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是生命的表现

作 者:

作者简介:
兰希秀,首都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048 兰希秀(1977- ),男,山东青岛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结合其具体诗词作品来看,方东美的诗学本质论可以概括为:诗(艺术)是生命的表现。“表现”既是一种艺术创作方式与方法,又指向诗(艺术)审美境界的创构,具有本体意义。“生命”并不是指物质的生命肉体,而指向一种生命精神,方东美称之为“普遍生命”。“普遍生命”的实质是一种以实现生命理想价值为旨归,绵延不息于宇宙中的生命创造力和生命精神;“普遍生命”的五种要义,即是它在时间进程中显示出的“创生”、“广生”、“继生”、“新生”、“恒生”五种功能。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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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17)06-0105-09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10.16456/j.cnki.1001-5973.2017.06.011

       自20世纪80年代起,随着国内学界对现代新儒家思潮研究的展开,被方克立等人列为现代新儒家代表人物之一的方东美的思想逐渐为人所关注。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方东美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哲学领域,论域涉及他的比较文化哲学、儒释道观、哲学体系与架构、哲学本体与功能、学术身份定位等问题,而对他的美学思想特别是文艺美学思想却鲜有关注。我们知道,方东美被海内外思想界誉为“诗哲”。这种称号的获得,不仅仅是因为方东美在哲学叙述上的诗化表达方式以及近千首诗词作品的创作实践,更因为方东美哲学与文学文本所蕴含的丰富的诗学①美学思想。但这一点至今没有引起学界的足够关注,实为遗憾。本文不避浅陋,在综研方东美诗学美学思想与具体诗词作品的基础上,提出方东美的诗学本质论:诗(艺术)是生命的表现。

       从思维方式上看,一般认为,西方重理性逻辑,中国重直觉感悟,这早已成为学界共识。这种思维模式的差异折射于文学艺术领域,则产生了西方重“再现”、中国重“表现”的创作方式的差异,其最终导致了西方在史诗、戏剧、小说、以写实为特征的油画等叙事文学艺术方面强大。而中国在诗、词、以写意为主的水墨画等抒情(言志)文学艺术方面发达。方东美,这个被钱钟书称为最后的“中国古典诗人”②,显然秉承了中国传统文学艺术创作倾向于“表现”的理念,他在诗词创作实践中对这一理念贯彻始终,另一方面在理论层面上对这一理念给予肯定并将之升华。

       在方东美《坚白精舍诗集》收录的近千首诗词作品中,无论抒情还是叙事、写景还是说理,其中无不传达出诗人强烈的“表现”欲。抒情诗《思京》:“独夜风兼雨,江声咽苦辛。频年万里客,肠断金陵春。”诗中黑夜、风、雨、江声、万里客(异客)五个意象,勾画出一幅动感的画面:在一个风雨飘摇的夜晚,伴随着呜咽的江声,身寄异乡的诗人静坐室中,感叹世事艰辛,思念家乡的美好。这种寂寥而又悲凉的意境,完美地表现出了抗战时期方东美寄居巴渝、远离家所(南京)的真实生活与情感状态。其中首联“独夜”二字,作为“诗眼”,甫一出现便为整首诗的意境定下了寂寞、苦恼、伤悲与凄凉的基调,神似于杜甫《旅夜书怀》中“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中“独夜”所传达出的旅人在外漂泊无依的孤寂之境。但是,艰苦的物质生存环境却没有阻挡方东美精神上的洒脱与超然。同一时期,在描写巴渝自然景观的一系列诗词中。方东美为我们展现了“用艺术的眼光看世界”的理想价值观念以及艺术化生活态度。请看《嘉陵夜色》:“岸镫流影人垂泪,山月回光客沦心。寂历寒江东逝水,盈盈输梦不言深。”复看《歌乐山观云》:“云叠旧山川,巍峨纷在眼。恶风吹不坏,时作红蕤显。”再看《石门侵晓》:“云衣雾襞旧时妆,翠羽明珠倚绿杨。吐纳春词身口意,晓风残月梦中香。”诗中,岸灯、倒影、月光、逝水、翠羽(小鸟)、露珠、山云、绿杨、晓风、残月等自然景色无不濡染人的情彩,与人的泪、心、梦、身、意直接关联一起,景摄含情,情契入景,情景交融,人与自然在生命层次上交感呼应、圆融无碍、合和一体。这正是方东美所要建立的自由艺术境界。在这种“天人一体”的大境界中,整个世界艺术化、生命化了,自然与人在生命层面上达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平等,真正地实现了平等自由的交流,其所表征的是方东美在精神气质上对庄子式的逍遥与自由的无限追求。这也恰恰印证了方东美说的“在性情契合上我是道家”③的身份定位。

