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国审计史、审计文化研究中屡屡提到明代的于谦为离任审计的最早提出者,具体时间是正统六年(1441),当时于谦在河南、山西巡抚任上。其实早在宣德五年(1430),担任山西按察使的张政就提出了离任审计主张。这说明离任审计理念成熟于明宣德、正统时期。于谦、张政都是以正规奏章形式提出离任审计,经皇帝许可,明朝廷“诏行之”,于是就有了制度保障,因此可以说离任审计制度创立于明代。 一、明代离任审计制度创立的背景 于谦、张政等离任审计理念的形成,与他们当时所任官职——巡抚、巡按密切相关,而离任审计理念之所以成熟于明宣德、正统时期,与明代宣德年间开始实行的一种新职官体制即巡抚普遍制、常任制有关。 明初洪武中,朱元璋鉴于元代行中书省尾大不掉之弊,改中央直属以外的各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设布政使、按察使、指挥使三职,均为一省之长官,布政使领行政,按察使管刑狱,指挥使掌军事,各司其事。然每遇地方大事,常出现运转协调不灵的问题,常任巡抚一职便应运而生。于谦所在的宣德时期,恰是此职的正式运作时期。而于谦、周忱等也就成为此制之下的首批巡抚。巡抚的普遍制意味着巡抚的工作非局部地区的巡查行为,而是覆盖明代全国的一种体制式运作。巡抚的常任制,这里的“常任”,一是理政范围明确固定,非走马观花式;二是任期时间长,非临时性差使。 常任巡抚既代朝廷巡察地方,又是地方上的实际行政长官,这种双重角色性,决定了其比同级地方行政长官具有更强的话语权。 明代巡按与巡抚的权责既分工明确又有所统一。 明代巡抚和巡按的职掌多有交叉。抚、按对地方三司、州府官员均有监察之权,皆有对地方官员的考察弹劾之权,皆有过问处理各种地方事务之权,又各有侧重,巡抚主要管总,在于统率三司。巡按的主要任务是考核干部,惩治官场、科场弊端,以及审理刑狱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明代实行巡抚普遍制、常任制后,巡抚非由都御史专任,而更多是中央各部副职兼任,故其职责就不能完全由都御史的职责来对应。加之巡抚的实职性更强,其职责内涵与权责重点都有新变,巡抚的工作重点已由考察官员转变到主要负责民生方面上来,如督促官吏催办钱粮,维修仓库、城池,筹办军饷等。钱粮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是地方行政的命脉,离任审计理念的产生,正是基于此。 正是因为巡抚之具体实务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钱粮,及钱粮所关涉到的地方官员、地方行政问题,所以此类官员就有了丰富的审计经验,并上升到审计理念层面。离任审计观念就形成于这一行政实践中。 二、明代离任审计制度的创立 离任审计的对象很明确,即各级官员,尤其是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各级地方官员;审计的内容也很明确,即税粮,通过税粮的完成与否,来考察官员的称职与不称职,成为官员任满考核的主体。于谦、张政等人皆从这一角度提出了离任审计主张。税粮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国家储备粮如何使用,如何在灾荒年月发挥它的应有作用,更直接关系到民生,关系到地方官员的执政水平,这比单纯的以税粮完成与否来考察官员的条件更高,意义更大。于谦离任审计主张的提出显然是站在了一个更高点上,因而于谦就自然成为离任审计的代表人物。 与于谦相关的离任审计理念,主要出现在他巡抚河南、山西的前期。作为看得见的资料,应该主要体现在他给皇帝的奏疏中。当世史料及后世人多注重他在“土木之变”和“夺门之变”中的重大表现,因而他的前期政绩往往被忽视。加之因诬被祸,其作品没能及时整理,遗失颇多,尤其是前期作品。详勘于谦的相关史料,发现他的“离任审计”理念的产生,是在借粮政、借赈灾,于多方面创新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 储备粮对于赈灾的作用不言而喻,从“天下州县多所储蓄”,到“后渐废弛”,这是官员惰政懒政以至坏政的严重后果,其关键时候不能起到关键作用的后果,也是极其可怕的。于谦从亲身理政中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以“预备仓”的完善巩固与否作为重要抓手,去考察官员的任内表现。这正是于谦离任审计理念产生的基础,于谦也正是借此向朝廷进言,进而创立离任审计制度。 然而,于谦并非最早、也并非唯一发声者。查《明实录》,竟然发现,早在宣德五年,山西按察使张政就上奏了类似言论。 张政所奏,从最关乎国计民生的“税粮”角度立论,其所建议也是关系官员任满考核的政体大事,而且是从整个官僚制度层面建言,议论亦宏,指向也远。可以明确地说,其建议是直击离任审计问题。张政为广德(今安徽)人,进士出身,是一个颇有政绩的能吏。张政在此所提出的有关任满考核、离任审计的建议,基本与于谦无多大关系,应该看做是他本人任职山西的理政体会。如此,则关于离任审计新理念的最早发声者,据目前资料看,应该是当时的山西按察使张政,而非山西巡抚于谦了。至于谁堪称代表,这要看离任审计制度创立的意义了。 三、明代离任审计制度创立的意义 作为离任审计理念的最早提出者张政和于谦,他们的任职地点和任职时间有重叠之外。任职地点上,张政于宣德初年即作为按察使在山西任上,而于谦是宣德五年开始任河南、山西两省巡抚。任职时间上,尽管于谦上书晚于张政十年,但实际上于谦这一思想的成熟,主要是基于宣德五年初到巡抚任时的河南、山西旱灾的理政实践;张政建议的提出,实际也是基于此期山西早灾所造成的国家税粮的官员催缴不利上,二者基于同一地域中的同一社会现实而提出,实际上应合为一个整体。况且,张政的建言,得到的是“宜从其言”;而于谦的建言,是“从之”,“诏行之”,离任审计作为制度化推行,应该是始于于谦的建言。当然,关键是这个制度创立的意义,而这个意义来自于提出离任审计时所赋予给它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