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收入分配差距加大是近年来学术界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理解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不仅需要考虑同辈个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应该关注这种收入不平等在代际间的传递和固化。对于前者,我们一般采用财政税收政策加以调节,以期缩小二次分配差距,例如对高收入人群征收所得税,并对贫困家庭进行补贴。但是,这种方法对于高收入人群的劳动积极性以及贫困家庭改变现状的努力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次分配的长期效果也并不明显。另外,如果收入的代际流动性很低,子辈的经济状况基本由父辈的经济地位所决定,这种不平等也有可能不断传递下去。因此我们需要关注收入的代际流动问题,促进合理的收入流动性,为低收入家庭子女摆脱父辈困境提供可能性,并保证所有社会成员的劳动参与和工作努力。 影响收入代际流动的众多因素中,教育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从人力资本积累理论来看,教育是人力资本积累的根源,直接影响到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以及个体劳动收入水平,进而导致收入分配的差距。近期很多实证研究已经证实了教育对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杨俊等,2008;陈斌开等,2010),以及教育对收入代际流动的促进作用(陈琳和袁志刚,2012;郭丛斌、闵维方,2007,2009)。 从实际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状况逐渐改善,基础教育的推广工作获得显著成效。1986年,我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并实施,开始阶段农村和部分地区义务教育实施还存在不足,但随着政策的推进和国家财政的支持,到2009年我国义务教育普及率已经达到了95%以上①。另外,从近四次的人口普查结果来看(表1),我国文盲率在1990年-2010年间快速下降,从1990年的15.9%下降到2000年的6.7%及2010年低于5%的水平。在高等教育方面,90年代以来,我国采取一系列的大学扩招政策,每十万人口中受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的人口数以每十年高于两倍的速度增长(见表1)。
根据2001年-2014年我国各级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情况来看(《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小学和中学教育占比相当,高等教育占比相对较小。虽然小学教育占比逐年稍有下降,中学教育稍有上升,高等教育处于波动状态,但总体来看,近十年来,我国财政性教育支出在各级教育之间的配比几乎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那么维持这一种比例结构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有助于促进我国收入代际流动性,帮助缓解居民收入差距呢? 此外,从表2所示2011年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教育经费在各级教育中的分配情况来看,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度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小学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均低于中国内地,但高等教育所占经费高于中国内地,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恰好相反。可见,在世界主要国家中政府对各阶段教育投资的分配结构都有所不同,而我国内地的这种投资结构是否有效成为本文关注的重点。
本文从影响收入代际流动的重要因素教育入手,探讨教育投资的有效性以及合理的教育投资结构,以促进合理的收入代际流动,改善持续性收入不平等状况。通过政策试验考察在不同的政府教育投资结构下,家庭最优投资选择的差异以及相应的代际收入流动性和收入分配结果。 二、文献综述 在早期文献中,收入不平等的代际传递问题较少论及,因为研究者大多假定不平等是由运气和能力决定,而这些因素都是随机分布的(Roy,1950; Champernowne,1953),但这经常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Blau和Duncan(1967)、Boudon(1974)都曾强调祖先对个体经济地位的决定性作用,包括祖先的社会背景或社会地位等的影响。所以Becker和Tomes(1979)较早提出完整的代际流动模型,详细地介绍了代际流动机制,不仅家庭投资,家庭禀赋,包括基因、能力、家庭声誉、知识、技能及家庭背景所带来的人生目标等对子辈收入都具有影响,为代际流动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理论框架。 具体而言,收入代际流动考察的是子辈的收入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父辈的收入和经济地位。如果代际流动程度小,表明该社会中具有经济优势的父辈继续把他们的优势传递给下一代,而贫困家庭的孩子也将继承其父辈的家庭劣势,这样不断继承下去,导致高收入家庭的孩子一直都是高收入群体,而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仍然跳不出贫困地位,也就是所谓的“马太效应”。此时,公共政策的作用在于消除父辈和子辈之间传递的收入优势,弥补父辈和子辈之间传递的收入劣势。 经典理论认为,代际流动的关键因素包括两方面:先赋因素和后致因素(郭丛斌、闵维方,2009;李煜,2009),前者代表的是家庭背景对个体经济地位的影响,包括父辈收入情况、经济地位、职业等,强调与生俱来不可改变,后者代表的主要是教育和个体的自我努力,可以在后天过程中进行创造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