       抒情、写景都是为了“表现”主体,说理、叙事也是如此。说理诗《美感》:“长对花魂滋美感,更将美艳当花看。缊天地饶芳思,词境诗心著处宽。”诗的前两句打破主客二分的隔阂,将主观(美艳)与客观(花)融通;后两句进一步升华至天人关系上,构建了一种人与自然在文学艺术境界中的理想和谐关系。突破二元对立,实现主客合一,是方东美哲学努力的基本倾向。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二元对立的理论难题是方东美哲学研究所关注的焦点问题”④。而对这一难题的解决,方东美正是通过上述在艺术上创造的理想审美境界来实现的。可见,说理诗也是为了“表现”诗人之“志”(思想)的。继之看叙事诗《空军征倭不掷弹》:“千翼抟空蹑太清,苍茫云海肆长征。香风曳引霓裳舞,壮气砰訇窫窳惊。龙虎将军虚按剑,猦貍丑虏乱如蝱。翱翔耻啄天狼肉,暂作蓬莱顶上行。”全诗对空军虚行事件本身轻描淡写,重在彰显空军鹰击长空、睥睨八荒的气势,渲染一种壮志凌云、行气如虹的劲健气氛,透现着诗人对空军霸气豪情的不吝赞美之情。《行营禁乘汽车往歌舞场》:“国破家屯夷乱华,千官犹自拥香车。凭君啼尽伤心泪,争敌后庭一曲花。”通过暗引“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这一千古名句,生动地描绘出抗战时期达官显贵们纸醉金迷的奢靡生活状态,表达了诗人对黎民悲苦生活的关心,对达官贵人们的憎恶与愤恨,表露出诗人悲天悯人的人文主义情怀以及忧国忧民的爱国主义情操。所以,方东美的叙事诗明为叙事,实为达情(志),在叙述过程中往往蕴含着诗人对事件的评价(情与理)。可见,方东美的各类诗词均凸显了诗人的主体存在感。如何使主体在诗中立体地呈现出来,“表现”主体生命的情、意、理于读者,是方东美在诗词创作中的重要考量。

       具体经验只有上升为理论才能产生普遍意义。到了中晚年,结合中国传统诗学创作理论,方东美将青年时期的创作方式(方东美百分之八十的诗词作品完成于抗战前及抗战时期⑤)升华为“表现论”。在1956年完成的《中国人的人生观》一书中,当谈到中国人的艺术理想时,方东美明确指出,“中国的艺术方法是真正的表现”⑥,将“表现”看作是中国文学艺术创作的典型方式。但是,方东美眼中的“表现”仅仅是与我们常说的“再现”不同的一种表达方式或修辞方式吗?当然不是。“‘表现’乃是活泼泼的勾画出一切美感对象,它把握了生命的黄金时刻,最擅于捕捉自然天真的态度与浑然天成的机趣。”⑦显然,方东美将“表现”看作是一个“美感对象”——艺术本体的构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艺术家把握住了最能彰显艺术对象生命气象与盎然生意的时刻,运用高超的艺术技巧,构造出种种毫无凿痕、浑然天成的艺术意象,完美地弥合了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缝隙。所以,在方东美看来,“表现”是一个艺术创构活动而不仅仅是一种创作方法,其所呈现出的主客体生命之间水乳交融、相互蕴涵的交互状态,以及营构出的虚实不分、圆融和谐的审美境界,直接关联到艺术本体的构成,是艺术本体的内在构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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