取决于审计证据的质量,审计任务的完成、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取证工作是否成功,六种审计证据不仅在审计理论中,同时也在审计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整个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对它们的定义、使用方式、适用范围、取证技巧做到概念清晰、灵活运用,尤其是对环境证据、口头证据的应用,前者一般不作为主要证据,应放在把握宏观的审前调查阶段进行,重在分析判断;后者掺杂较多主观因素,即便是转换成书面记录并取得提供证据者的签字盖章之后,也要得到其他有形证据的支持,其证明力较差,只可以作为引线,用以发掘重要问题线索。唯有对二者做到应用适时、方法得当,才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否则,过于忽视或过于依赖,都可能造成思维盲区的扩大化,加大审计风险。

      把握被审计单位的行业规律。“无意视盲”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先入为主”。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形成了审计职业习惯,尤其是在国家审计过程中,每年的年度计划安排基本相同,致使一部分审计人员将审计实施方案模式化地逐年套用,问题意识也已被固化,在面对新型问题时,不是自动屏蔽,就是难以下手,致使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出现“年年岁岁花相似”的局面。审计人员应进一步重视环境证据,将宏观分析放在审计工作的首位,把握审计对象所处行业的历史规律、变化趋势和政策调整等情况,提高审前调查阶段的重要性,便能在很大程度上规避盲区的出现。同时,在审计实施阶段,重视对口头证据的应用,做到客观公允,不妄加揣测,才能真正做到发掘“准”问题、验证“实”问题、形成“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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