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审计署召开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视频培训会议。会议围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认真做好审计署2018年集中填报工作进行了培训。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晓钟结合两项法规实施以来审计署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对集中填报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 李晓钟指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严格执行两项法规,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晓钟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实施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他突出强调,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 李晓钟要求,审计署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进一步抓好两项法规贯彻执行,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各特派办、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阅签责任,对班子成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进行认真审阅。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加大政策指导力度,引导干部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具体规定和填报要求,耐心细致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尽可能减少或不出现报告不符的情况。干部本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与家人的沟通交流,做好政策宣传,摸清“家产”、“家事”底数,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填报。 审计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