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延續性與中國農村社會形態再認識  

作 者:
徐勇 

作者简介:
徐勇,1982年在華中師範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後留校任教,1987年獲法學碩士學位,1996年獲法學博士學位,1999-2000年在南加州大學、斯坦福大學做訪問學者,1993年晉升爲教授,2005年遴選爲中國教育部首批文科“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現爲山西大學中國城鄉發展研究院教授、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教授,兼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政治學科組召集人、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湖北省政治學會會長;主要從事中國農村問題與鄉村治理研究,代表性著作有《非均衡的中國政治:城市與鄉村比較》《中國農村村民自治》《鄉村治理與中國政治》《現代國家、鄉土社會與制度建構》等。

原文出处:
南国学术

内容提要:

20世紀的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主要圍繞“農民反抗”與“小農經濟”兩個方面展開,同時還涉及對中國農村社會形態的認識;雖然取得了大量成果,但也存在明顯不足:一是認識主題過於集中;二是認識思維具有二元斷裂性;三是認識方法較爲簡單。這是中國農村社會既取得巨大歷史進步又付出重大代價的重要原因。在21世紀,新的歷史高點爲中國農村研究提供了新條件,也提出了新任務。而要完成這一歷史任務,除了學術自覺以外,還需要思維方法自覺。即需要借助歷史延續性視角,從六個維度認識中國農村社會形態:(1)將農村社會形態置於長時段下認識。這將有助於認識和發現中國農村社會內生的各種要素的價值與限度,從而給予準確的判斷。(2)對農村社會形態進行整體性認識。以往多是將目光關注於“亂”即民不聊生造成的矛盾尖銳、對抗的一面,今後更需要從中國農村社會“治”的一面去認識和發現。(3)對農村社會形態特質性的認識。人們在生活中結成的大量社會關係是一個社會形態正常運行不可缺少的,這些日常生產生活關係及其特性的事實則有待進一步認識和發現。(4)對農村社會形態遺傳基因的認識。衹有充分認識和把握中國農村社會形態的遺傳性,準確認識和分析傳統及其影響,纔能爲現代社會尋找前進根基和着力點。(5)對構成農村社會形態的基本單元的認識。“家戶制”是理解中國農村社會形態的一把鑰匙,但對它的認識和研究遠不如對部落制、村社制、莊園制那樣全面和深入。(6)對農村社會形態多樣性的認識。對作爲施策基礎的“地”的屬性作深入瞭解,爲“因地制宜”的國家政策提供足夠的依據。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2 期

字号:

      當下中國正處於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重大轉變中。工業化、城鎮化將會對農業社會“連根拔起”,傳統農村社會正在迅速消逝,生長於傳統社會的農民正在成爲“最後的農民”。而人們對作爲中華文明之根的傳統農村社會的認識還相當有限,即將消逝的農村社會傳統形態急待進行搶救性認識。而從現實政策層面看,延續數千年之久的傳統農村社會因子,更簡單地說,數千年的家戶經濟還能否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發揮作用,被視之爲“小農經濟”的家戶經營能否與現代農業相容?這是既有的農村研究尚未給予很好總結和回答的。其重要原因,當然是受時代限制所致。當今中國正處於一個嶄新的歷史高點上,可以從容不迫地展開中國農村研究,特別是在歷史延續性的視角下對中國農村社會形態的全面深入認識。

      一 20世紀農村研究主題與中國農村社會形態認識

      人們對社會的認識,總是與時代以及時代問題密切相關。而對問題的認識,又受制於人們的認識視角。

      20世紀是中國處於重大歷史轉變的世紀。翻天覆地的革命和現代化是這一歷史轉變的中心議題,包括對舊的統治制度和生產方式的革命性替代。正是在這一時代背景下,學術界對中國農村的研究主要圍繞兩個方面展開,並形成了核心研究範式。

