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探讨

作 者:
陈和 

作者简介:
陈和,温州大学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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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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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对社保基金进行审计,不仅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焦点和热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加强社保基金审计。从1992年开始,审计署先后组织全国各地审计机关进行社保基金的审计工作。2000年8月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批准成立,由全国社保基金会管理运营,它的成立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并推动社会进步。然而,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保基金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保基金资金数量庞大,范围广,审计周期长等都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我国现在采用的是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这样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方式都已不能满足对社保基金审计的需要,甚至出现了贪污腐败等各种问题,以2007年甘肃省社保资金贪污第一大案——刘保禄贪污案为例,致使社会公信度大打折扣,使社保基金审计问题曝光在公众视线中。本文基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国社保审计发展综述

      目前来说,我国社保审计时间还比较短,但我国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在不断进步,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范围逐渐扩大,将基金的来源、分类、使用都涵盖在内;审计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探索中,包括审计和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实施计算机审计和实时监控以及宏微观审计结合分析研究;但社保基金资金覆盖面广、种类多、收支渠道复杂,管理和经办的机构多,导致我国对社保基金的审计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风险,基金安全运行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应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优化流程、督察审计和强化领导等方面着手,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对于社保基金审计,很多学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包括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定期监督等。社保基金与民生息息相关,无论何时都不能放松对社保基金审计监督。本文就社保基金发展的现状,分析其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良好的理论参考。

      中国经济经过三十年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工作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我国自1984年开始逐步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相关的审计工作也在不断地探索之中,自1983年审计署成立以来,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83年~1998年)。这个阶段审计的主要目标是查错纠弊,揭露各种贪污、挪用和浪费问题,但在社会保障制度上极不完善,社保审计事业发展受限,审计工作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

      第二阶段:探索和研究阶段(1998年~2005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对社保基金的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这个阶段的主要目的是“揭示问题,促进规范”,对规范社保资金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社会保障制度、管理上的关注度不足,不能与发展实际相结合,导致社保审计效果显著性不强。

      第三阶段:创新和发展阶段(2005年发展至今)。我国一直致力于对社保基金审计的创新,促进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这一阶段的社保审计形式发生了质的改变,由传统的财务类、合规性审计转向专业审计、经济性审计,审计的宽度和深度都在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近几年,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和规模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在内的五大基金总收入为6.64万亿元,同比增长23.9%,参保总支出达到5.69亿元,而参保人数达到27亿人次,同比增长21.8%。2011年,党的十七大针对城乡社保提出了战略性目标,预计到2020年参保人数合计将达到3亿人次,费率按20%计算,2020年当年缴费收入将高达2.6万亿元。总体来看,社会保障事业从实验型走向成熟型,发展的总体形势平稳。但随着社保基金的构成日益复杂,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制度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社保的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审计定性和评价比较困难。由于相关经办机关和部门较多,且每个部门评判的标准又不统一,由此出现钻法律漏洞的现象,缺乏对基金经济有效性标准的评价规范,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侵占挪用基金的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处罚力度也不大,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到底,切忌头重脚轻,虎头蛇尾,否则难以从根本上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大局意识。只有按章执行,社保资金使用才会更加合理,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相关审计工作才能顺利推进。

      (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制存在不足

      由于社会保障的特殊性,涉及范围广泛,部门之间的经济活动相互交叉,从乡镇到市级、省级、中央级均设立了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也有专属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人员之间也会相互参与到资金的使用活动中。由于各自利益考虑而出台不同的政策,造成管理机构重叠,人员臃肿,在社保资金的利用上方法和标准不统一,其根源在于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制的弊端。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存在信息沟通匮乏,相互之间信任不足或是政策传达不到位导致审计人员在进行数据采集时工作难度加大,造成资金使用效率统计错误等,从整体上加大了管理难度,也削弱了社保资金管理体制的整体效果。另外,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缺陷,我国社保体系虽然从建立到推广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但是从根本上没有系统的社保体系,由于社保项目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项目之间难免相互影响,亟需建立成熟健全的社保体系,比如农民工的低待遇低收入、农村保险制度等问题,缺乏专业的团队和统一的管理,会使社会保障资金的推行和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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