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的铸币收入与币制改革

作 者:
孙毅 

作者简介:
孙毅,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经济史。山东 青岛 266061

原文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张之洞在湖北开展新政事业,主要依靠发行铸币所获取的铸币收入,铜元的发行量尤其大。发行巨量铜元的后果,一方面造成清末民初以铜元表示的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则是铜元铸币收入的大幅减少。湖北铸币发行的经验,使张之洞认识到,发行一两银元,通过使其取得在中央财政上“收发一致”的推广地位,加强晚清政府的铸币权垄断,才能为持久的获取铸币收入提供保障。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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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0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24(2017)11-156-163

      张之洞在晚清被称为“财屠”,意思是用财如水。在晚清凋敝的经济背景之下,正是这一点,支撑起他在军事、教育、经济等新政事业方面一系列的改革。张之洞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关键在于他能为新政事业筹集到必要的资金,所采取的手段,不外是整顿旧税、开征新税、借债等,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张之洞通过铸币获取收入的问题。

      通过创造货币筹集收入是政府最隐蔽的敛财手段,张之洞使用该方法,曾有论者①诟病其为清末民初通货膨胀之肇始。但对张之洞铸币活动的关注不应止于此,张之洞在湖北铸币所积累的经验,使他开始对晚清币制改革形成独有的意识和诉求。虽然随着清王朝的覆灭,晚清币制改革最终没有完成,张之洞的币制改革思想也没有得到贯彻和实现,但对他的铸币收入及币制改革活动进行分析,有助于重新思考晚清及近代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货币与货币体系。

      本文的结构安排,先考察张之洞的铸币收入及在财政上的影响,再分析湖北的铸币及其与清末民初通胀之关系,最后,结合张之洞推行铸币的活动,分析其币制改革思想及意义。因为张之洞的新政主要在湖广总督任上实施,本文所研究的地理范围,主要以湖北为主,时间大致从1889年年底张任湖广总督开始,迄1907年离任为止。

      二、湖北财政收支与铸币收入

      张之洞在1889年底到湖北上任时,晚清已允许地方有一定财政收入,地方督抚在按定额上缴户部库款之后,不仅可以支配余款,还可以在上缴户部入不敷出、“进而在并非入不敷出情况下”,自行增收、减支和挪用库款。但清廷也把一些原本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了地方。据研究,这些需地方财政支出的项目主要有7项:官俸,勇营和新军军费,各省海防、江防经费,局所经费,洋务开支和“新政”开支,地方债务支出,协济他省。②大部份省份平衡财政收支都较困难,创办新政,更需开辟新的财源。

      本部分先考察湖北地方财政收支状况,再分析铸币收入的形成及其在财政收支中的地位。

      (一)湖北地方财政收入与解款

      湖北财政税收如表1所示,其中有旧税和新税之分,旧税主要指田赋、牙厘、盐厘、土膏捐等,新税主要指关税。

      

      从上表来看,收入自600余万两增加至1000余万两。税收的增加主要是税收整理的结果,如土膏捐税,作为针对土药及其所熬烟膏一次性合并征收的税捐,征收额一般在二三万至六七万两白银之间,张之洞到任后,“详考要隘,添设局卡,雇募巡勇,遴委文武大员,多方劝喻,实力稽征”,将捐税年征金额迅即提高到20万两白银以上。③

      以上收入是湖北省全年财收的总额,但其中大部分要解缴给户部。据英国人调查估计,1880-1896年间,湖北每年向中央政府解款约440万两,这一时期每年湖北的旧税收入约550万两,据此推算,解款比例约80%,每年湖北省实际可支配的财政收入只有110万两。④如果按照这一比例,即使1000余万两的收入,留在湖北省的也不过200万两。虽然在一些新政项目上,可以向清廷协商拨款,但还远远不够,譬如汉阳铁厂,户部、海署及江南协款加起来,也只有39%,大部分还需靠湖北地方筹款。⑤况且,张之洞还要兴办更多的新政事业。

      (二)湖北铸币收入的形成

      在此情况下,铸钱就成为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张之洞早在两广总督任上之时就有铸造银元的规划,但直到他在湖广总督任上这个规划才真正付诸实施,1893年,湖北银元局设立,铸造银元5种。每日可铸银一万四五千两,可铸一元面值的银元(以下简称“大银元”)2万元,毛利大约是每铸造一千两白银可得20两的毛利,全年毛利约10.8万两。

      通过不断改进,新银元铸造精良,而面临的主要困难是销路问题。湖北一省,只有汉口有用银元的习惯,但“究属一隅之地,为数不能甚多”,“银元销路以江南安徽等处为多”,为激励江南用鄂元,张之洞还提议将银元局划归江南管理,收入由“江、鄂各半均分”。⑥如此,10.8万两的毛利,经再与江南均分,所剩不过5万两白银。后来虽然扩张了产能,甚至达到“滥铸”的程度⑦,但1898年,全局盈利也才三四十万两。⑧相较于新政庞大的投入,该项铸币收入显然是杯水车薪。

      最初,张之洞试铸银元的目的,主要是出于经济民族主义的思考,同时,“以铸银之色,补铸铜之耗”,即用铸造银元的余利来弥补制钱的亏损,态度“十分审慎”。可是,他的理想与日后事实的发展有很大出入。⑨“发行贬值货币及不兑换纸币的一时有利这一事实渐渐地被觉察起来。”⑩首先是铸造小银元,作为辅币,成色低、余利厚。“大约铸银一千两,盈余约可百两”。(11)“余利似尚可观”,后来官钱局成立,因经费不足,请求接办银元局的小角银元业务,计划产能月铸一、二角小银元36.4万个,立即扭亏为盈。(12)到1900年,银辅币在湖北铸造的银币中占据绝对比重,全省出口价值3,559,658海关两银币,其中2,991,960两为一、二角辅币。(13)当然,成色低的银辅币上市后即遭遇了贬值,在湖北境内,每个大元可兑钱860余文,而小银钱一角只兑钱70余文,如果以大元换小元,按官方比价,每元会折耗100余文,“故民间皆不肯收用(小银钱)”。(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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