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审计在地方污染治理中的重要性 (一)环境审计是我国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必然要求 可持续发展理念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被提出来了,该理念强调人类在进行经济发展时,要兼顾生存环境,做好自然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工作,以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可持续发展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一大目标,但是我国大部分地区为迅速发展地方经济而不断汲取自然资源,进行城镇化建设、工业生产等,破坏生态环境,从而使得地方环境污染持续加重。在地方污染治理中引入环境审计,对于改善地方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二)环境审计可引导企业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在地方污染治理中,不仅需要政府投入资金,给予政策支持,还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与支持,尤其是各地方企业,其在谋求自身发展、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能力,将直接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环境审计可以有力监督地方企业环保责任的履行,避免企业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保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环境审计是落实环保政策法规的有力保障 我国政府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同等重视,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也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如针对水污染治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针对大气污染治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这些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了污染治理的监管措施、违法责任等,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政策、法律保障。环境审计的实施,可以有效监督地方的自然资源保护、污染治理等情况,以确保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地落实到位,是落实环保政策法规的有力保障。 二、环境审计在地方污染治理中的作用机制 (一)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指的是通过环境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地方污染治理过程中在资金使用、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潜在风险。环境审计对于风险预警作用的实现流程为:环境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包括污染物种类、危害,污染物处理方法,排放达标与否等)—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污染风险,明确其风险种类与大小—监督项目的审批过程、规范性—评估该项目的环保效果—对于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予以通过。要实现环境保护的风险预警,审计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审计、会计、环保、地方污染治理的相关制度、法规、政策,同时还要了解当地的环境污染特点。这样才能够把好审计关,及时发现潜在的污染治理风险。地方审计单位需要积极引入环境审计人才,对现有设计人员加强环境审计培训,以全面提升审计团队在环境、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及综合运用能力,以保障风险预警作用的有效实现。 (二)安全抵御 环境审计的安全抵御作用,指的是审计机关在审计地方污染治理过程时发现问题后,从审计角度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然后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使污染治理机制逐渐趋于完善,有效抵御污染问题。安全抵御作用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的审计内容来实现:一是审计单位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然后结合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预算、预期目标,对被审计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污染治理绩效等情况进行审计,提交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相应的意见及建议;二是在提出审计意见后,对意见进行充分的论证,保证所提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在审计、评价污染治理情况时,应选用恰当的审计方法,以相关法律证据、数据证据为标准,得出合理的审计结果及意见。审计方法必须符合审计、会计要求及污染治理实际情况,所选取的污染治理绩效评价指标应当具有普遍适用性,成本计量方法应当科学合理,所得出的审计结果及意见才具有可行性,才能够有效指导污染治理工作,从而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实现安全抵御。 (三)过程监控 环境审计的过程监控作用,指的是审计机关在地方污染治理中,有效监督、管理、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污染治理的实施情况,从而规避污染治理相关风险,保证污染治理效果。环境审计过程监控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对现有污染治理行为与国家制定的污染防治法、地方污染防治规划是否相符进行审计;二是对地方污染治理计划的实施情况与预期目标是否相符进行审计;三是对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预算是否相符进行审计;四是根据污染治理实际情况、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调整资金预算、预期目标以及污染治理方案。环境审计过程监控机制的实现,必须要有各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合,以完成相应范围内的过程监控,最终实现地方污染治理项目的全面监控。目前,我国环境审计较为先进的过程监控方式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控,该模式下的审计监控体系覆盖面非常广泛,上至市、区,下至街道、小区均在监控范围内,有助于全面监控地方的污染治理过程。 三、环境审计在地方污染治理中的实现路径 (一)开展环境政策审计 我国针对地方污染治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相互联系形成了环境治理政策链,包括政策制定、执行、监控、评价等内容,而在环境政策链的运行过程中离不开政策评估。污染治理相关政策的设计、制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理想性,而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即便是设计非常理想、完美的政策,其实施效果往往也会与预期有所出入。因此,在制定污染治理政策过程中,应综合评估各政策方案,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需要不断评估其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目前,已有不少国家在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能中纳入了政策评估,在审计机关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后,政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政策的重点,发现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地方污染治理工作中,有必要开展环境政策审计,以明确环境政策重心,不断完善环境政策内容。环境政策审计主要针对污染治理相关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产权政策、技术政策、会计政策和价格政策等。审计机关在充分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基础上,调查这些政策的实施情况,然后综合评估地方污染治理公共政策,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意见及建议,再将其反馈给决策者,以作为环境政策改善、延续或停用的有效依据。全面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地方环境安全方面的预警和建设性作用,为制定和完善高价值环境政策营造良好的机制氛围。同时,作为复杂适应系统中刺激—反应模型的信息发布端,环境政策审计既要考虑以“庇古税”为代表的行政手段,也要注重以“科斯定律”为代表的市场规则,不断完善目标主体污染治理的刺激信号,并通过法律、行政和市场手段,不断强化并最终实现适应性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