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 G760 2014年1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颁布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2016年进入收官之年,2017年新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也在期待中问世。三年来,全国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仅就特教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这一指标而言,“从2014年起,各地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公用经费单列,年生均标准达4000元,2016年将达到不低于6000元;中央特教专项补助经费从2011年的2500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4.1亿元”[1]。“特殊教育的春天来了”成为从政府到普通特教教师的共识,但欣喜之余我们也应理性看待发展中的问题。目前全国特殊教育发展整体处于外延式发展阶段,规模扩张、数量提高是现阶段的重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才是特殊教育发展的生命线,也是特殊教育改革最核心的任务。因此,特殊教育发展迫切需要深入研究内涵发展的问题。什么是特殊教育的内涵发展?如何推动特殊教育的内涵发展?如何将内涵发展从理念形态转化为具体的操作形态,实现其从话语体系向知识和实践体系的转换?这些问题既是特殊教育研究者绕不开的基本原理性问题,也是特殊教育实践工作者无法回避的观念性前提。 一、特殊教育内涵发展的多层次认识 “内涵”和“外延”是一对逻辑学范畴。“内涵”指概念反映的事物本质属性的总和,“外延”则指概念确指的对象范围。所谓内涵发展是指以事物本身的内部因素作为发展动力和资源的模式,“表现为事物内在属性的发展,如结构协调、要素优化、质量提升、水平提高、实力增强等;‘外延式发展’是以事物的外部因素作为动力和资源的发展模式,一般指事物外部的延伸,如投资的扩大、规模的膨胀、数量的增长等”[2]。虽然发展的重心不同,但内涵发展和外延发展并不矛盾,外延发展追求的数量、规模、硬件建设等因素是内涵发展的基础条件,内涵发展则是外延发展追求的目标和内核。关于教育的内涵发展问题,不同学者已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诸多认识,有学者认为教育内涵发展是指由以规模、土地、经费等外部动力和资源模式,向以质量、结构、效益等内部动力和资源模式转型[3];有学者则强调教育内涵发展是指在不增加学校数量的情况下,通过挖掘学校内部的潜力来扩大招生规模的发展形势;还有学者将其界定为主要依靠教育内部要素的优化与调整,充分挖掘教育内部潜力,提升教育质量,促进质量均衡[4]。反观特殊教育领域,对特殊教育内涵发展的界定却鲜有论述。特殊教育的内涵发展不仅与人们对特殊教育功能的认识息息相关,同时也因特殊教育在不同社会、时代背景中对个体和社会所起作用的不同而不同。因此,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必定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而且在不同时期内涵的实现途径也不尽相同。如果从构成要素的角度分析,特殊教育体系通常涉及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公平五个主要变量,它们之间关系的变化则呈现为不同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因此,结合我国特殊教育外延发展的现况,综合考量五个变量间的关系,本文特将当前我国特殊教育的内涵发展界定为: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为核心,最终实现规模、结构、效益和公平协调统一发展的模式。如果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剖析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每个层面发展的内容和侧重点又有所不同。 1.宏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内涵发展 宏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往往渗透在政府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中,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将全纳教育作为特殊教育的长期指导思想。目前宏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强调逐渐摆脱视特殊教育为慈善、福利和“点缀”的倾向,突显以人为本、以生为本、以特殊教育需要为本的价值取向,不仅要保障所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受教育权,还要使每一个特殊儿童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同时,倡导创设无障碍的社会生存环境,从外在物质条件的无障碍到信息直至精神的无障碍,特殊人群才可自信自如地走出家门,有尊严地融入社会公共生活,和健全人一起创造公共价值,追寻公共幸福。 2.中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内涵发展 中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强调运行机制与教育结构的优化,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特殊教育运行机制的优化。在传统特殊教育观念中,特殊教育的运行领域主要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中,但现代特殊教育的合理运行不单纯涉及特殊教育学校,还需要教育与卫生、民政、残联等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多部门协作与多学科整合的特点是现代特教与普教的重要区别之一。《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都是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合作的成果。建立联合机制才能确保建立从特殊儿童诊断评估到教育干预,再到就业保障的系统运行机制。第二,特殊教育结构体系的优化。目前提出的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教康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即为中观层面的内涵发展定位。特殊教育在大力发展义务教育的同时,重点发展学前和高中段特殊教育,建立普特融合幼儿园,发展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等,优化现有特殊教育结构。 3.微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内涵发展 微观层面的特殊教育内涵发展主要体现在教育教学的实践过程中,是更具象层面的教育内涵发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特殊教育教学效能的全面提升。在融合教育理念指导下的特殊教育教学效能的全面提升问题,不仅仅要继续关注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儿童,还包括普通教育系统以及每一个儿童的特殊性;不仅仅是强调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入学机会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教学系统在教育理念、教学环境规划、课程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各方面的全面改革。第二,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2017年7月《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也对此做了强调,比如“支持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力度。各地采取公费培养、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为中西部贫困地区定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的特教师资培养”。再如,所有普通教育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并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实行特殊教育教师双证制度,以及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进行培训等,都可以从不同侧面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第三,特殊儿童教育公平的保障。教育公平包括入学机会、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公平,因此,特殊儿童的教育公平不能仅停留于“零拒绝”的入学机会平等,还要保障其在就学过程中接受适合的教育,以及获得更多就学、就业、就养的场所和机会。目前大龄特殊儿童的安置问题要比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