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语言习得研究的新视角 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近些年兴起并已逐步发展成一门“显学”,呈现出鲜活的研究态势,流派纷呈,观念同中有异,基本认识稳中有变。(参看Hoffmann & Trousdale(eds.)2013)尤其是基于构式语法的本体研究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人们对语言单位或成分的形义配对关系有了明确而深入的认识,不仅关注传统所理解的常规句式、句型和句类的研究,还将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习语结构、语块/构式块、框式结构等这些具有特殊功能的结构体上,形态/词法的构式分析也渐受关注。 关于构式的基本内涵,以Goldberg为代表的认知构式语法是这样理解的:“所谓构式,就是指这样的形式—意义对,它在形式或意义方面所具有的某些特征不能完全从其组成成分或业已建立的其他构式中推导出来。”(Goldberg 1995:4)①显然,这样的认识,是将任何层级的语法单位都视为形式和意义的配对体。Goldberg(1995)的出版,是“具有革命性的理论突破”(Tomasello 1998)。如果借助这样的突破性观念来理解语法习得,那么语法习得的基本单位也是构式,“概括化的构式是说话人心智中语法知识的唯一表征”(Croft & Cruse 2004:255),单纯的形式习得和单纯的意义习得都是不充分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我们并不能通过习得构式的组构成分而充分地习得构式的整体,因为构式具有非推导性的特征;也不能通过“词项+规则”模式而充分习得句式性构式,因为句式性构式实例化过程中受到能产性条件和频率特征的制约。正如Tomasello(1998、2003)在研究儿童母语习得时所指出的那样:儿童学习语言的过程并非搭积木,即不是学习如何将语素构成词,将词构成短语,将短语构式句子,而是在语素、词、短语等层面上同时学习语言的结构,这当然包括句子层面的构式。这些大大小小的语言单位在“构式”这一层面上都是具有同质性的“语项”。当然,这也不是说,语言习得在各个阶段都具有同样的表现,而是强调各个层面的构式习得在机制上具有一致性。 构式语法为语言习得(实际也就是语法习得,这里的语法做广义理解)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语言研究需要回到“构式”,回归“构式”,这是构式语法给我们的新启示,实际也在建构新航标。构式语法的兴起之所以能为语言习得研究带来新的视角,主要是基于构式语法具有这样一些基本观念(原则):1)基于使用的语言观和语言习得观;2)将构式视为形义配对体的完形观;3)认为构式习得与语言结构的形成一样,都是基于场景编码的过程;4)重视构式形成过程中多重界面互动的形义配对机制;5)重视构式的能产性对构式习得过程的影响;6)进一步发挥频率优先的习得策略和分析策略;7)由于重视表层概括,因此必然倡导“所见即所得”的方法论原则。(具体阐释参看施春宏2016a、2017a)本文的思考也是立足于这样一些基本观念和原则。 目前汉语构式二语习得方面的研究已受关注(如董燕萍、梁君英2004;张磊、张瑞虹2007、徐维华、张辉2010;郑开春、刘正光2010;李小华、王立非2010;黄理秋、施春宏2010;陆燕萍2012;杨圳、施春宏2013;蔡淑美、施春宏2014;彭克飞2014;郝暾2015;马文津、施春宏2016;朱旻文2017,等等),但不少文献仍以引介为主,实证性研究较少。汉语构式习得②研究主要有两种路径:一是验证构式语法的观念和认识在汉语习得中的适用性;一是基于特定语料库的特定构式习得考察。不过,很多标示基于构式语法的研究,似乎仍可大体归入传统习得研究的范围。汉语构式习得研究整体不够深入和系统,尤其对汉语整句—零句系统意合特征的习得考察(马文津、施春宏2016)几无开展。这里面既有具体构式的研究实践问题,更有构式习得理论和方法的认识问题。本文的目的不是对目前的汉语构式习得研究的基本现状做出概括,而是重在提出问题,引发思考。 既然构式网络能够表述我们所有的语言知识,“人们关于语言的知识其实就是关于一个庞大构式网络的知识,而且除此之外,别无其他”(Hilpert 2014/2016:2),即“构式一以贯之”,那么,语言习得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学习者习得的基本单位是否是构式,习得怎样的构式,如何习得构式,构式意识如何形成并在习得新现象时如何发挥作用,构式网络如何建构,语言水平、认知方式及母语背景与构式习得存在怎样的关系,等等。目前构式主义研究者已经证明了语言习得过程中“构式”的本体论地位(如Bencini & Goldberg 2000;董燕萍、梁君英2004;Gries & Wulff 2005;Goldberg 2006;Bybee 2006、2008),而基于使用的语法模型认为语言习得的就是两类构式知识:特别语项知识(item-specific knowledge)和语言概括(generalization),从特别语项到语言概括的习得过程中涉及构式的能产性问题和构式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等机制问题。由此可见,基于构式特征和用法及其习得机制的研究,实际是直面“构式如何且为何可以被习得”(Goldberg 2006)这个根本问题。在此过程中,具有界面互动特征的语言现象往往有其特殊的习得表现,语言共性和类型特征对构式习得的机制和层级都有影响。本文即以这些内容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并在此基础上讨论构式习得研究的方法问题,最后论及基于构式语法的本体研究和习得研究及教学研究的互动关系。