      一是農民反抗。傳統農業社會是以農民爲主體的社會。在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變中,農民作爲傳統生產方式的承載體將會隨着生產方式的轉變而成爲歷史,農民作爲傳統農業社會形態的主體將會隨着現代工業社會進程被新興的社會群體所替代。而且,這一歷史定論爲英國、美國等率先進入現代化的國家所證實。英國在進入現代化軌道之前,便由農業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消化了農村人口。美國作爲移民國家,更是不存在傳統農民。正因爲如此,19世紀的西方學術界認爲農民衹是“歷史的棄兒”,對農民問題缺乏足夠的關注。

      進入20世紀後,現代化將所有國家捲入到以資本爲主導的歷史進程中。廣大發展中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呈現出與西方不同的道路。重要特點是:作爲傳統社會因子的農民在社會歷史進程和制度造型中扮演着重要的甚至決定性的角色。美國學者摩爾(B.Moore,1913-2005)發現,在兩大文明形態起承轉合的歷史關節點上,分崩離析的傳統社會所遺留下來的大量階級因子,會對未來歷史的造型發生強烈影響。他在其著作《民主和專制的社會起源》中開宗明義地說道:“本書力圖揭示這個或那個農村階層在什麽樣的歷史條件下成爲舉足輕重的力量。”該書的副標題便是“現代世界誕生時的貴族與農民”。①正是在此背景下,農民這一曾經被視爲“歷史的棄兒”的群體進入到學術界,對農村和農民問題的研究隨之成爲“顯學”。②

      由於農村和農民在歷史變革進程中扮演的積極角色,學術界對農村和農民的研究主要集中於農民的反抗。在傳統社會,農民處於社會底層,是被壓迫者。進入20世紀後,這些底層社會的人是如何被動員和組織起來成爲反抗力量,便成爲學術界所重點關注的領域,出現了大量研究成果,並形成相應的農民反抗的研究範式。相當多數的學者又將這一範式運用到20世紀革命前和之後對農村的研究。如美國學者裴宜理(Elizabeth J.Perry)對傳統中國農民反抗的區域性研究,歐博文(Kevin J.O'Brien)基於20世紀末中國農民上訪提出的“依法抗爭”觀點等。

      中國是世界上農業文明歷史悠久、農村人口最多的國家,同時又是農民在20世紀革命中扮演角色最突出的國家,農民反抗自然成爲中國學術界的重要議題。1949年之後,號稱中國歷史學界“五朵金花”之一的便是農民戰爭研究。20世紀末,“依法抗爭”理論流入中國並演化成爲諸多農民抗爭研究模式。③

      二是小農經濟。由一個家庭經營一小塊土地的小農經濟是傳統農業社會的生產方式。但在西歐國家,典型的小農經濟產生的時間並不長。直到近代,伴隨封建莊園制的瓦解,小農經濟纔成爲主要生產方式。德國思想家馬克思(K.H.Marx,1818-1883)在19世紀對小農經濟的特徵作過經典概括,並認爲小農經濟最終會被新的生產方式所取代。衹是到了20世紀,小農經濟佔重要地位的發展中國家纔納入到學術界的視野,小農經濟得以成爲學術界重點關注的領域,並形成相應的研究範式。如黃宗智運用日本滿鐵資料對中國農村研究的兩部重要著作(《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長江三角洲的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都是以小農經濟爲主題的。

      農民反抗與小農經濟都存在於特定的社會形態之中,或者說是特定的社會形態的構成要素。除了農民反抗和小農經濟這兩個主題外,20世紀中國農村研究還涉及對中國農村社會形態的認識。

      社會形態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性質的外在表現形式,它是由社會各個構成要素通過一定關係的結合而形成的,規定了此社會與彼社會的質的差異。在20世紀的中國農村研究中,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去認識和理解中國農村社會形態,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其一,馬克思主義者從生產關係角度的認識。

      社會形態是馬克思主義的重要創造,並且將生產關係作爲認識社會形態的主要維度。在20世紀對中國農村的研究中,馬克思主義者從生產關係的角度認識和定義中國農村社會形態,並爲農民革命提供直接依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