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持的国家重大项目“甲骨文字的搜集与整理”要求按照甲骨部首来编排甲骨字形,这就引起我对甲骨部首的兴趣。商代甲骨文是古文字的起点,秦代小篆是古文字的终点。通过甲骨部首和小篆(以《说文解字》为代表)部首的比较,了解二者的优劣,为构建一个新的甲骨部首体系提供参考。 一、说文部首和甲骨部首 东汉许慎为了编纂《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创立了540部,使得先前散沙一般的汉字(主要是小篆字形)可以检索了。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贡献极大。说文部首是一种文字学原则的部首,它要求部首在“形”和“义”两方面都能统辖部属字。王筠说:“许君之列文也,形声字必隶所从之形,以义为主也。会意字虽两从,而意必有主从,则必入主意一部,此通例也。”①说文部首按其性质说,属于意义部首。 甲骨文是1899年发现的。早期的甲骨文工具书都是沿用说文部首来编排甲骨文的。如《簠室殷契类纂》②、《甲骨文编》③。1934年,唐兰(1901-1979)在《古文字学导论》一书中认为,用《说文解字》的540部来编排古文字,“既不能看出文字的发生和演变,又不能藉以作同类文字的比较研究,在最低限度内,也不能予一般人以检查的便利”④。于是唐兰提出“自然分类法”。他说: 但是严密地说来,《说文》分类法的本身,很多可议。既想把部首当做“文”,原始的文,却又在屮部底下有艸部、茻部,而且还有了蓐部。屮字象形,是初文,艸和茻,和芔字有什么不同,把芔字附在艸部,而艸和茻独立为部首,又把明明是形声字的蓐也升做部首,可见是只要拥有所从的徒众,就不管是否初文,同可做部首了。…… 所以用《说文》来排比古文字,是很不妥当的。尤其是古文字材料日益丰富的现在,许多文字是《说文》里所没有的,字汇家以意编次,有的附在部末,有的列入附录,同一部首的字,有时分见十几处,而所录同部的字,偏旁又多不和部首一致。…… 在九一八惨变那一年(引者按:1931年)的春天,我在沈阳一家小旅馆里,创始用“自然分类法”来整理古文字。…… 创立自然分类法的目的,是要把文字的整部的历史用最合理的方法编次出来。因此,我决定完全根据文字的形式来分类,而放弃一切文字学者所用的勉强凑合的旧分类法。⑤
唐兰提出“自然分类法”是1934年。但是他将这一理论付诸实践则是四十二年之后的事情了。1976年,他完成初稿《甲骨文自然分类简编》,将甲骨文分为231个部首。此书稿一直到1999年才由其子唐复年整理出版⑥。此书出版得很晚,加之错误很多,实际上唐兰的甲骨部首并未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主要是因为早在唐书之前,已有日本学者将唐兰的“自然分类法”这一理论付诸实践了。 这位日本学者是岛邦男(1908-1977)。他1908年生于日本青森县。在东京帝国大学读书期间,师从宇野哲人学习甲骨文。1933年大学毕业后,到伪满洲国的新京(今长春)师范学校执教,直至日本战败。1967年,岛邦男教授以一己之力,历时八年,编纂出版了大型工具书《殷墟卜辞综类》(以下简称《综类》)⑦。他在《综类》后记中称他的“自然分类法”是受到唐兰《古文字学导论》启发的。他首创甲骨部首164部。这是第一部用自然分类法部首来编排的甲骨工具书,影响很大。其后,甲骨学者编纂甲骨工具书,大都沿用岛邦男的甲骨部首。例如:1989年,姚孝遂、肖丁主编的《殷墟甲骨刻辞类纂》,以岛邦男部首为基础,删改为149部⑧。1996年,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设甲骨部首150部⑨。2001年,沈建华、曹锦炎编著《新编甲骨文字形总表》,设甲骨部首148部,2008年修订本改为144部⑩。2012年,李宗焜《甲骨文字编》设立甲骨部首148部(11)。由此可见,岛邦男的甲骨部首影响甚大。 岛邦男部首表(见表一,流水号为笔者所加,以便称引)按自然分类法编排。
我们认为,先有天地而后有人类,有人类而后有人类的智慧产物。所以对岛邦男部首表按甲骨文内容调整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象物(自然界一切非生物和生物); 第二类:象人(人以及五官四肢之形); 第三类:象工(人类的智慧产物); 第四类:其他。
部首的设立,是因文字体系的不同而不同。《说文》540部比较切合小篆的实际。而岛邦男164部是否适用于甲骨文,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 二、甲骨部首的定义 现在讨论甲骨部首的定义。我认为,理想的甲骨部首,其定义是指能统辖汉字的独体字。但实际操作起来,除了“统辖”功能可以做到之外,“独体字”这点很难贯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